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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物业管理知识整理培训稿件

发表时间:2013/12/17 12:36:29
目录/提纲:……
2、物业管理专业人员不少于30人
4、业主业主是指物业的所有权人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制定和修改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管理规约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
(五)筹集和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六)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七)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二)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四)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
(五)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一)新建现售商品房项目应当在现售前30日完成
(二)预售商品房项目应当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之前完成
(三)非出售的新建物业项目应当在交付使用前90日完成
(一)现售商品房: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企业资质证书
(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
(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四)已通过竣工验收
(五)拆迁安置已经落实
(七)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1、接管验收的准备工作确保所接管物业基本合格,满足业主的质量要求
2、资料的接管验收
8、接管验收遗留问题的处理《接管验收遗留问题登记表》和备忘录
一、环境卫生管理与服务(保洁服务)
二、公共秩序维护(保安)
1、执勤:门岗、守护、巡逻
9、小区发生相关案件责任划分①合同约定的,按合同约定……
物业公司物业管理知识整理培训稿件

各位同事:
你可能对物业不感兴趣或者认为物管是最低端的服务,但你或你的家人、朋友一定和物业发生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假如你是业主,你知道自己的合法权益吗?你不想了解一点物业知识吗?让我们一起来了解《物业管理》知识。

1、业主和物业公司的矛盾焦点在哪里?
2、业主和物业公司的恩怨情仇如何形成?
3、业主为什么不信任物管企业而百般挑剔开发商的毛病?
4、知道《物权法》给你了多少权力吗?
5、《物业管理条例》对物业企业、开发商、业主,有哪些约定?
6、你知道《前期物业管理》和《“后期物业管理”》的区别吗?
7、小区发生盗窃、刑事an件时,物管企业承担责任吗?
8、业主房屋保修都有哪些规定?
9、物业费计算面积如何规定、可以减免物业费吗?
10、你知道普遍住宅和非普通住宅“物业费”如何区分吗?
物业管理(服务)

知识学习

物业的基本概念
1、

*物业就是管理小区的人
*就是服务小区的企业组织
①、已建成并具有使用功能的
各类供居住和非居住的房屋
②、与这些房屋相配套的
设备和市政、公用设施
③、房屋的建筑(包括内部的多项设施)和相邻的
场地、庭院、停车场、小区内非主干交通道路
•物业----是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的
① 各类房
……(新文秘网https://www.wm114.cn省略906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业主委员会:
是指由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代表组成,代表业主的利益,向社会各方反映业主意愿和要求,并监督物业管理公司管理运作的一个民间性组织。
业主委员会不是法人组织,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
业主委员会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事项,履行下列职责:
(一)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拟订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管理规约修改方案;拟订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的方案;拟订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有部分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收益方案;拟订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续筹方案;拟订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方案,报业主大会决定。
(二)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三)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四)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
(五)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6、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也称为业主单位或项目业主,指建设工程项目的投资主体或投资者,它也是建设项目管理的主体。
房地产开发公司是专门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企业,通过投标获得土地使用权,然后委托勘查、规划、设计报批,委托建筑单位建筑施工,房地产公司组织开盘出售,这就是房地产开放公司的经营项目。

7、施工单位
施工单位---是指建筑工程的总承包单位或分包单位,如果工程项目由建设单位直接施工,那建设单位既是开发商(建设单位)又是施工单位。
8、物业管理早期介入(前期介入)
指房地产开发单位邀请拟从事前期物业管理的有关人员参与该项目的可行性研究,从物业管理角度对物业规划、设计、设备选用、功能布局、施工监管、验收接管、销售和租赁提出建设性意见,充分反映住户要求和物业自身要求,力求使用户入住之前的各种前期工作与用户使用的实际需要及日后物业管理工作相适应。

前提:通过招标形式选聘物管企业。
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必须先完成
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工作。

前期介入要包好四关:
规划设计关、建设配套关
工程质量关、使用功能关

《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

  通过招标投标方式选择物业管理企业的,招标人应当按照以下规定时限完成物业管理招标投标工作:
  (一)新建现售商品房项目应当在现售前30日完成;
  (二)预售商品房项目应当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之前完成;
  (三)非出售的新建物业项目应当在交付使用前90日完成。
9、前期物业管理

前期物业管理是指在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建设单位在房屋销售时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所实施的物业管理。
在前期管理期间,物业服务企业从事的活动和提供的服务,既包含物业正常使用期所需要的常规服务内容,又包括物业承接查验、业主人住、物业装饰装修管理、工程质量保修处理、物业管理项目机构的前期运作和前期沟通协调等前期管理内容。
10、《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现售商品房: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企业资质证书;
  (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
  (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四)已通过竣工验收;
  (五)拆迁安置已经落实;
  (六)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
(七)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第十三条: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选聘了物业管理企业的,买受人应当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与房地产开发企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订立有关物业管理的协议。
物业服务协议的签订时间是: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同时
第三十二条 销售商品住宅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根据《商品住宅实行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向买受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

11、业主临时规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有关规定,将“物业管理企业”修改为“物业服务企业”,将“业主公约”修改为“管理规约”,将“业主临时公约”修改为“临时管理规约”。
  本决定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
第二条:建设单位应当在物业销售前将本临时规约向物业买受人明示,并予以说明。
物业第一买受人与建设单位签订物业买卖合同时,本临时规约作为物业买卖合同的附件,由第一买受人对本临时规约的内容予以书面确认,其效力及于此后的物业买受人。
第三条:本临时规约对建设单位、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有约束力。
第四条: 建设单位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涉及业主共同利益的约定,应 ……(未完,全文共10696字,当前仅显示2544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物业公司物业管理知识整理培训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