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新文秘网>>计生/规章制度/>>正文

计生制度(五项)

发表时间:2014/3/22 13:35:06
目录/提纲:……
1、无生育证怀孕的均属计划外怀孕,必须采取引、流产措施
5、实行节育措施后,要按规定进行随访,随访要有记录
3、婴儿死亡要出具死亡医学证明书,并且经村和乡计生办验证后上报
4、凡弄虚作假、虚报、瞒报出生死亡的,按《条例》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1、搞好一年一度的《条例》宣传月及重大节日的宣传活动
3、生育证当年有效,凡当年未生育的,必须在次年元月份前换发下年生育证
……
计生制度(五项)

节育措施及随防制度

1、无生育证怀孕的均属计划外怀孕,必须采取引、流产措施。
2、生育一个孩子后,42天至60天内必须上环,凡不宜上环者,必须出具县指导站不宜上环诊断证明后,方可采取其他避孕节育措施。
3、生育两个孩子后(包括再婚),在三个月内必须结扎,如双方均为结扎禁忌症(县级以上计生技术证明),可以采取其它节育措施。

……(新文秘网https://www.wm114.cn省略286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宣传学习制度

1、搞好一年一度的《条例》宣传月及重大节日的宣传活动。
2、利用扩大、嗽叭、电影电视等宣传工具,每月进行2至3次计生政策、科技知识的宣传活动。
3、计划生育管理员及宣传员要负责完成每年度的报刊、杂志等宣传品的征订任务,并不断组织育龄夫妇进行集中学习,利用墙壁书写固定宣传标语。
4、经常介绍表彰实行计划生育的先进个人和计生模范户、富裕文明户,扩大宣传面,增强教育效果。
5、积极参加办事处举办的培训班,村组干部及计生宣传管理员每月学习一次,每季度组织育龄群众集中到村计生学校培训一次,学习要有记录,对不参加学习者,要进行批评教育。

单月健康检查制度

1、已婚育龄妇女,按办事处规定的单月固定检查日集中到乡计生服务站进行健康检查,所有保健类对象每年检查六次,免检类对象每年3、9月份参加检查。
2、凡参加健康检查的对象,必须持能证明本人身份的有效证件(身份证、保健证,结婚证、生育证),到计生服务站接受检查。
3、已婚育龄妇女,不按要求参加健康检查的除按有关规定处罚外,超过三个月后,视为计划外怀孕,超过半年者,视为计划外出生,均按《条例》规定进行处罚。
4、已婚育龄妇女,外出一个月以上的,必须办理计划生育流动人口证,并且在本村单月固定检查日前,寄回外地乡级以上计划生育技术指导部门的检查证明,否则按没有参加检查对待。

生育证发放制度

1、凡符合生育条件,要求生育的已婚育龄夫妇,必须 ……(未完,全文共1263字,当前仅显示803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计生制度(五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