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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营改增”后税收征管面临的难点与对策

发表时间:2016/9/18 12:32:22
目录/提纲:……
一、全面“营改增”后税收征管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关于“营改增”后纳税人的税负问题
(二)关于“营改增”后一般纳税人的管理问题
(三)关于“营改增”后国地税合作方面存在的问题
1、合作的认识不够深入
4、委托代征工作协作机制不完善
二、加强“营改增”后税收征管的相关对策
(一)按照“只减不增”要求抓好税负到位工作
(二)采取分类管理办法搞好一般纳税人管理
1、积极推行纳税人分类税收管理
2、努力提高企业相关人员素质
3、加大风险防控力度
(三)瞄准“三方共赢”目标强化国税地税合作
4、综合治税,建立长效机制
……
全面“营改增”后税收征管面临的难点与对策

“营改增”工作全面推行后,新一轮的税制改革给税收征管提出了新的挑战。如何适应新形势,克服税收征管中的新问题,更加优质高效地做好税收征管工作,是当前国税机关亟需解决的一大课题。笔者经过深入调查,发现日常税收征管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并结合实际提几点粗浅对策。
一、全面“营改增”后税收征管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关于“营改增”后纳税人的税负问题
“营改增”后,纳税人的税负问题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也是衡量“营改增”成败的一个重要标志。对小规模纳税人来说,由于其是按3%的征收率,而且计税依据是不含税价格,所以其税负只会低于“营改增”前的税负。但是,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来说,情况就比较复杂。
根据我们对高安市四大行业“营改增”后税负情况抽样调查、测算,“营改增”后税负不减反增的主要有两大行业:一类是房地产行业。我们通过对江西华硕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测算,该企业因其人工成本(按国家标准,人工成本占预算定额的30%,而实际施工中约占40%)、沙石、土方等无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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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等问题屡见不鲜。
(三)关于“营改增”后国地税合作方面存在的问题
“营改增”后,国税地税整合资源,深化合作,在减少办税成本、提高工作效率等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效,但实际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制约着国地税合作工作的深入开展。
1.合作的认识不够深入。随“营改增”全面推进,国税局在合作中承担了更多的工作量,由于承担了较大的压力与风险,主观上有所排斥;地税局则认为地税业务已大量减少,再委托国税局代征税款,地税业务将进一步减少,思想上有所顾虑。工作量不平衡导致国地税心态不一,依赖政府、依靠上级的思想比较严重,工作主动性、积极性不够、解决问题的办法不多。
2.合作的领域还不够宽。由于国税、地税属两个不同的独立执法主体,执法的侧重点不同,使用的发票、管辖的税种也不同,在使用文书及程序等方面,国地税也存在一定的差异。致使一些合作只能停留在表面,无法进行深度合作。如:联合稽查打击偷逃税方面、发票管理等方面还有差距。特别是在稽查工作中,往往会出现国税刚查完,地税又来查的情况,检查不同步,处理不一致,不仅增加了税收成本,而且还加重了纳税人的负担。
3.信息共享度不高。随着金税三期系统全面上线,双方在系统中已能实现联合税务登记、联合办税服务。但由于国税、地税前期征管软件的独立性和管理_的差异性,双方征管数据(财务报表信息、发票信息、税源信息等) 暂时无法有效互通互联。纳税人信息不能及时共享利用,为后期风险管理工作的开展带来阻力。
4.委托代征工作协作机制不完善。目前,国税与地税按照方便纳税人和主体税种征管原则,双方就“营改增”后的二手房交易增值税、私房出租增值税及核对征收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地方税附加等相互委托代征,但双方均有各自的工作重点和任务,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很可能会出现因征收数据传递不及时,出现少征、错征、漏征,导致税款流失的情况。
二、加强“营改增”后税收征管的相关对策
(一)按照“只减不增”要求抓好税负到位工作
“营改增”后,企业的税负问题已引起全社会的广泛关注。为了较好地落实李克强总理关于“营改增”新扩围行业“税负只减不增”的要求,我们结合税收工作,对“营改增”后税负增长的行业提出以下粗浅建议,供上级决策部门参考。
1.对房地产行业,可设立2年的过渡期,在此期间,企业的财务核算应该按照“营改增”后的规定进行记账、领购和使用发票,计算缴纳税款,但是企业比其按照地税局原来计征办法多缴纳的税款,过渡期内,经当地主管国税机关审核,可以按一定比例,如:第一年50%,第二年25%(不是100%,目的是促使企业尽量取得进项发票)作为留抵税款,列入该企业下一年度进行抵扣。
2.对餐饮业等生活服务业,我们认为可以采取简易办法征收,按照3%~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税款,并可按规定开具专用发票。
3. 由于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会发生变化,有的月份进项税额抵扣多,有的月份抵扣少,这必然导致企业实现税款的不均衡。上级有关部门不能生搬硬套“税负只减不增”的规定,只要某个年度的某个行业(或某个企业)整体税负较之前减少了就行,而不是局限于每个企业、每个月份的税负都要减少,更不要以此为由让基层税务人员人为地到企业“辅导”其加强财务核算、达到“税负只减不增”的目的。
(二)采取分类管理办法搞好一般纳税人管理
1.积极推行纳税人分类税收管理。当前,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规模急速扩大后,基层征管中人少户多的矛盾十分突出。国税机关应以“管好大税户、管住中税户、管紧小税户”为目标,对纳税人实行分类管理。对重点税户,以优化服务为前提,以数据分析为基础,确保重点税源稳定;对中等税户,以分析评估为重点,注重风险管理;对小微税户,实行定期与不定期巡查相结合,防止漏征漏管。同时,加大 ……(未完,全文共3983字,当前仅显示2012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全面“营改增”后税收征管面临的难点与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