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提纲:……
一、促进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建设
1、支持电商产业园区建设
二、培育电子商务经营主体
2、支持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建设
3、支持和鼓励直播基地建设和直播带货
4、支持电子商务示范体系建设
5、支持O2O电子商务发展
三、促进电子商务平台建设
6、支持电子商务平台建设
7、支持移动电子商务应用
四、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
8、鼓励企业开展跨境电商业务
9、积极鼓励跨境电子商务企业上规模经营
10、鼓励企业建设租用海外仓
五、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工作
六、提升电子商务管理和服务水平
七、鼓励引进优势电商企业
八、鼓励电子商务氛围营造
九、鼓励电商标准化体系建设
十、附则
……
关于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优惠政策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电子商务发展环境,大力扶持电商企业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打造区域电子商务优势,在参考借鉴电子商务发展先进地区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政策。
本政策所称“电子商务企业”包括以下类型:
电子商务平台企业:企业拥有利用互联网和移动通信进行产品展示、信息发布、价格指导等商务活动,并部分或全部实现在线撮合、网上交易、在线或移动支付等服务功能且正常运营半年以上的电子商务平台,企业主营业务收入来源于平台交易服务,有健全的技术、质量和财务管理制度。
电子商务服务企业:企业为电子商务平台企业、电子商务应用企业、网商等提供营销渠道服务、应用解决方案、业务流程外包、第三方支付或移动支付服务、数字认证和培训服务等专业服务商和内容提供商。
电子商务应用企业:包括加入第三方平台实现网上交易的企业、自建或共建电子商务
……(新文秘网https://www.wm114.cn省略664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对认定为省级电子商务企业、电子商务示范企业或重点培育项目、省级电商示范基地、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的分别给予一次性2万元、3万元、5万元、20万元奖励;对电子商务企业综合评定或开发项目获省、国家级政府主管部门表彰的,分别给予3万元、5万元奖励。
5.支持O2O电子商务发展。对**县电子商务企业在全县范围内设立电子商务线下体验店20家以上,且开展5项以上便民商业叠加服务的,经县商务主管部门认定,给予5万元一次性补贴。
三、促进电子商务平台建设
6.支持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对在本县注册且实际运营1年以上、拥有5人以上运营管理团队、注册用户数1万户以上的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一次性给予资金支持5万元。
7.支持移动电子商务应用。对整合餐饮住宿、旅游票务、金融支付、消费购物、社区家政、社会保障、教育培训和文化娱乐等服务资源,构建便民电子商务服务平台的企业,经县商务主管部门认定,按其上年度平台建设和宣传推广费用,给予不超过10%的补贴,单家企业每年上限10万元,最多补贴3年。
四、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
8.鼓励企业开展跨境电商业务。对企业利用第三方跨境电子商务平台或自建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开拓国际市场的,每家企业最多支持1个跨境电子商务平台项目,对跨境电商企业每发生一件国际邮包给予最高限额3元/件物流补助,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5万元。
9.积极鼓励跨境电子商务企业上规模经营。对开展跨境电子商务零售的企业,年交易额首次超过50万美元、150万美元、300万美元(以第三方平台数据为准,通过第三方平台实现线上交易状态合规的,下同),分别给予奖励5万元、10万元、20万元。对年交易额首超300万美金企业次年交易额增幅超过30%的,给予10万元资金奖励。
10.鼓励企业建设租用海外仓。对企业投资建设公共海外仓,并获得省市商务部门认定的,给予奖励30万元。对企业租用海外仓,给予租金30%的补助,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10万元(限商务部门认定的海外仓)。
五、促进
农村电子商务工作
11.支持电子商务进农村工程建设。我县电子商务企业在全县各乡镇、行政村建立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为当地村民提供网络代购、网货供需信息收集、网货代销等服务,每年从网络服务年交易额达30万元以上的服务站中评选20家电子商务示范服务站,经验收后,给予每个电子商务示范服务站1万元补助。
12.大力支持电商扶贫和电商创业。引导通过电子商务实施精准扶贫,对持续经营网店半年以上,且网销额在5万元以上的在册贫困户,年内给予5000元奖励;经营场地若属租赁用房,且租用1年以上,则每年给予25元/平方米的补助,最高不超过5000元。
六、提升电子商务管理和服务水平
13.支持电商行业协会建设。县级电商行业协会活动开展正常的,每年补助经费5万元。县商务主管部门每年对其工作业绩进行评定,对**县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给予2万元奖励。
14.支持电商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引导行业协会、专业市场和龙头企业等主体,搭建行业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对于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承办单位,给予平台建设费20%的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
15.支持电商物流体系建设。鼓励有实力的快递企业在县城设立区域总部,在乡镇或村设立10家以上代办点,对设立的区域总部运行半年以上,且经营收入达到400万元以上的,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
16.加强电子商务人才建设。支持县商务局、人社局、农业农村局、团县委等 ……(未完,全文共3694字,当前仅显示1866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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