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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我市烈士纪念设施管理问题和对策

发表时间:2014/5/12 10:13:49
目录/提纲:……
一、我市烈士纪念设施管理的基本情况
二、零散烈士纪念设施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是零散烈士纪念设施位置分散,地处偏僻,不利于开展烈士纪念活动
二是我市烈士纪念设施管理机构不够健全,对烈士纪念设施抢救保护工作认识不够
三是陵园建设不够规范,大部分散葬烈士没能迁入烈士陵园
一是由于历史原因造成烈士墓碑过于分散,4难以管理
二是由于管理法规上的滞后给管理工作带来一定的困难
三、加强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的对策
四、零散烈士纪念设施集中管理需把握的几个重点
一是认真做好烈士陵园规划
二是加强领导和宣传工作
三是注重抓好烈士墓搬迁的各个环节
四是全面提高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纪念设施保护水平
……
浅谈我市烈士纪念设施管理问题和对策

作者简介:周立新,1968 年8 月出生,性别:男,所在单位:景德镇市民政局

浅谈零散烈士纪念设施管理问题和对策 周立新

摘要:我市县级保护的烈士纪念设施有 5 处,零散烈士纪念设施近三百处。调查中发现,零散烈士纪念设施由于缺乏必要的管理和维修,大多破损严重,且位置偏僻,道路不畅,平时基本上没有人前来祭扫,管理保护也极为不便。近几年来,国家越来越重视烈士纪念设施抢救保护工作,零散烈士迁入烈士陵园集中管理,是烈士纪念设施管理的新模式,更能充分发挥烈士陵园“褒扬烈士、教育群众”的主题教育功能。 关键词:烈士纪念设施 烈士陵园 烈士褒扬 教育群众 抢救保护 烈士纪念设施,是安葬、缅怀、褒扬革命先烈的重要场所,是对广大人民群众进行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的重要载体。烈士纪念设施抢救保护工程,是党和政府高度重视、社会广泛关注,功在千秋的政治工程、德政工程、民心工程,对于缅怀烈士、牢记历史、教育后人、凝聚民族精神,具有重要意义。从2010 年起,国家民政部、财政部开始在_范围内助推零散烈士纪念设施抢救保护工程。2011 年 7 月 26 日,_颁布了《烈士褒扬条件》,在烈士褒扬金、烈士遗属抚恤优待、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法律责任等方面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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偏僻,道路不畅,因此平时很少有人前去祭扫,烈士墓碑任由风吹雨打,少人问津。二是我市烈士纪念设施管理机构不够健全,对烈士纪念设施抢救保护工作认识不够。近几年来,国家对烈士纪念设施抢救保护工作非常重视,要求县级以上烈士纪念设施要有专门的管理机构、专业的管理人员和专项的管理经费。而我市现有的五个县级以上烈士纪念设施普遍没有成立专门的管理机构,更没有专项经费,管理人员大都是临时拼凑。有的乡镇甚至连民政办都没有设置,致使在烈士纪念设施普查工作中存在烈士纪念设施漏报现象。后来尽管经过沟通补救,但由于国家烈士纪念设施信息系统关闭,无法补录。三是陵园建设不够规范,大部分散葬烈士没能迁入烈士陵园。目前我市烈士陵园的建设,大部分只是一个主体纪念碑,一个合葬烈士墓,一个纪念广场的模式。没能按照“一人一墓一碑” 的要求建设。因此,烈士陵园也只停留在象征性的纪念。陵园建设,国家不投钱,地方政府不投钱,民政部门再重视也无能为力。 产生以上问题的原因:一是由于历史原因造成烈士墓碑过于分散, 4 难以管理。在革命战争年代,由于受当时条件和战场环境所限,大多牺牲的烈士只能就地掩埋,大多数的散葬烈士墓和零散烈士纪念设施分布在荒山野岭、田间地头,缺乏有效地管理保护。二是由于管理法规上的滞后给管理工作带来一定的困难。1995 年7 月民政部颁发的《革命烈士纪念建筑物管理保护办法》是我们到2011 年为止唯一一部关于烈士纪念建筑物管理保护的法规性文件。文件规定:“列为县级以上革命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是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由所在地民政部门负责管理,所需经费由各级财政安排解决。未列为县级以上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由建设单位负责管理保护,所需维修费由建设单位负责筹集。”然而对于未列为县级以上保护单位的零散烈士纪念设施,由于大多年代久远,建设单位复杂,有的是乡镇修建,有的是村委会修建,有的是烈士家属修建,有的是当地百姓自发修建,随着时间推移、区划调整、单位变迁、人员更迭,很多零散烈士墓碑已难以找到建设单位,特别是税费改革后,乡镇和村委会没有了维修经费来源,难以承担起管理保护的责任,致使零散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成为了烈士褒扬工作的一大难题。三是《烈士褒扬条件》出台以后,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工作进一步得到规范,但至今还没有一个实施细则,没有明确地方政府在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工作中的责任。各地烈士陵园建设到底应该是什么样的标准,资金来源在哪,没有一个具体的规定。民政部门在向政府汇报时把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工作的重要性说得再重要,而作为政府来说,那项工作都很重要。政府不重视,民政部门就是说破天也没有用。没有政府的重视,没有资金的支持,烈士陵园建设就没办法开展,更没办法规范。

三、加强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的对策

2011 年7 月,新的《烈士褒扬条例》颁布了,对我们加强烈士纪念设施抢救保护提供有重要依据,要改变零散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的现状,关键要转变观念、创新方式,找到一条适应当前社会经济发展的路子。据统计,自开展零散烈士纪念设施抢救保护工作以来,我市迁建、改建和扩建的县级以上烈士纪念设施有五处,其中瓷都烈士陵园于2005 年建成并投入使用,陵园占地面积40.3 亩,为革命烈士安息提供了更好的环境,也为零散烈士纪念设施集中管理创造了条件。将零散烈士纪念设施相对集中管理,是解决当前散葬烈士墓管理不力问题的一条行之有效的最好办法。首先,集中管理有利于整合资源,优化管理机构。由历史原因,零散烈士纪念设施有的归属不清,有的无人管理,有的虽有管理单位却无资金和能力管理,采取将零散烈士纪念设施搬迁到县级以上管理的烈士陵园或集中地集中管理后,能够使烈士纪念全部纳入民政部门的管理范围,提高管理保护工作的有效性。其次,集中管理有利于提高烈士纪念设施的管理保护水平。采取集中管理,由于有专门的管理机构,专业的管理人员,专项的维修保护经费,可以在改变零散烈士纪念设施零乱、无序善的同时,对其进行统一的修缮和维护,为开展烈士纪念活动提供更好的祭扫环境。再次,集中管理有利于烈士精神的宣传和弘扬。零散烈士纪念设施集中管理后,不仅有利于人民群众开展集中凭吊活动,而且在烈士文物收集、文史资料研究、烈士精神宣传等方面,都将提供更加使得的条件和优势,为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青少年开展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提供更好、更详实的教育内容,产生更大的社会效应。

四、零散烈士纪念设施集中管理需把握的几个重点

零散烈士纪念设施集中管理是烈士褒扬工作的发展方向和趋势,也是关乎社会民生的一件大事。在中国传 ……(未完,全文共4849字,当前仅显示2449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浅谈我市烈士纪念设施管理问题和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