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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班子成员遵纪守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工作考核细则

发表时间:2023/8/1 11:06:53
目录/提纲:……
一、考核对象
二、计分办法
三、经开区、乡(镇)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一)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100分)
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50分)
2、坚决将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50分)
(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班子成员遵纪守法(100分)
1、主体责任落实情况(40分)
2、监督责任落实情况(10分)
3、责任问题处置情况(15分)
4、领导班子成员遵纪守法情况(15分)
5、党风廉政建设综合评价情况(20分)
(三)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市委市政府七项规定、县委县政府七项规定(100分)
3、发生严重“四风”问题,引发负面舆论或造成不良影响的,扣40%
4、未按要求整改处置“四风”问题的,扣30%
四、县级各部门考核内容及评分细则(按百分制考核)
(一)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100分)
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50分)
2、坚决将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50分)
(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班子成员遵纪守法(100分)
1、主体责任落实情况(50分)
2、责任问题处置情况(15分)
3、领导班子成员遵纪守法情况(15分)
4、党风廉政建设综合评价情况(20分)
(三)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市委市政府七项规定、县委县政府七项规定……
2022年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班子成员遵纪守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工作考核细则

一、考核对象
经开区、各乡(镇)、县级各部门。
二、计分办法
按百分制考核。
三、经开区、乡(镇)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一)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100分)
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50分)。完整、准确、全面贯彻落实_总书记对**工作系列批示指示精神和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落实不力、措施不实、推进缓慢、完成质量不高等情况扣60%;未及时发现并纠正处理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贯彻落实过程中的错误行为的,扣40%。
2.坚决将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50分)。未及时发现并制止、纠正和查处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人和事的,发现一起扣40%。
(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班子成员遵纪守法(100分)
1.主体责任落实情况(40分)。
(1)强化责任落实(15分)。未结合实际制定工作计划和具体措施,明确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的,扣40%;未报告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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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落实和完善主体责任规定,推动党委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和纪委监委监督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不力的,扣40%;对党委落实主体责任存在的薄弱环节,不敢提意见建议,不敢督促责任落实,不愿较真碰硬的,扣30%;未按规定处置信访举报,问题线索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扣30%;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者轻微违纪问题,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不够精准有效的,扣30%;对下一级党组织负责人,以及同级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在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应发现而未发现,或不按规定如实向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报告的,扣30%;开展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工作情况依据县纪委监委对经开区、乡(镇)2022年度纪检监察工作考核结果计算得分。
3.责任问题处置情况(15分)。因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不力,经开区党工委、乡(镇)党委被检查、通报、改组的,分别扣30%、40%、50%;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被诫勉、组织调整或组织处理、党纪政务轻处分、党纪政务重处分以及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审查起诉的,每人次分别扣10%、20%、30%、40%、50%(党政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因同一问题被问责的,按照最高标准扣分,不重复扣分)。
4.领导班子成员遵纪守法情况(15分)。经开区、乡(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违纪违法受到党纪政务轻处分、重处分以及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审查起诉的,每人次分别扣20%、30%、40%。
5.党风廉政建设综合评价情况(20分)。根据2022年度党委书记述责述廉测评结果及相关综合评价得分折算记分。
(三)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市委市政府七项规定、县委县政府七项规定(100分)
1.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市委市政府七项规定、县委县政府七项规定不力的,扣30%。(25分)
2.纠治“四风”工作部署不到位,安排部署的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不力的,扣30%。(25分)
3.发生严重“四风”问题,引发负面舆论或造成不良影响的,扣40%。(25分)
4.未按要求整改处置“四风”问题的,扣30%。(25分)
四、县级各部门考核内容及评分细则(按百分制考核)
(一)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100分)
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50分)。完整、准确、全面贯彻落实_总书记对**工作系列批示指示精神和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落实不力、措施不实、推进缓慢、完成质量不高等情况,扣60%;未及时发现并纠正处理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贯彻落实过程中的错误行为的,扣40%。
2.坚决将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50分)。未及时发现并制止、纠正和查处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人和事的,扣40%。
(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班子成员遵纪守法(100分)
1.主体责任落实情况(50分)。
(1)强化责任落实(20分)。未结合实际制定工作计划和具体措施,明确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的,扣40%;未报告责任制落实情况,并按规定开展述责述廉的,扣30%;未按要求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扣30%;未将责任落实情况作为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未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扣20%;未按《***县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工作要点》规定,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宣传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扎实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党风廉政宣传效果不明显、廉洁文化建设不力、虚化弱化走过场的,扣40%;“听音问廉**行”活动推进不力的,扣20%;安排部署、推动落实开展借培训名义搞公款旅游问题排查整治等专项治理或专项整治工作不力的,扣20%。
(2)深化责任意识(20分)。主体责任认识不清,履职不到位,未把党风廉政建设当分内之事,甚至当作纪检监察组“一家之事”一推了之的,扣40%;党组(党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不到位 ……(未完,全文共4065字,当前仅显示2053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2022年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班子成员遵纪守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工作考核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