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基层减负的“减与增”
今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这是首次以党内法规形式制定出台为基层减负的制度规范,对此,基层干群无不称快。
形式主义非一日之寒。
以文件落实文件,以会议传达会议似乎已成思维定式。一项工作若不发文、不开会、不成立领导组,自己都会感到“空虚”和不习惯。同时担心一旦上级督查、巡察,若没有这些“操作”,就极有可能被认定是“不重视”、“没落实”,从而被纳为整改之列。而下级见到上级文件,往往习惯等上级层面开会布置,开会还要看是哪个领导开的,以召集会议领导的级别来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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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大量的人力和物力。二是事越干越多,事越干越细,而单位“表哥表姐”任务重,多数干部都身兼数职,顾此失彼。例如,这两年的国债项目极受重视,管理较严,上级发改、
财政、业务主管部门,三个部门都是每周调度一次,但各调度各的,表格调度内容有交叉、有不同。三是应对无厘头的考核和整改问题。如,上级要求推广“信易贷”,并列入到营商环境考核,而
银行有自己的系统,认为从“信易贷”系统放款,是重复操作,不愿配合,为了完成任务,不得不花费大量的精力去协调。
为基层减负要辩证施策。
“减什么”?要减“层层加码”。要简化制度文件、简化工作程序、简化考核办法。例如省对开发区考核,从43项减到18项,从基础分到加分项,充分地以实绩论英雄,很多数字直接抓取。要减“考核细则”。如果考核细则过多过细会导致下级只能按照上级要求,对照清单码整齐,编造应付。还要减惯性做法。评价工作开展情况不要以是否成立领导小组、是否专人负责、是否专题会议研究、是否每月报送信息等为标准。
“不减什么”?减负减的是负、不是减工作,也不是减责任、减担当、减工作力度,更不是减工作质效。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能以基层减负为借口而不履行自己应尽的责任义务,这是组织对我们的基本要求。必要的督查、检查、排名、通报和表彰奖励不是负担,是工作的必要抓手,减负要防止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
“减”中也要有“增”。一是建议增加督促指导力度。有很多工作存在督而不导现象,指出的问题“莫名其妙”、“啼笑皆非”,检查指导方不重视“授之以渔”,问了也没有答案,问题发现了也不指导怎么整改,要知如何整改,全靠自已“悟”。二是建议增加工作激励力度。当前,基层工作压力大,任务重,问责多,确实需要科学设定考核内容和激励机制,来调动工作积极性。一方面,对被考核主体,单位、乡镇、街道之间要根据具体情况分类考核、科学考核。另一方面,可以加大正面激励力度,多发“牌子”少花钱,多通报表扬少通报批评,树立正确导向,完善容错机制,减少“理直气壮”的“躺平摆烂”,营造全区上下“见贤思齐、争做先锋”的浓厚氛围。三是建议增加学习培训力度。既然减负了,就要多安排一些学习充电时间。通过学习克服本领恐慌,坚持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 ……(未完,全文共1884字,当前仅显示1197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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