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推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扎实做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各项工作,制定如下意见。
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坚持以_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以率先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基本实现现代化为目标,大力弘扬“
诚信、和谐、博大、卓越”的城市精神,全面建设繁荣青岛、平安青岛、文明青岛,加快和谐青岛建设步伐。
基本原则
———坚持以_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五个统筹”,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全面发展。
———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把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政府各项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尊重人民群众的创造精神,通过深化改革、创新_,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激发全社会的创造活力。
———注重社会公平,正确反映和兼顾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妥善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
———正确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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