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廉政党课讲稿:着力打造国企系统山青水秀的政治生态
各位领导、各位同志:
国有企业是我国市场经济活动中的重要组成单元,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国民经济发展的中坚力量,更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它对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发挥出着巨大的作用和价值。近年来,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国有企业在市场经济活动中所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凸显,国有企业作为我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基础力量,各项事业都要走在其他行业的前列,已成为我国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的重要推动力。与此同时,国有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中,由于各种主客观因素,其自身也暴露出来了一些问题,尤其是腐败问题,近年来,少数国有企业在生产和管理过程中所出现的各种腐败问题,触目惊心,不仅严重影响到国有企业自身的科学发展,更严重影响到市场经济的公平正义,给党和国家带来了巨大的损失。因此,新形势下,国有企业做好
党风廉政建设,即能为全市的党风廉政建设提供良好的基础,也必将为积极推进国有企业改革,保持职工队伍稳定和全社会的稳定,发展壮大国有经济,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一、深刻认识国有企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极端重要性
近年来,我国社会步入到了社会发展的新常态阶段,面对社会发展的新常态、新状态,加强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价值,只有清晰客观的认识到其所能够发挥 出来的意义,才能更好的推动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
1.加强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党和国家在新时期对国有企业发展的要求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一个重要切入点,也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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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 登陆 用订单找账号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助于提高国有企业工作效率和质量,提高国有企业竞争力,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科学化、法制化,保障党和国家各种政策在国有企业中的贯彻实施,遏制各种腐败现象的发生,营造良好的企业环境氛围,提升国有企业市场竞争力,促进国有企业更好的参与市场竞争活动。同时,加速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有利于促进国有企业改革,建立健全治理结构;有利于加强对权力运行特别是企业“一把手”权力的制约和监督,确保权力的正确行使;有利于加强内部管理,不断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有助于推动国有企业进一步发展,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促进国有企业稳定、健康、持续发展,从而始终保持国有企业在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地位。
另外,我国国有企业的实践证明,凡是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国有企业,内部管理和自我约束机制就健全,领导班子集体决策的能力就强,整体形象就好,在职工群众心目中威信就高,就能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职工群众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不断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从这种意义上说,企业的改革发展和党风建设以及反腐败工作也有着内在的必然联系。
二、国有企业领导干部违纪违法行为的特点
在执纪审查审查实践中,我们发现,与党政领导干部相比,少数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的违纪违法行为“有过之而无不及”。究其原因,从主观上讲,国企干部“亦官亦商”,既沾染了一些“官场”上的不良习气,又熏陶着一些恶俗的“商场”文化;从客观上看,国有企业是市场主体,国企干部直接参与市场经济活动,如果说,党政干部是“常在河边走”的话,那么国企干部就是“常在水里游”。随着十八大之后反腐败力度的加大,越来越多的国有企业腐败案件被查处,国有企业腐败也呈现出新的发展特点,具体表现为以下五点:
1.以“一把手”_窝案串案频发,涉及人员多,主体呈现“系统性”。国有企业资本雄厚,居行业优势地位,掌握着稀缺市场资源,自然而然成为被竞相“围猎”的对象。特别是企业的“一把手”权力比较集中,又缺少监督制约,很容易产生腐败问题。有的国企“一把手”政治上丧失党性原则,拉帮结派,排斥异己,在企业建立人身依附关系,经济上互相利用牵连,在腐败的环节多人合作,共同谋取非法利益。由于“一把手”“失守”,影响和连带企业多名领导人员倒下,往往是查处一人端出一窝“硕鼠”,拔掉一棵“烂树”清除多条“蛀虫”。
比如:2014年11月至2015年5月,广州广日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黄升伟等人的违纪违法案,全案涉案人员30余人,共查处市管正、副局级领导干部5人,移送司法机关立案18件18人,整个领导班子是“全军覆没”。总涉案金额8000余万元,追缴、暂扣赃款400余万元。
2.涉案领域广,违纪违法问题相互交织,方式呈现“多样性”。和党政领导干部一样,国企领导人员违纪违法行为往往呈现作风问题和经济问题、违纪问题和违法问题相互交织的特点。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着重提出了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六大纪律”,这无异于六条高压线。2016年1月8日,《条例》正式施行一周之后,武汉钢铁(集团)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邓崎琳就因触碰了这六条高压线被开除党籍。不仅如此,他还是中央纪委通报中第一个披露为同时触犯“六大纪律”的中管干部。
从一名普通工人,到国企一把手,再到沦落为腐败蛀虫,邓崎琳掌管武钢期间究竟犯下几宗罪呢?一是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干扰、妨碍巡视工作,对抗组织审查,长期搞迷信活动。中央纪委的通报中指出,邓崎琳长期搞迷信活动。他的“大师团队”中有一名自称在武当山修行多年的人。有一段时间,邓崎琳签字时会刻意将“琳”写为“林”,据说这是得益于该“大师”指点,认为把左边的王字旁去掉,会有利于运势。二是严重违反组织纪律,违规选拔任用干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不按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进行谈话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邓崎琳担任武钢集团“一把手”后,对下属动辄呵斥,经常爆粗口,还曾在办公室对一名处级干部大打出手。在用人上,更是大搞小圈子,他一手栽培所谓的“八大金刚”,自己俨然以江湖帮派的老大自居。三是严重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亲属经营活动谋取利益,违规多占住房,违规领取奖金,长期占用宾馆客房供个人使用;中纪委办案的同志查出,他在武汉的高级宾馆常年包有高级套房,与“八大金刚”以及一帮朋友经常聚会,酒宴与牌局往往持续到凌晨。四是严重违反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进行权色交易。邓崎琳的弟弟、儿子以及情妇各自注册了公司,这些公司均与武钢集团有业务往来。这些人利用邓崎琳的关系,“武钢采购什么他们就卖什么,而且价格普遍偏高。”
3.打着“合作”的幌子,穿着“合法”的外衣,手段呈现“隐蔽性”。国企违纪违法领导人员为规避调查、逃避惩罚,处心积虑地寻求“安全”的办法。有的在与其他企业合作过程中“明修栈道,暗度陈仓”,合伙挖国有企业的“墙脚”。有的以奖励激励、商务活动和为职工谋福利等为借口,从中谋取个人非法利益;有的本人不收受贿赂而由特定关系人代为收取和保管,然后以特定关系人名义投资入股关联企业获利;有的搞“期权化腐败”,在位时不收钱,退下来后利用在位时积累下的“能量”换取民营企业股权或创业资本,享受权力回报。有的国有上市公司高管利用企业增资扩股、资产注入等机会,在貌似合法程序的掩盖下,采取违规定向增发、泄露内幕信息、内幕交易等,向特定关系人输送巨额利益,其操作的专业性、隐蔽性更强,调查的难度更大。
比如广东电网公司原总经理吴周春案件。吴周春到广东电网任职之后,对公司的招投标制度和流程进行了梳理和调整,实行分级授权。一些招投标的权力看似下放了,但吴周春却通过点头或摇头的肢体语言进行幕后操控,其“点头”表示“不同意”,摇头才表示“ ……(未完,全文共9370字,当前仅显示3141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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