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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发表时间:2021/8/3 14:38:49
目录/提纲:……
(一)宣传、贯彻合同管理的法律、法规
(二)建立、健全公司合同管理办法并贯彻落实
(三)设置和完善合同签订、变更、解除、归档及检查等相关程序
(四)负责公司合同专用章及合同示范文本的统一管理
(五)负责协调公司法律顾问对合同条款的审查,对合同履行、变更、解除等相关事宜提出审核意见
(六)参与重大合同的资信调查、起草和谈判
(七)管理合同台账和档案
(八)配合各部门处理涉诉合同纠纷
(九)对公司各部门合同管理、执行情况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一)根据合同内容,负责对合同财务风险进行控制,对合同的经济性、财务可行性、结算和支付的合理性进行审核
(二)严格依据公司相关财务制度以及合同规定收付款,负责核实发票的真实性、合法性
(三)协助监督合同执行情况
(一)结合本部门实际,设置合同管理专职或兼职人员,配合综合管理部开展合同管理工作
(二)负责对合同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履约能力、资信情况等进行调查审核
(四)跟踪合同进展情况,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报告公司
(五)处理本部门承办的合同纠纷
(六)负责建立本部门合同登记台帐及合同档案
(一)主体资格合法
(二)经营范围与合同标的相一致
(三)相关证明材料(如许可证、产权证、资质证书和授权委托书等)真实有效
(一)合同承办部门在办理起诉、保全、担保、公告、律师代理等相关手续或费用支付、报销时,须……
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合同管理,防范控制合同风险,有效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公司签订的购销、借款、租赁、加工承揽、运输、资产转让、仓储、劳动及服务等各类合同。
第二章 部门职责
第三条 ****是公司合同管理工作的归口部门。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宣传、贯彻合同管理的法律、法规;
(二)建立、健全公司合同管理办法并贯彻落实;
(三)设置和完善合同签订、变更、解除、归档及检查等相关程序;
(四)负责公司合同专用章及合同示范文本的统一管理;
(五)负责协调公司法律顾问对合同条款的审查,对合同履行、变更、解除等相关事宜提出审核意见;
(六)参与重大合同的资信调查、起草和谈判;
(七)管理合同台账和档案;
(八)配合各部门处理涉诉合同纠纷;
(九)对公司各部门合同管理、执行情况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第四条 ****是公司合同的专业职能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根据合同内容,负责对合同财务风险进行控制,对合同的经济性、财务可行性、结算和支付的合理性进行审核;
(二)严格依据公司相关财务
……(新文秘网https://www.wm114.cn省略848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条 合同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合同当事方的名称或姓名、地址、联系人、电话、银行帐号等;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合同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方式等。
第十一条 解决争议方式可选择协商、调解、仲裁或起诉。选择仲裁的应明确约定仲裁机构的名称,双方对仲裁机构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也可选择第三地仲裁机构。
第十二条 合同调解、仲裁或起诉的相关约定应遵循对公司有利原则。终端项目钢材购销合同涉及垫资业务的,诉讼地原则上必须为公司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
第三节 合同审批与签订
第十三条 公司终端项目承接、超额或超期信用销售、诉讼和涉及“三重一大”等事项的合同,须提交公司办公会研究,经办公会集体决策同意后,方可办理合同审批手续。其他类别的合同可视情况直接办理合同审批手续。
第十四条 经公司办公会研究同意签订的合同,由合同承办部门填写《合同签订审批表》,经部门负责人审签,送公司法律顾问、综合管理部、财务部等会签后,报分管副总经理、总经理审批、董事长审批。
第十五条 无须公司办公会研究决策的合同,由合同承办部门填写《合同签订审批表》,经部门负责人审签,直接报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审批。
第十六条 一份《合同签订审批表》原则上对应一份合同,经办人员签名应当手写,不得打印。
第十七条 合同承办部门应当对其提供材料的合规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合同审批过程中,各会签部门或人员可根据需要要求合同承办部门补充提供与合同有关的证明材料。
第十八条 合同应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订,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公司有关人员代理签订。
第十九条 委托代理人签订合同,应持有其法定代表人签发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并在授权范围内签订合同。合同一经履行,委托事项即行终止。
第二十条 委托代理人须在授权范围内忠实履行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合法权益,真正做到对公司负责,对股东负责。
第二十一条 涉及公司终端项目钢材垫资等重大经济合同应当确保面签,必要时须留存面签影像资料。
第二十二条 合同签订后,合同承办部门应立即将合同原件交综合管理部存档。经公司办公会研究同意签订的合同须存档两份原件,其他合同的存档份数视情况而定。合同承办部门自行留存合同复印件。
第二十三条 公司各部门不得以部门名义签订合同。
第四章 合同履行
第二十四条 合同生效、存档前,合同承办部门不得履行合同,涉及垫资的终端项目钢材购销合同亦严禁办理发货、开票、结算支付等相关业务。
第二十五条 合同生效、存档后,合同承办部门应严格按合同约定履行,并对合同进行全程跟踪管理。
第二十六条 客观情况变化导致公司不能履行合同,合同承办部门应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就可能产生的不利后果与综合管理部会商并形成处理意见,报公司领导审批。
第二十七条 合同对方当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合同承办部门应督促对方履行并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就相关问题的解决与综合管理部会商并形成处理意见,报公司领导审批。
第二十八条 对于合同对方当事人提出的履行异议,合同承办部门应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与综合管理部商定合适的回复方式,报公司领导审批同意后,由合同承办部门在法定或约定期限内以法定或约定方式予以回复。
第二十九条 综合管理部将会同财务部适时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各部门应定期对本部门签订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自查。
第五章 合同变更、解除
第三十条 变更或解除合同,须符合法定或约定的条件。
第三十一条 公司拟变更或解除合同,与对方当事人初步达成一致意见的,承办部门就相关事由进行说明,拟定新的合同或终止协议,按照原合同审批程序签批后重新签订;如果不能与对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承办部门与综合管理部会商并形成处理意见,报公司领导审批。合同承办部门负责收集合同变更、解除等往来资料交综合管理部存档。
第三十二条 合同对方当事人提出变更或解除合同,承办部门拟同意的,应书面报经公司领导或办公会议审批同意,并与对方当事人签订正式的变更或终止协议;承办部门拟不同意的,与综合管理部会商并形成处理意见,报公司领导审批同意后,由承办部门以法定或约定的方式及时回复对方当事人。
第六章 合同纠纷处理
第三十三条 合同纠纷发生,合同承办部门应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按要求整理收集、保存有关证据材料,形成书面处理意见报公司领导审批。
第三十四条 合同纠纷拟通过协商解决的,合同承办部门负责组织并主导协商工作,其他相 ……(未完,全文共4717字,当前仅显示2383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公司合同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