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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执法监督探讨

发表时间:2013/6/20 8:25:59
目录/提纲:……
一、法律监督━━税收执法监督的理论依据
(一)检验功能
(二)调解功能
(三)控制功能
(四)教育功能
(五)保障功能
(六)救济功能
(七)反馈功能
(八)、效率功能
二、法律制度━━税收执法监督的法律依据
(一)宪法规定
(二)法律规定
(三)行政法规
(四)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三、执法现状━━税收执法监督的现实需求
(一)税收执法检查屡查屡犯的问题较多
(二)税务行政复议变更撤销率和税务行政诉讼败诉率较高
(三)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执法素养较低
四、内外并重━━税收执法监督的必经途径
(一)积极支持配合外部监督
(二)完善规范内部监督
……
税收执法监督探讨

● 赵秦鲁

市场经济下的税收活动就是法律活动。税收征收管理的过程就是税务机关将一般性的税收法律法规适用于具体税收事件的过程,就是税收执法的过程。税收执法权力、执法行为、执法责任三大要素构成税收执法的宏观结构。孟德斯鸠指出:“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变的一条经验……从事物的性质来说,要防止滥用权力,就必须以权力制约权力。”①因此,要保障税收执法权力合法有效行使,保障税收执法行为公正公平,保障税收执法责任得到落实,就必须把执法监督_到税收执法的各个环节中去,保障权力制约权力和权利制约权力。本文主要对税收执法监督结合税收执法实际学习运用法律监督的理念方法、提高监督效能的问题试作探讨,以资商榷。

一、法律监督━━税收执法监督的理论依据

法理学告诉我们,法律监督是法治题内之意,没有法律监督就没有法治。 “广义的法律监督泛指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组织、人民群众(公民)对各种法律活动的合法性所进行的检查、监察、督促和指导,以及由此而形成的法律制度。狭义的法律监督专指检察机关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对法的实施的合法性所进行的检查、监察和督促以及由此而形成的法律制度。”②这里主要是指广义的法律监督。广义的法律监督根据监督主体不同可以分为国家监督(又称国家机关的监督)和社会监督两大类。国家监督包括权力监督(或称人大监督)、行政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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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的法律意识。法律监督有一般预防和特殊预防的功能作用。它使违法违纪者认识错误,自我谴责,将功补过,使其从被监督和被处罚的教训中得到警戒,使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全体公民都明确合法行为与不法行为的界限,从而不仅自觉守法,而且能够积极与不法行为做斗争。

(五)保障功能。即通过法律监督机制,维护法律制度和法律秩序,保护国家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法律监督的保障功能作用,既体现在对国家机关、国家公务人员合法权力、正常活动的保护方面,也体现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方面,这是法律监督的终极目的。

(六)救济功能。即通过法律监督机制,使侵权行为的受害人得到补偿。现代社会国家机关的管理活动范围在不断扩大,“公共权力”具有保护和侵害社会主体合法权益的双重性,一旦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做出违法或不当的行为,易于侵犯当事人的合法权利。因而必须通过建立健全监控机制,为公民、法人提供更多、更有效的法律救济保障,预防、纠正违法行为,防止、减少、挽回可能或已经给国家、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造成的经济精神损失。

(七)反馈功能。即通过法律监督机制,向国家或有关决策部门反映法治发展的动态、信息。通过法律监督机制收集、检验、审查、过滤违法违纪现象的过程,实际上是关注社会动态,把握社会重大事项和问题的过程,是上通下达,沟通_,为国家和有关部门提供宏观信息和运筹决策的过程,是通过肯定合法、控制非法,达到调整国家立法、决策和措施走向正确轨道的运行过程。

(八)、效率功能。现代国家管理活动以高效、及时、便捷为突出特征。但在国家机关行使权力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发生不作为或怠于作为,乃至各种争议和纠纷,如果这些不作为或怠于作为和纷争得不到及时处理解决,会极大地妨碍国家政令的畅通和管理目标的实现,也势必影响人民群众积极性的调动。法律监督为及时督促国家机关积极作为和解决各种纠纷提供了一条有效的法律途径,如执法责任制能够督促国家工作人员积极行政,行政复议利于消除行政管理中的种种障碍,保证行政机关尽早摆脱纠纷,实施有效管理。

二、法律制度━━税收执法监督的法律依据

法律监督的性质、地位和作用,要求作为税收执法机关的各级税务机关要自觉加强税收执法监督,发挥执法监督对规范执法的综合效能。如果说法律监督是税收执法监督的理论渊源的话,那么有关法律制度就是加强税收执法监督的法律依据。换言之,加强、落实税收执法监督也是税务机关自身应尽的法律义务。税收执法监督的主要法律依据如下:

(一)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他监督。”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这是税务机关作为国家行政机关的组成部分,自觉接受权力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的最高法律规定。

(二)法律规定。(1)实体法规定: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有关规定;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有关规定;三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条:“各级税务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内部制约和监督制度。上级税务机关应当对下级税务机关的执法活动依法进行监督。各级税务机关应当对其工作人员执行法律、行政法规和廉洁自律准则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四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八十八条从解决纳税争议方式的角度规定了对税收执法行为的监督方式;五是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2)程序法规定: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从层级监督的角度规范了对税收执法行为监督的内容和方法;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则从审判的角度规定了对税收执法行为监督的内容和方法。

(三)行政法规。主要有二: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六条之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应当制定税务人员行为准则和服务规范。上级税务机关发现下级税务机关的税收违法行为,应当及时予以纠正;下级税务机关应当按照上级税务机关的决定及时改正。下级税务机关发现上级税务机关的税收违法行为,应当向上级税务机关或者有关部门报告。”二是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改进执法_、加强执法监督、实施执法责任制、追究执法责任的若干规定。

(四)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主要指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包括国家税务总局与其他部门联合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数量多,内容广,涉及税收执法监督的方方面面。综合性强的主要有《税务行政复议规则》,《税收执法检查规则》,《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的意见》,《税 ……(未完,全文共11501字,当前仅显示2736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税收执法监督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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