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新文秘网>>公司/企业讲话/民营招商/合同契约/管理/规章制度/>>正文

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发表时间:2021/5/26 9:52:55
目录/提纲:……
一、管理原则
二、适用范围
三、主要职责划分
(一)行政综合部为集团合同管理的主管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2、对接及协助公司法律顾问对需要审核的合同进行审核,避免出现法律漏洞
3、负责对集团签订的各类合同档案进行管理
(二)合同承办部门的职责
1、根据授权依法组织合同的草拟、签订、变更、解除等事宜
5、负责本部门合同文本管理及归档移交工作
(三)财务部门在合同管理中的职责
5、负责对合同文本中涉及财务、税收等经济内容条款进行审查
四、合同的签订
(一)下列人员有权代表公司签订合同:
1、公司法定代表人2、公司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委托的人
(二)签订合同的具体份数按实际情况至少留存三份,合同主管部门一份、财务一份、承办部门一份
(四)集团对外发生经济往来,除标的额较小或能即时清结的外,均须签订书面合同,所有合同按规执行,严禁超额支付
五、合同的履行
1、合同依法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
2、合同执行部门应负责记录和监督对方的履约情况,保存好相关资料
4、发生合同纠纷后,承办部门应首先及时与对方协商解决
六、合同的管理
七、其它
2、本制度由行政综合部制定并负责解释,并于下发之日起正式执行
……
**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为规范集团签订合同的管理工作,有效维护集团公司和合同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减少和避免合同纠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集团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管理原则
合同管理实施“依法管理、全程管理、专人管理” 的原则。
二、适用范围
集团各部门、各子公司及分公司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等均应遵守本制度。
三、主要职责划分
(一)行政综合部为集团合同管理的主管部门
……(新文秘网https://www.wm114.cn省略342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订并合法生效的合同,财务部门应及时结算、报销付款;
2、对不按规定使用合同专用章或以部门名义对外签订的合同,财务部门可暂不予结算并及时通知公司合同承办部门了解原因并修改、调查,必要时提交法律顾问对合同的有效性进行审查;
3、集团履行付款义务,有预付款或分批付款的合同,未见我方签字、盖章的书面合同原件及合同管理部门的审查意见,财务部门不予付款。
4、对方需先履行义务,如果合同没有充分证据表明对方已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的,财务部门不予付款。
5、负责对合同文本中涉及财务、税收等经济内容条款进行审查。
四、合同的签订
(一)下列人员有权代表公司签订合同:
1、公司法定代表人;
2、公司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委托的人。
(二)签订合同的具体份数按实际情况至少留存三份,合同主管部门一份、财务一份、承办部门一份。
(三)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修改、补充合同的文书、电报、传真、图表、会议纪要、备忘录等都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应随合同文本一起归档备案。
(四)集团对外发生经济往来,除标的额较小或能即时清结的外,均须签订书面合同,所有合同按规执行,严禁超额支付。
五、合同的履行
1、合同依法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一切与合同有关的部门和人员,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
2、合同执行部门应负责记录和监督对方的履约情况,保存好相关资料。
3、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的变更解除事由,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变更、解除合同的审批权限和程序与原合同订立的审批权限和程序相同。
4、发生合同纠纷后,承办部门应首先及时与对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应在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上报分管领导,形成处理建议后报集团主要领导审批执行。
5、对于需要应诉或起诉的案件 ……(未完,全文共1511字,当前仅显示961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