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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法教案(第三章财产保险合同,第一节财产保险概述)

发表时间:2013/11/18 10:10:42
目录/提纲:……
一、财产保险的概念及性质
二、财产保险的分类及业务体系
三、财产保险的形成及其发展
一、财产保险的概念及性质
(一)财产保险有广义和狭义两种含义
(二)财产保险的特征
(三)财产保险的性质
二、财产保险的分类及业务体系
(一)财产保险的理论分类
(二)财产保险的业务种类(实践分类)
(三)财产保险的法定分类
三、财产保险的产生及发展现状
(一)财产保险的产生:
(二)国际财产保险市场的发展状况
(三)我国财产保险的发展现状:
一、财产保险的概念及性质
二、财产保险的分类及业务体系
三、财产保险的形成及其发展
……
保险法教案(第三章财产保险合同,第一节财产保险概述)

第三章 财产保险合同

基本要求:
1. 熟悉财产保险合同的特征与种类
2. 掌握财产保险合同的主要内容
3. 掌握财产保险合同的履行、解除和终止
教学重点
1. 财产保险合同的主要内容
2. 财产保险合同的履行、解除和终止
教学难点:
各种财产保险合同的比较
教学方式:理论教学、实践教学
本章课时:8课时(理论教学5课时、实践教学3课时)
教学内容:

第一节 财产保险概述
一、财产保险的概念及性质
二、财产保险的分类及业务体系
三、财产保险的形成及其发展

一、财产保险的概念及性质
什么叫财产?
财产:是社会物质财富的统称。即隶属于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个人所有的物质财富。是人类社会进步和发展的基础。
财产从形成起就与 所有权 密切相关。
财产分为:
动产和不动产;
    不动产:通常指依附于土地才能存在并体现其经济价值的财产,包括房屋、生长期的农作物等;
        对于不动产必须适用一些特别的法规,限制个人对不动产的所有权,同时也有利于加强对不动产所有机的保护
……(新文秘网https://www.wm114.cn省略796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保险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遵循自愿原则。
财产保险的简要界定:
财产保险是对于可以用货币衡量或标定价值的财产或利益提供风险保障的一种商业活动。
(三)财产保险的性质
财产保险的运行规律:
财产保险业务配置所形成的宏观经济活动与微观经济活动的规律;
财产保险业务运营所形成的经济利益再分配的规律;
财产保险业务的各个组成要素之间的经济数量变动关系。
财产保险的存在和发展的基本要素
客观风险、剩余产品与商品经济:分别是自然基础、经济基础和社会基础;
坚持”损失补偿”;
业务运行必须坚持商品经营和市场价值。
财产保险的保障风险范围
财产保险的可保风险:被保险人寻求保障而保险人又愿意提供保障的风险。
火灾、爆炸;
雷电、飓风、台风、龙卷风、暴雨、洪水、冰雹;
地崩、山崩、雪崩;火山爆发;地面下陷下沉;
飞机坠毁、飞机部件或飞行物体坠落;
水箱、水管爆裂;
货物的损失或被盗;
玻璃破碎;
机器的意外损失等。
财产保险的不保风险:
非法获得的财产;
用于非法用途的财产;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延误、政府命令或任何公共当局的没收、征用、销毁或毁坏;
自然磨损或贬值;
清洁、修理或维护中;
虫蛀、虫咬;
大气、土地、水污染;
任何其他渐变原因。
财产保险保障范围的限制因素
货币价值
合法性
保险利益
知识欠缺
内在缺陷
公共利益
财产保险的性质
财产保险与人身保险的比较
保险标的不同;
保险金额确定的依据不同;
保险合同的性质不同;
保险期限不同;
经营技术不同:风险管理技术、费率厘定的依据等
财产保险一般不具有储蓄性。
财产保险的职能:
基本职能:经济补偿
派生职能:防灾防损、资金融通
财产保险在宏观和微观经济中的作用有两个:
发挥_器的作用,保障社会经济生活的安定;
发挥经济助动器的作用,为资本投资、生产和流通保驾护航。
财产保险的作用
财产保险的微观作用
有助于企业及时恢复经营、稳定收入
有利于企业加强经济核算
促进企业加强风险管理
有利于安定人民生活
提高企业和个人的信用。
财产保险的宏观作用:
有利于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地发展;
有助于财政收支计划和信贷收支计划的顺利实现;
有利于对外贸易和国际交往,促进国际收支平衡;
有利于科学技术的推广。

二、财产保险的分类及业务体系
(一)财产保险的理论分类
按保险标的的内容分:
物质财产:
各种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
各种运输工具、
各种运输过程中的货物、
各种处于修建、安装过程中的工程项目
可能由于本身固有危险造成损失的机器设备、长期处于生长期或收获期的粮食作物、经济作物和人工饲养的牲畜、家禽或经济作物等。
经济利益:
由于物质财产的损失所派生的利益损失;
由于被保险人的社会行为而对于他人的财产、利益或人身造成的损失而必须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
具有担保或保证性质的行为所出现的经济利益损失。
按实施方式:
自愿保险、强制保险;
按保险价值确定方式
定值保险、不定值保险;
按保险标的的性质:
积极性财产保险、消极型财产保险;
对于被保险人而言,主动维护自己的利益为积极;被动承担责任为消极。
按风险的内容分:
洪水保险、地震保险、盗抢险等
思考:为什么要对财产保险进行分类?
便于监管部门监管
有利于保险公司内部管理
有利于投保人选择合适的险种
(二)财产保险的业务种类(实践分类)
财产保险业务的种类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而不断演变和繁衍起来的,各种财产保险业务的名称则反映了财产保险业务变化的历史过程。
如:海上保险、火灾保险、工程保险、机动车辆险等
由于保险标的分为财产物资及相关利益,所以逐渐形成了现代财产保险业的两大支柱:
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
此外还有信用保证保险、农业保险。
财产损失保险
企业财产保险
财产基本险和综合险
财产险项下的利润损失险及各种附加险
家庭财产保险
普通家庭财产保险
家庭财产两全保险及各种附加险
运输 ……(未完,全文共8183字,当前仅显示2235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保险法教案(第三章财产保险合同,第一节财产保险概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