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提纲:……
一、消防执法“微腐败”的“病症”
(一)性质的轻微性
(二)行为的普遍性
(三)形式的内隐性
(四)高度的容忍性
二、消防执法“微腐败”的“病因”
(一)思想“暗疾”:信念松动,初心蒙尘
三是存在“官本位”特权思想,认为自己高高在上,为自己、为亲友捞点好处理所当然
(二)机制“漏洞”:权力失缰,监督缺位
(三)环境“旋涡”:文化局限,诱惑丛生
三、消防执法“微腐败”的“病害”
(一)“微腐败”直接损害群众的切身利益
(二)“微腐败”影响人民对消防队伍的信任
(三)“微腐败”催化干部恶性腐败
(四)“微腐败”极易引发_腐败
四、预防消防执法“微腐败”的“药方”
(一)未病先防——既要立起“健康表”,也要挂好“警示牌”
一是抓好思想道德教育
二是抓好法律法规教育
三是抓好案件警示教育
(二)既病防变——既要安好“检测器”,也要动用“手术刀”
一是抓实监督紧盯“小问题”
二是整肃风气防范“小过错”
三是动辄得咎严查“小案件”
(三)瘥后防复——既要拉紧“隔离带”,也要筑牢“防护栏”
一是发挥制度约束与激励作用
二是提升信息公开与参与力度
三是落实容错纠错与帮教机制
……
浅谈消防执法“微腐败”的预防策略
摘要:“微腐败”是与“大贪大腐”、“巨贪巨腐”相对应的概念。随着反腐败斗争向纵深推进,治理“微腐败”已成为反腐败工作的重中之重。2024年,中纪委组织开展“群腐”整治工作,将消防执法“微腐败”整治纳入其中,就是消防领域融入全国性“微腐败”治理的具体体现。在此背景下,及时
总结前阶段工作经验,采取系统性的预防策略,将能有效巩固整治成果,进一步提升整治实效。
关键词:消防执法 微腐败 预防 治理
2016年,_总书记在十八届中纪委六次全会上首次提出“微腐败”,强调“微腐败”也可能成为“大祸害”。2017年,十八届中纪委七次全会专门对“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出部署,传递治理 “微腐败”的强烈信号。之后,十九届、
二十届中纪委多次强调把治理“微腐败”引向深入,着力消除基层消极腐败现象。
2024年,在国家局、总队党委的正确领导和统一部署下,全省消防救援队伍深入学习贯彻_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扎实开展消防执法“微腐败”整治,从严落实执法惯式纠偏,全面推进消防执法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整治,取得较好实效。
从社会大环境看,“微腐败”是一种社会现象,不是执法领域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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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购物卡以示感谢,以期获取长期的“关照”。此外,少数认清自身权益受损的当事人,也往往会因时间、精力成本,或担心被打击报复,而放弃对违法公职人员的深究,选择了无奈容忍。
总结前面的症状特征不难看出,消防执法“微腐败”行为可以概括为:不恰当履职,或者利用职务之便、职务影响,谋取或接受私利,侵占、损害群众合法权益,暂达不到犯罪程度的不当行为。
二、消防执法“微腐败”的“病因”
从事务辩证、发展的眼光看,消防执法“微腐败”行为的产生就是思想、机制、文化、环境等因素相互影响,主客观条件互相影响产生的结果。这其中既有执法人员思想防线垮塌的“暗疾”,也有机制流程上的漏洞,还有文化风气的“催化”。
(一)思想“暗疾”:信念松动,初心蒙尘。一是认识错位,基层执法人员认为位低权小,不可能有“腐败”的机会,殊不知不作为、慢作为等行为也是“微腐败”,完全忘了消防执法工作的初心、使命。二是“权力观”错位,觉得“有权不用、过期作废”,面对企业商户送的小礼物、安排的饭局,心里防线悄然瓦解,还自我安慰,有的以“人情世故”为借口,认为“都是熟人和关系所托,喝的不是酒,是感情和面子”,完全忘了手中的权力是干什么的。三是存在“官本位”特权思想,认为自己高高在上,为自己、为亲友捞点好处理所当然。
(二)机制“漏洞”:权力失缰,监督缺位。消防执法“微腐败”行为的出现,与法律法规、执法制度、执法监督机制等存在的不足有直接关联。一方面法律或制度空白,给“微腐败”的出现留下了空间。当前《行政处罚法》《消防法》和内部规章,对“查与不查、罚与不罚”的裁量权相对较大,使用也相对较随意。另一方面内部监督不严,纪检、法制部门虽制定有相关监督制度,也建立有基层执法单位自查自纠机制,但往往“上级监督远、同级监督软、自我监督难”,很难达到监督效果。
(三)环境“旋涡”:文化局限,诱惑丛生。一方面,中国传统文化中“人熟好办事”“礼多人不怪”等糟粕思想对“微腐败”的产生提供充足养分。服务管理对象找熟人、找关系“搭桥”,热情宴请恭维,披着“人情文化”的外衣,实际上还是包裹着“交易”“寻租”,甚至“围猎”的内核。另一方面,经济快速发展,社会转型过程中产生了更大或者新的权力,为执法“微腐败”行为产生提供土壤。例如:行业快速发展、新兴行业领域、消防职业资格、消防中介服务等都直接为“微腐败”行为的产生提供了大量机会。
三、消防执法“微腐败”的“病害”
(一)“微腐败”直接损害群众的切身利益。基层执法者与群众的工作、生活密切相关,可以说是“小权”在握,不作为、乱作为等都会直接损害群众利益,而且产生的损害后果可能无法预料。河南安阳“11.21”特大火灾调查处理中提到的“消防救援机构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不力”问题,是典型的执法不作为,这种“微腐败”与一个贪污受贿几百上千万的大腐败分子相比,看似行为不严重,甚至当时感觉还是微不足道,但从后果看,其破坏力一点也不小。
(二)“微腐败”影响人民对消防队伍的信任。相比“远在天边”的“大老虎”,群众对“近在眼前”的“小苍蝇”更加深恶痛绝,其恶劣影响和危害程度不亚于一些大案要案。执法人员的“微腐败”行为尽管只是一种个体行为,但其身处公共管理者身份,群众往往根据他们的言行来评论队伍的风气、形象。也就是说,群众眼里个体的“微腐败”,就等同于消防救援救援队伍的腐败。“石家庄某大队消防人员吃霸王餐”这个yq事件,给队伍形象造成了远远大于事件本身的影响!
(三)“微腐败”催化干部恶性腐败。长期处于“微腐败”状态中,反复不断地被侵蚀,行为人对于腐败的接受程度和宽容度会逐步提高。可能在初期阶段,还只能接收一张几百块的购物卡等,随着“微腐败”的腐蚀,渐渐就能接收巨额利益。也许初期,行为人还会存在一些道德上对自己的谴责,但随着时间流逝,其对欲望的追求越来越难以满足,而道德和法律在行为人心中的约束作用也被长期的“微腐败”消耗殆尽,演变成已经违法乱纪的恶性腐败行为。
(四)“微腐败”极易引发_腐败。大家都在基层同一个单位,彼此之间相互熟悉,交情甚深。如果一两个人有了吃拿卡要、雁过拔毛等腐败行为,而没有得到及时的制止,便是默许了“微腐败”行为。久而久之,原本的“公职团队”变成了“利益团伙”,导致塌方式“微腐败”,进而引发集体腐败,严重恶化基层单位的政治生态。
四、预防消防执法“微 ……(未完,全文共5052字,当前仅显示2329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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