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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伤寒防控餐饮业食品安全工作手册

发表时间:2015/10/14 18:38:54
目录/提纲:……
一、餐饮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方可上岗
五、自通告之日起,全县取消一切大型集会、集体宴席,拒不执行的,由相关执法部门依法处理
六、全面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一、指导思想
二、目标任务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城区食品卫生检查组
二是加强疫情应急处置药品的监管三是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工作
(二)乡镇防控组
二是加强农村自办宴席的监督管理三是做好食品安全宣传工作
(三)应急执法组
(四)乡镇工作指导组
二是指导督促各乡镇加强农村自办宴席的监督管理
(五)综合督查组
四、整治对象、重点
(一)整治对象
(二)整治重点
1、凉品店、饮品店
2、生食食品
3、从业人员管理
4、餐饮具消毒
5、加工场所及设施设备
6、无证经营行为
五、时间要求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协作,明确职责
(二)突出重点,强化监管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四)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一、要求凉品店、饮品店停业
二、餐饮店严禁提供生食食品
三、餐饮从业人员必须持健康证上岗
四、餐饮具必须严格清洗消毒
一是看食品处理区是否有员工专用的洗手消毒池二是看餐具消毒
五、餐饮场所卫生设施必须符合规定
四是看加工经营场所是否保持清洁卫生
六、严厉查处取缔无证照经营行为
一、工作职责
(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三)县公安局
(四……
**县伤寒防控餐饮业食品安全工作手册
**县伤寒疫情食品执法组办公室

目 录
1、 **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餐饮业食品安全工作的通告
2、 **县伤寒疫情防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方案
3、 **县伤寒防控餐饮食品安全检查重点
4、 **县伤寒防控餐饮食品安全工作各部门职责及法律依据

**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餐饮业食品安全工作的通告

伤寒是一种肠道传染病,可通过污染食品、水源等途径传染,该病可防可治。今年8月以来,我县出现伤寒病例,发病水平高于往年,为及时有效控制疾病扩散,保护全县人民身体健康,特作出如下通告:
一、餐饮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方可上岗。业主必须每天对从业人员进行晨检,如果发现有发热、乏力、腹泻等症状,应及时送医院就诊。没有健康证和未按要求进行体检的,必须立即整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吊销相关许可证、照,责令关闭停业。
二、餐饮店(馆)原则上须使用一次性消毒餐具,未使用一次性消毒餐具的,必须按照要求进行清洗、消毒,并在专用保洁设施内备用,不得使用未经清洗和消毒的餐具、饮具;厨房门窗必须设置纱门、纱窗或塑料门帘等防蝇、防尘、防鼠设施;必须设置餐厨废弃物临时存放设施,垃圾、污水应加盖,做到密闭存放,并及时进行
……(新文秘网https://www.wm114.cn省略842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药监局局长
县工商局局长
杨光辉 县公安局副局长
成 员:人员从县城管执法局、县食药监局、县工商局、县公安局抽调。
主要职责:一是开展城区餐饮食品安全整治;二是加强疫情应急处置药品的监管;三是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工作。
由食药监局牵头,县城管执法局、县工商局、县公安局配合开展食品整治工作(检查分组情况见附件)。
(二)乡镇防控组
组 长:各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区管委会)主要领导
副组长:各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区管委会)分管食品安全领导
成 员:从各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区)、站所抽调。
主要职责:一是开展本乡镇餐饮业监督管理,组织落实餐饮业各项伤寒防控措施;二是加强农村自办宴席的监督管理;三是做好食品安全宣传工作。
(三)应急执法组
组 长: 县公安局副局长
副组长: 县食药监局副局长
县工商局副局长
县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成 员:人员从县公安局、县食药监局、县工商局、县城市综合执法局抽调。
主要职责:做好伤寒疫情食品安全检查安全保卫工作。
(四)乡镇工作指导组
第一组:
组 长: 副县长
副组长: 县食药监局局长
成 员:人员从县食药监局、县工商局抽调
指导范围:
第二组:
组 长: 县政协副主席
副组长: 县工商局局长
成 员:人员从县工商局、县食药监局抽调
指导范围:
主要职责:一是指导各乡镇开展餐饮业监督管理,落实餐饮业各项伤寒防控措施;二是指导督促各乡镇加强农村自办宴席的监督管理。
(五)综合督查组
组 长: 县食药监局局长
副组长: 县食药监局副局长
成 员:人员从县食药监局、县公安局、县城市综合执法局、县工商局抽调。
主要职责:对开展餐饮业食品安全工作疫情防控检查情况进行督查。
四、整治对象、重点
(一)整治对象
以餐馆、快餐店、小吃店、农家乐、凉品店、饮品点、学校周边餐饮摊点、烧烤摊点为重点整治对象。
(二)整治重点
1、凉品店、饮品店。检查辖区内所有凉品店、饮品店是否按要求暂停营业。
2、生食食品。各餐饮业禁止加工销售凉拌食品(如凉拌海带、酸菜、大葱、折耳根、黄瓜等)、禁止加工使用生食佐料(含葱、芫荽、薄荷等)。
3、从业人员管理。检查餐饮店是否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每年进行健康体检并取得健康证;检查从业人员是否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
4、餐饮具消毒。检查餐饮店(馆)是否按要求对餐具、饮具进行消毒;是否有使用未经消毒餐饮具的行为。
5、加工场所及设施设备。检查食品加工经营场所是否远离污染源25米以上;加工经营场所是否设置餐厨废弃物临时存放设施,并加盖密闭存放,做到日产日清;厨房门窗是否设置纱门、纱窗等防蝇、防尘、防鼠等设施;加工经营场所是否保持清洁卫生。
6、无证经营行为。重点整治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许可证过期,未按规定依法重新办理行政许可手续,继续从事经营活动;超出核准登记的范围从事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
五、时间要求
按照全县的统一部署和安排,从9月开始至疫情控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协作,明确职责。工商、食药监等部门在工作中既要坚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加强协调、相互配合共同做好伤寒疫情餐饮业服务食品安全检查工作。食药监局:负责餐饮业监督管理;加强疫情处置应急药品市场监管;督促各乡镇农村自办宴席监管措施的落实。工商局:做好市场监管工作,依法查处无照经营行为;城市综合执法局:负责食品流动摊贩的取缔。公安局:依法查处阻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人员落实有关措施的行为。
(二)突出重点,强化监管。加大对餐饮业食品安全监督力度,严厉打击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打击违反《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行为,规范餐饮食品安全经营行为。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通过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教育,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增强餐饮企业食品安全意识、责任意识。
(四)做好信息报送工作。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伤寒疫情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将餐饮食品安全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报县防控指挥办。



**县伤寒防控餐饮食品安全检查重点

一、 要求凉品店、饮品店停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要求**县辖区内所有凉品店、饮品店暂停营业一个月,全县取消一切大型集会、集体宴席,时间为2014年9月13日 ……(未完,全文共4681字,当前仅显示2364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县伤寒防控餐饮业食品安全工作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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