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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

发表时间:2018/12/2 17:35:50

关于修订、印发《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

公司各党支部:
为贯彻落实**集团党组〔2018〕1号文精神,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公司重大决策程序,健全重大决策机制,提升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结合公司实际修订了《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经公司研究批准,现予以下发,请各党支部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
1.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
2.“三重一大”决定、决策事项清单

附件1:
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


1 编制目的

为做好***(以下简称公司)“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管理工作,规范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促进廉洁从业,保证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2 编制依据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公司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
《****司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
《**章程》

3 术语和定义

“三重一大”事项
指公司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
……(新文秘网https://www.wm114.cn省略873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3 _模式、组织结构调整、机构设置和职责,人员编制等事项。
5.1.4 公司年度生产计划、经营计划,以及财务预决算方案、年度工作报告、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
5.1.5 公司安全生产、经营管理、环境保护、基建、审计监督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5.1.6 工程建设、项目建设、资产重组、资产(产权)管理、破产、改制、兼并重组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5.1.7 绩效考核、薪酬分配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5.1.8 公司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重大事宜。
5.1.9 公司基本制度和重要的一般性制度。
5.1.10 涉及公司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利益调配问题。
5.1.11 公司重大改革重组事宜。
5.1.12 涉及公共事件、重大突发事件和稳定工作的重要问题。
5.1.13 研究决定公司党支部组织、党员队伍建设、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研究决定意识形态工作、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维稳信访工作、评先评优工作、团青和工会工作、企业文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5.1.14 其他重大决策事项。
5.2 重要人事任免事项:是指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公司党委直接管理的中层干部职务调整事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5.2.1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公司党委直接管理的中层干部管理制度制定、选拔任用、教育培养和监督考核等日常管理。
5.2.2 后备干部的选拔、培养、推荐、管理和任用工作。
5.2.3 其他重要人事任免事项。
5.3 重大项目安排事项:是指对企业资产规模、资本结构、盈利能力以及生产装备、技术状况等产生重要影响的项目的设立和安排。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5.3.1 公司年度投资计划及调整。
5.3.2 重大投资项目和重大工程建设项目。
5.3.3 非主业项目投资和列入公司投资项目负面清单特别监管类的项目投资。
5.3.4 公司年度检修预算、技改投资计划。
5.3.5 重大项目融资和担保、委贷、金融股权投资项目,期权、期货等金融衍生业务。
5.3.6 重大、关键性设备和技术的引进。
5.3.7 重大工程(单项工程估算50万元及以上)、服务采购(单项估算20万元及以上)计划、采购结果。
5.3.8 物资(设备及材料单项估算20万元及以上)采购结果。
5.3.9 超工程执行概算情况。
5.3.10 应当向广东公司报告的重大投资管理事项。
5.3.11 其他重大项目安排事项。
5.4 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是指超过由广东公司所规定的公司领导人员有权调动、使用的资金限额的资金调动和使用。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5.4.1 公司年度资金预算及超出预算范围内的调整。
5.4.2 公司月度资金预算及超出预算范围内(单项付款超预算50万元及以上)的调整。
5.4.3 对外捐赠、赞助项目。
5.4.4 其他大额度资金运作(单项50万元及以上)事项。

6 决策、执行机构及权限

6.1 公司“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机构为公司党委会议和总经理办公会议。
6.2 党委会议参与决策人员为全部党委成员;总经理办公会议参与决策人员为公司经营班子成员。决策人员应严格遵守决策原则,在各自职责和权限范围内,按照议事规则对“三重一大”事项行使决策权。
6.3 党委会议、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讨论事项涉及法律问题的,应当要求总法律顾问列席相关会议或外聘法律机构出具法律意见书。
6.4 党委会议集体讨论决定的“三重一大”事项包括:
6.4.1 本办法第5.1.1条、5.1.13规定的重大决策事项。
6.4.2 本办法第5.2条规定的重要人事任免事项。
6.4.3 中央和国家规定应由党委会研究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6.5 其他事项经党委研究讨论后,再按法定程序提交总经理办公会进行决定。

7 决策程序及规则
7.1 重要人事任免事项应当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司干部管理有关规定的程序进行决策。其他重大事项决策前,应按以下程序做好准备:
7.1.1 提出议题。“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的议题,由公司领导研究确定或各有关部门提出,经分管领导审核,报党委书记同意后列入议题计划。议题应在会前送达参会人员阅知,没有列入议题的“三重一大”决策事项不得临时动议。
7.1.2 充分协商。决策事项涉及相关部门的,应当事先征求意见,充分协商。党委成员、公司经营班子成员、纪委书记之间应事先进行沟通和磋商。
7.1.3 征求意见。研究决定公司经营管理方面的重大问题、制定重要的规章制度,应当听取公司工会的意见,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 ……(未完,全文共8975字,当前仅显示2451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集团公司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