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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系统中小学校长、机关党员干部谈话、约谈、问责办法(试行)

发表时间:2022/8/25 10:3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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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作风懒散,无故迟到早退或离岗脱岗2次以上,上班玩手机、玩游戏、聊天或从事与工作无关事情的进行核实
(三)工作拖拉,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上级业务部门、党委会安排部署的任务或工作推诿扯皮、敷衍应付,工作质量较差的
(四)无故不参加局机关党支部集中学习、局内各类会议等集体活动的
(五)机关衙门作风问题突出,下级单位或服务对象反映党员干部吃拿卡要、故意刁难以及工作方法简单粗暴、敷衍塞责的
(六)公务员年度考核被评为不称职或干部职工反映问题较多、意见较大的
(七)需要约谈的其他情形
(一)确定约谈对象
(二)确定谈话人
(三)开展谈话
(一)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执行请示报告制度或自作主张,致使出现重大工作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所负责或承办的工作被上级部门通报批评的
(三)与同事闹无原则纠纷,辱骂同事、打架斗殴等影响内部团结的
(四)违反组织人事工作b_m纪律造成不良影响的
(五)赌博、酗酒闹事或存在其他有悖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伦理道德行为的
(六)对约谈指出的问题不认真整改或被2次以上约谈的
(七)违反部机关督查督办、限时办结等制度规定的
(八)违反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
(九)其他需要问责的情形
……
教育系统中小学校长、机关党员干部谈话、约谈、问责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把从严教育管理监督贯穿局机关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各方面、全过程,着力建设一支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的高素质干部队伍,擦亮教育部门的“金字招牌”,根据《中国_党内监督条例》《**地区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办法(试行)》,以及地委和党委会关于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有关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局机关科级以下干部、专业技术人员、抽(借)调人员和工人、公益性岗位人员。
第三条 谈话、约谈、问责工作在党委会的领导下进行。必须认真贯彻落实好干部标准
……(新文秘网https://www.wm114.cn省略479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部署拒不执行、变相执行以及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削弱党委会权威的;
(二)作风懒散,无故迟到早退或离岗脱岗2次以上,上班玩手机、玩游戏、聊天或从事与工作无关事情的;进行核实。对确实受到诬陷或诽谤的干部,通过谈话澄清是非,鼓励支持他们大胆工作。
(三)工作拖拉,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上级业务部门、党委会安排部署的任务或工作推诿扯皮、敷衍应付,工作质量较差的;
(四)无故不参加局机关党支部集中学习、局内各类会议等集体活动的;
(五)机关衙门作风问题突出,下级单位或服务对象反映党员干部吃拿卡要、故意刁难以及工作方法简单粗暴、敷衍塞责的;
(六)公务员年度考核被评为不称职或干部职工反映问题较多、意见较大的;
(七)需要约谈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约谈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确定约谈对象。由局领导根据掌握的党员干部有关情况或根据工作需要提出约谈对象,报党委书记审定。局机关其他党员千部应向党委会反映掌握的党员干部有关情况,为党委会开展约谈提供参考依据。
(二)确定谈话人。一般由约谈对象的分管领导作为谈话人或党委书记指定谈话人
(三)开展谈话。由谈话人直接通知谈话对象到指定地点进行谈话。重点指出其存在的问题,听取其陈述意见,并提出改进意见。
第九条 对在约谈中发现可能存在问题失实的,应及时纠正。
第十条 局政工人事科负责做好谈话笔记,对谈话内容严格b_m。谈话结束后,及时归档相关资料。
第十一条 局政工人事科应加强对约谈对象改进情况的跟踪了解,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局领导。
第四章 问责
第十二条 问责是指局机关党员干部在思想、工作、生活、作风方面存在突出问题并造成不良影响时,党委会根据具体情况对其采取一定的处理措施。
第十三条 局机关党员干部出现下列行为,要予以问责:
(一)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执行请示报告制度或自作主张,致使出现重大工作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所负责或承办的工作被上级部门通报批评的;
(三)与同事闹无原则纠纷,辱骂同事、打架斗殴等影响内部团结的;
(四)违反组织人事工作b_m纪律造成不良影响的;
(五)赌博、酗酒闹事或存在其他有悖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伦理道德行为的;
(六)对约谈指出的问题不认真整改或被2次以上约谈的;
(七)违反部机关督查督办、限时办结等制度规定的;
(八)违反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
(九)其他需要问责的情形。
第十四条 对局机关党员干部实行问责的方式包括作大会检讨、 ……(未完,全文共2117字,当前仅显示1346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教育系统中小学校长、机关党员干部谈话、约谈、问责办法(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