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当前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比较研究
一、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两种类型:
由上而下强制性建立的农村合作组织与由下而上自发形成的
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与城市和现代经济部门相比,农村和农业经济部门是一个相对独立的体系。在整个经济乃至整个国家的现代化进程中,如何实现农业进而农村的现代化是改革以后我国领导层和理论界倾心研究的问题。
发展的实践证明,废除人民公社制度,建立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改变我国农业和农村长期以来发展后劲不足的一项战略性制度安排。但从目前农业和农村生产力发展水平的角度来看,这种制度选择又带有一定的局限性。让一家一户的农业生产行为融入现代市场经济的大循环中,是实现农业和农村现代化过程中要解决的一个根本性问题。把农民组织起来,按照企业化的生产方式组织农业生产应该是现代农业的发展方向。
但采取什么方式去组织农民和农业生产呢? 农业发展的历史既带给我们教训又带给我们经验。
在我国传统的农村组织制度中,最具有代表性的一项制度安排就是人民公社制度。在这种_下,农村基层组织的设立,主要是为实现传统的经济发展战略而确定的。
也就是说,为了在资源稀缺以及农业经济占主导地位的条件下推动国家工业化,需要最大限度地
动员农村资源,转移农村经济剩余。为此,这种社区组织需要履行以下几种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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