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单位的档案管理工作,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使之更好地服务于我单位各项工作,结合我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档案是我单位在各项工作活动中形成的文书档案、业务档案、会计档案、基建档案、设备档案、声像档案及实物档案等,是我基金会各项工作活动的真实记录,是反映和维护我基金会历史面貌的重要资料,必须实行集中管理,任何人不得将档案据为已有。
第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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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报告、实验记录等文字材料及仪器设备资料、图纸、会计凭据和账册、照片、录音录像资料、计算机及存储设备等均应立卷归档。
第九条 实行文书或业务部门分类立卷制度,即谁做的工作谁负责分类立卷。及时收集整理在工作中形成的具有查考和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按照归档范围和要求组卷、归档。
第十条 档案交接双方应按移交目录清点核对,认真履行移交登记、签字手续。
第十一条 合并或撤销的部门,要在机构变动前,组织专人整理档案,按规定向综合部档案室办理移交手续。
第十二条 档案管理人员应对接收的档案进行系统整理。按全宗进行分类、排列、确定保管期限,根据工作需要编制检索工具,汇编必要的档案资料。
第十三条 档案人员应掌握、利用电子计算机和其他先进技术手段、设备管理档案,逐步实现档案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提高工作质量和办事效率。
第四章 统计和利用
第十四条 建立档案统计制度。对档案的收集、移出、保管、利用、销毁等情况进行统计。
第十五条 积极开展档案的提供利用工作,并根据实际需要编制必要的检索工具,力求做到查找方便,调卷迅速准确。
第十六条 根据检索需要,编制各类重要文件汇编、专题文件汇编、专题目录、分类目录及各类档案目录等。
第五章 库房管理及鉴定销毁
第十七条 建立健全档案库房管理制度。档案室与办公室、阅览室实行“三分开”或“两分开”。要确保档案库房坚固,安装防火、防盗门和防光窗帘,有监控管理设备,有防虫、防尘、防高温、防潮、防_气体等措施,库房技术管理要求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第十八条 档案管理人员有责任和义务做好库房的安全与卫生工作,经常检查,经常清扫,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第十九条 对 ……(未完,全文共1439字,当前仅显示915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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