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提纲:……
一、村民组的土地由村民委员会来发包的成因
一是由乡级政府作为发包方,二是由所使用该土地的集体经济组织作为发包方
二、如何妥善处理所有方与发包方的关系
一是人力、物力、财力和技术条件不允许
二是时间条件不允许
……
在我地区的农村土地承包中,发包方几乎均为村民委员会。在因土地承包问题引发的纠纷中,村民小组多有异议:我们村民小组的土地为什么由村委会来发包,自己却做不了主?这一问固然是有道理的,但并非是简简单单就可以作答的。要从历史的角度弄清其所以然,并从中寻求妥善的处理方法,在理论和实践中还需作出一番努力。
一、村民组的土地由村民委员会来发包的成因
就理论上而言,
农村集体土地的发包方应该是该集体土地所有权单位或其代表组织。也就是说谁是土地所有者就由谁来发包。但实践中,除了乡级集体所有土地以外,无论是村民委员会集体所有的土地,还是村民小组集体(村内集体经济组织,下同)所有的土地,均由村民委员会作为发包方来发包。这一状况的形成有其历史渊源,成因是多方面的。但最根本的原因,笔者认为是
……(新文秘网https://www.wm114.cn省略542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未完,全文共3012字,当前仅显示1521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
收藏《农村集体土地承包中相关法律适用问题探讨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