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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事业单位改制过程中加强离休干部服务管理的几点思考

发表时间:2013/5/17 20:20:11
目录/提纲:……
一、离休干部生活待遇落实总体情况及部分差额拨款事业前段时间离休干部存在的问题
(一)全市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基本情况
一是离休费及时足额发放
二是基本医疗待遇得到落实
三是财政支持机制保障有力
(二)市领导高度重视,老干部生活待遇标准逐步提高
(三)部分差额拨款事业单位离休干部生活待遇落实仍存在不足
二、部分差额拨款事业单位生活待遇落实不好影响服务管理的主要原因
一是部分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自身经济效益差
二是老干部提高待遇下发文件与执行时间不同步
三是单位处于改革改制期间
三、对在事业单位改革中进一步加强离休干部服务管理的建议
……

关于事业单位改制过程中
加强离休干部服务管理的几点思考

老干部工作经过三十年的发展,老干部各项待遇已经得到了较好落实。离休干部按所属单位划分,分别是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三种性质,资金来源渠道各不相同,其中事业单位又分为全额财政拨款、差额财政拨款和自收自支三种。佳木斯市财政全额供养的离休干部最早全面落实了政治和生活待遇,企业离休干部经过工资拉平、全员参加医保、订阅报刊等工作推进,政治和生活待遇基本与全额财政供养离休干部相同。
目前事业单位离休干部政治待遇基本得到较好落实,生活待遇落实情况还不平衡。医疗待遇已经全员参加医保,老干部患病做到了应治必治,医疗服务管理水平逐年提高。在工资待遇方面,因为资金来源渠道不同,造成了离休干部工资待遇落实出现不平衡。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属于财政全额供养,各项待遇落实比较好。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不享受财政补贴,一度出现离休干部待遇落实不好的情况,佳木斯市经过努力,已经实现了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离休干部纳入社保,实行社会化发放,保证了工资发放和调资按时足额到位。目前来看,生活待遇落实存在的主要问题突出集中在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一、离休干部生活待遇落实总体情况及部分差额拨款事业前段时间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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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单位离休干部生活待遇落实仍存在不足
根据日常掌握情况和专项调研发现,主要是市直部分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在老干部待遇落实方面仍存在一些不足。目前,我市差额拨款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167名老干部(另有20名去世的老干部涉及拖欠问题),分布在18个主管部门、32个单位。其中:10个主管部门、19个单位的39名老干部待遇全部落实,不存在拖欠问题。如:交通局所属运输管理处、公路管理处,建设局所属园林处,建筑设计院、农委所属宝清原种场,不动产登记管理局所属产权市场管理处以及卫生系统所属肛肠医院和红十字中心血站等单位。有8个主管部门、13个单位不同程度地存在老干部待遇落实不到位问题,共涉及148名老干部,文化系统、卫生局所属部分医院以及佳木斯日报社存在待遇落实不到位问题尤为突出。供热补贴除文化系统、卫生局所属肿瘤结核医院以外,全部按照在职人员标准兑现。
二、部分差额拨款事业单位生活待遇落实不好影响服务管理的主要原因
针对市直部分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老干部待遇落实不到位问题,根据具体情况,经过认真的分析、研究,老干部待遇落实不到位的原因主要有三点:一是部分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自身经济效益差。差额拨款事业单位的主要收入来源是自身的经营活动,财政只按一定比例拨款。长期以来部分差额拨款单位受管理_、机制的束缚,往往依附于地方财政,自身发展意识不强,有的甚至丧失了自主经营、自我发展的能力,多年没有经营活动和收入,因此老干部待遇落实也受到影响。如:文广新局所属京、评、话剧团多年来未推出新的作品,市场经营惨淡,只能依靠财政部分拨款和出租办公楼等方式维持离退休和在职人员开支,无力自行解决补发增资增待问题。二是老干部提高待遇下发文件与执行时间不同步。近年来,增资增待及相关待遇提高的政策文件下发时间与执行时间不一致,形成拖欠。以抚恤金为例:2007年6月省下发文件规定,从2004年10月1日开始抚恤金标准由原来的10个月基本离退休费提高到20个月,文件下发与执行时间相差了2年零9个月,在这期间去世的老干部抚恤金都涉及补发问题。2011年底,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民政厅已转发文件,再次提高抚恤标准,执行时间为2011年8月1日,目前我市机关和企业离休干部已经执行,事业单位因受财力限制,尚未执行,缺口也未予以补发,再次形成了隐形拖欠。三是单位处于改革改制期间。如结核医院、佳木斯日报社、京评话三个剧团处于改制前期,加之亏损多年,内忧外患,无力自行解决老干部待遇落实过程中出现的的集中补发问题。
三、对在事业单位改革中进一步加强离休干部服务管理的建议
国务院事业单位改革指导意见指出:在离退休待遇方面,转制前已离退休人员,原国家规定的离退休费待遇标准不变,支付方式和待遇调整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转制前参加工作、转制后退休的人员,基本养老金的计发和调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保证离退休人员待遇水平平稳衔接。在医疗保障方面,离休人员继续执行现行办法,所需资金按原渠道解决;转制前已退休人员,转制后继续按规定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障等待遇。有条件的转制单位,可按照有关规定为职工建立补充医疗保险和企业年金。
按照这一总体要求,在事业单位改制中进一步加强离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应当做好以下几点:
(一)充分认识做好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的重要意义
离退休干部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在继承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维护社会改革发展稳定局面,构建和谐社会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是党的干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认真做好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是贯彻落实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的本质要求,既体现党委政府对老干部的关心爱护,也能对在职不同年龄层的干部产生积极的影响,事关党的工作全局,对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理顺离退休党员干部的组织关系,加强对离退休党员干部的管理和教育
各级党组织都应把离退休党员干部纳入相应党组织进行管理和教育,进一步理顺离退休党员干部的组织关系,保证对离退休党员干部的管理教育工作到位。离退休党员干部较多的单位,有条件的要成立离退休干部党(总)支部,选好配强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规范党组织生活,并在活动场所、学习资料和活动经费等方面给予必要保证。离退休党员干部较少或没条件成立离退休干部党(总 ……(未完,全文共4529字,当前仅显示2288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关于事业单位改制过程中加强离休干部服务管理的几点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