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提纲:……
一、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做好撂荒地整治与推行“田长制”的责任感紧迫感
(一)深刻领会中央精神与上级部署,把准工作方向
(二)清醒认识当前严峻形势,正视问题挑战
(三)准确把握两者内在联系,系统协同推进
二、聚焦重点任务,精准施策发力,全力以赴打好撂荒地整治攻坚战并全面建立“田长制”
(一)聚焦撂荒地存量清零,分类施策推进复耕复种
一是全面精准摸排,建立动态台账
二是坚持分类指导,科学推进复耕
三是完善政策引导,激发内生动力
(二)聚焦“田长制”落地见效,构建网格化管护新格局
一是健全组织体系,压实各级责任
二是明确工作职责,规范运行机制
三是强化部门协同,形成监管合力
(三)聚焦长效机制建设,巩固提升耕地保护利用水平
一是严格执法监管,保持高压态势
二是强化考核督导,树立鲜明导向
三是注重标本兼治,提升综合效益
三、加强组织领导,严实工作作风,为圆满完成各项任务提供坚强保障
(一)健全领导机制,层层压实责任
(二)巩固作风成果,务求工作实效
(三)广泛宣传动员,营造浓厚氛围
……
县委常委、副县长在全县撂荒地整治暨“田长制”工作会议上的发言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这次专题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分析当前我县耕地保护与粮食安全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全面部署推进撂荒地整治和“田长制”实施工作。这既是贯彻落实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守牢耕地保护红线的必然要求,也是夯实“
十五五”时期农业
农村发展基础、全面推进
乡村振兴的关键举措。做好这两项工作,责任重大,意义深远。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做好撂荒地整治与推行“田长制”的责任感紧迫感
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基。我们必须从战略和全局高度,深刻认识保护耕地、恢复撂荒地生产的极端重要性,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的决策部署上来。
(一)深刻领会中央精神与上级部署,把准工作方向。我们要持续深入学习关于“三农”工作、国家粮食安全、耕地保护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将其作为根本遵循。要结合学习《_谈治国理政》第五卷中关于“三农”工作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篇章,进一步理解保障粮食安全与保护耕地的内在逻辑和深远考量。要深入传达学习党的
二十届四中全会关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部署,思考如何将耕地保护治理纳入基层治理现代化框架。近期,中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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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彻底整治存量撂荒地是当前首要任务,必须下大力气、用真功夫。
一是全面精准摸排,建立动态台账。要在前期摸排基础上,再进行一次“拉网式”“地毯式”排查复核,运用卫星遥感、无人机等技术手段与人力实地核查相结合,确保底数清、情况明、数据准。要逐村、逐户、逐地块核实撂荒位置、面积、权属、撂荒原因、复耕难度等信息,建立全县统一的撂荒地信息数据库和电子地图,实行“一地一策一档”管理,并实现动态更新。
二是坚持分类指导,科学推进复耕。根据撂荒原因和地块条件,精准制定复耕方案。对因劳动力外出务工造成的撂荒,要积极引导流转,扶持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进行规模经营。对因灌溉条件差、道路不通等基础设施薄弱导致的撂荒,要整合涉农资金,优先安排高标准农田建设、小型农田水利等项目,改善生产条件。对因土壤贫瘠、地力下降导致的撂荒,要结合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推广绿肥种植、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等措施,逐步恢复地力。对因灾害损毁的,要加快修复。坚决杜绝“简单化”“一刀切”,确保复耕一块、成活一块、见效一块。
三是完善政策引导,激发内生动力。要研究制定扶持撂荒地复耕的激励政策,统筹用好相关农业补贴、产业扶持等资金,对复耕主体给予适当补助或奖励。探索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与实际耕种情况更紧密挂钩。鼓励金融机构创新信贷产品,支持复耕复种。加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为复耕主体提供代耕代种、统防统治、烘干收储等全链条服务,降低生产成本和风险。广泛宣传国家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和耕地保护法律法规,营造保护耕地、应种尽种的良好氛围。
(二)聚焦“田长制”落地见效,构建网格化管护新格局。推行“田长制”是耕地保护制度的重大创新,必须精心组织,务求实效。
一是健全组织体系,压实各级责任。要加快构建“县级总田长+乡镇田长+村级田长+网格田长(巡田员)”的四级责任体系。县级设立总田长、副总田长,由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各乡镇要参照设立相应田长,由党政负责同志担任。各村(社区)要明确村级田长,由村党组织书记担任,并根据辖区耕地分布情况,划分若干网格,设立网格田长或巡田员,由村“两委”成员、村民小组长或热心党员群众担任,确保每一块耕地都有“监护人”。要逐级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明确各级田长职责,将保护任务落实到人、落实到地块。
二是明确工作职责,规范运行机制。县级要尽快出台“田长制”实施方案及配套制度,明确各级田长、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清单。各级田长主要负责责任区域内耕地的巡查、监督、保护、宣传等工作,及时发现、制止、报告非法占用耕地、破坏耕地、改变耕地用途以及新增撂荒等行为。要建立“田长制”会议制度、巡查制度、信息管理制度、考核奖惩制度等。探索建立“田长”巡田手机APP或信息平台,实现巡查轨迹可查、问题上报便捷、处置流程可溯、结果反馈及时,提升管理效能。
三是强化部门协同,形成监管合力。“田长制”不是农业农村局一个部门的事,而是一项系统工程。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要履行好耕地用途管制、卫片执法等职责;农业农村部门要牵头抓好撂荒地整治、耕地质量建设、种植业管理等;水利、交通、林业等部门要依据职责做好相关工作;公安、检察、法院、司法等部门要提供司法保障。要建立“田长吹哨、部门报到”的联动机制,对各级田长上报的问题,相关部门要快速响应、依法处置,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条块结合、网格管理”的耕地保护监管网络。
(三)聚焦长效机制建设,巩固提升耕地保护利用水平。整治与“田长”并重,更要着眼长远,构建保护有力、建设有效、管理有序的常态化机制。
一是严格执法监管,保持高压态势。要运用好“田长制”巡查和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部门日常执法监管,结合卫片执法、群众举报等渠道,对乱占耕地建房、挖湖造景、违规建设“大棚房”及“非粮化”等新增问题,做到“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要敢于动真碰硬,对违法违规占用和破坏耕地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该拆除的拆除,该复耕的限期复耕到位,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要公开曝光典型案例,形成强大震慑。
二是强化考核督导,树立鲜明导向。要将撂荒地整治成效和“田长制”运行情况纳入乡镇、相关部门年度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和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提高考核权重。制定具体的考核评价指标和办法,实行定期督查、年度考评。对工作推进有力、成效显著的予以通报表扬和激励;对整治不力、新增问题多发、制度空转的,进行约谈通报,情节严重的要严肃问责。考核结果要与相关扶持资金分配、干部评先评优等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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