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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4月份法院执行联动机制建设情况报告

发表时间:2025/5/14 18:09:03
目录/提纲:……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部门协作,凝聚执行合力
一是加强与公安部门的协作配合
二是深化与金融机构的合作
三是推进与不动产登记部门的联动
(二)创新执行举措,提升执行效果
一是推行“阳光执行”模式
二是开展专项执行行动
三是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
(三)强化信息化应用,提高执行效率
一是完善执行指挥中心建设
二是推广应用执行APP
三是加强大数据分析应用
二、存在问题分析
(一)联动机制运行不够顺畅
一是部门之间的协调沟通存在障碍
二是联动机制的制度保障不够完善
三是联动工作的信息化水平有待提高
(二)执行力量相对薄弱
一是执行人员数量不足
二是执行人员的业务素质有待提升
三是执行装备配备不够齐全
(三)执行难问题依然存在
一是被执行人规避执行现象较为严重
二是部分案件执行标的较大,执行难度高
三是执行工作的外部环境有待改善
三、下步措施
(一)完善联动机制,增强工作合力
一是加强部门间沟通协调
二是完善联动制度建设
三是提升联动信息化水平
(二)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执行能力
一是充实执行人员力量
二是加强业务培训
三是改善执行装备配备
(三)加大执行力度,破解执行难题
一是严厉打击规避执行行为
二是妥善处理重大疑难案件
三是优化执行外部环境
……
市4月份法院执行联动机制建设情况报告

2025年4月,市紧紧围绕法院执行联动机制建设这一关键任务,全面落实党中央和上级部门的相关决策部署,深入贯彻_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积极构建高效、协同的执行联动格局,努力提升执行工作质效,切实维护司法权威和当事人合法权益。现将本月法院执行联动机制建设的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分析以及下步措施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4月以来,市在法院执行联动机制建设方面积极作为,通过加强部门协作、创新执行举措、强化信息化应用等方式,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各项工作有序推进,执行联动的合力不断增强,为解决执行难问题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强化部门协作,凝聚执行合力
一是加强与公安部门的协作配合。根据《关于建立执行联动机制若干问题的意见》,市法院与公安部门建立了常态化的信息共享和协作机制。4月,通过公安部门的人口信息系统和视频监控网络,成功查找被执行人下落12人次,协助控制被执行人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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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的评估机构对执行案件的质量和效率进行评估,为执行工作提供科学的参考依据。通过评估,发现执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及时进行整改。4月份的评估结果显示,执行案件的平均执行周期较去年同期缩短了10天,执行到位率提高了5个百分点。
(三)强化信息化应用,提高执行效率
一是完善执行指挥中心建设。加强执行指挥中心的软硬件设施建设,实现了对执行案件的实时监控和指挥调度。4月,通过执行指挥中心共调度执行力量100余次,成功处置突发执行事件20余起。执行指挥中心的高效运行,提高了执行工作的反应速度和协同作战能力。
二是推广应用执行APP。开发并推广了市法院执行APP,为当事人和执行人员提供了便捷的信息查询和沟通渠道。当事人可以通过APP实时了解案件进展、提供财产线索等,执行人员可以通过APP接收任务、上传执行情况等。4月份,执行APP的下载量达到1000余次,用户活跃度较高。
三是加强大数据分析应用。利用大数据技术对执行案件进行分析和研判,为执行工作提供精准的决策支持。通过对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行为轨迹等数据进行分析,发现被执行人的隐匿财产线索20余条,提高了执行的精准度和成功率。
二、存在问题分析
虽然市在法院执行联动机制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实际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需要我们认真分析并加以解决。
(一)联动机制运行不够顺畅
一是部门之间的协调沟通存在障碍。部分联动单位对执行联动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在信息共享、协作配合等方面存在推诿扯皮现象。例如,在查询被执行人车辆信息时,个别公安部门存在拖延回复的情况,影响了执行工作的效率。
二是联动机制的制度保障不够完善。目前,执行联动的相关制度规定还不够细化,缺乏明确的操作流程和责任追究机制。在实际工作中,容易出现职责不清、工作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三是联动工作的信息化水平有待提高。虽然已经建立了一些信息共享平台,但部分平台的功能还不够完善,数据更新不及时,导致信息传递不顺畅,影响了执行联动的效果。
(二)执行力量相对薄弱
一是执行人员数量不足。随着执行案件数量的不断增加,执行人员的工作压力日益增大。目前,市法院执行人员与执行案件的比例严重失衡,人均办案量较高,导致部分执行案件无法及时高效地办理。
二是执行人员的业务素质有待提升。部分执行人员对新的执行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学习不够深入,在执行工作中存在方法不当、措施不力等问题。同时,执行人员的信息化应用能力也有待提高,无法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提高执行效率。
三是执行装备配备不够齐全。执行工作需要配备必要的交通工具、通讯设备等装备,但目前部分基层法院的执行装备还比较落后,无法满足执行工作的实际需要。
(三)执行难问题依然存在
一是被执行人规避执行现象较为严重。部分被执行人通过转移财产、隐匿行踪等方式规避执行,给执行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困难。例如,一些被执行人在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前,将自己名下的财产转移到他人名下,导致法院无法查控到其可供执行的财产。
二是部分案件执行标的较大,执行难度高。一些涉企案件、金融案件的执行标的动辄上千万元甚至上亿元,被执行人往往资不抵债,财产处置难度较大。同时,这些案件还涉及到众多债权人的利益,容易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
三是执行工作的外部环境有待改善。一些地方存在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保护主义现象,对法院的执行工作造成了一定的干扰。部分当事人对法院的执行工作不理解、不配合,甚至 ……(未完,全文共3561字,当前仅显示1876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市4月份法院执行联动机制建设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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