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新文秘网>>毕业论文/文教论文/>>正文

姓名权浅谈

发表时间:2006/1/9 17:56:34

中国人在历史上是袭承宗族传统的,因此对自己的姓名很重视,皇室如此,权贵富有者如此,平民百姓也如此。现在,姓氏的宗族作用已经淡化衰竭,或有少量存在,在国家治理、男女平权、人口大量流动和社会保障日益发展的今天,已经没有太多现实上的意义。为了体现妇女的地位与男性公民的平等,新中国的有关婚姻家庭方面的法律规定了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
  我国《婚姻法》第条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这个规定(包括此前的相类似的规定)从法律上打破了男权统治中国几千年的封建格局,是中国社会文明、进步的具体表现。不过,由于该规定过于原则,在实施中又被理解成不应受到什么约束的_行为,因此造成了一些不便解决的矛盾。比如,这个权利的主体究竟是谁的问题。子女出生
……(新文秘网https://www.wm114.cn省略515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未完,全文共2277字,当前仅显示1448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姓名权浅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