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提纲:……
(一)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关于档案工作的法规、政策和有关标准
(二)负责收集、整理、立卷、归档、鉴定、保管和统计我矿的各类档案及有关资料
(三)负责开展档案查找利用服务
(四)负责编制档案编研资料,检索工具,积极开发档案信息资源
(五)开展档案宣传工作和利用者教育活动
(六)参加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开展的档案学术研究和交流活动
(七)负责对各单位的档案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一)党群工作类
(二)行政管理类
(三)经营管理类
(四)生产技术管理类
(五)地质勘测类
(六)基本建设类
(七)科学技术研究类
(八)设备仪器类
(九)产品类
(十)会计类
(一)应归档的各类文件材料一式一份,比较重要和使用频繁的应归档两份
(二)照片档案应归档照片和电子档案各一套
(三)荣誉、实物档案应如数归档
(一)矿接收和下发的各类文件,由党政办公室文书收集于次年3月底交由综合档案室归档
(二)工程项目结束或告一段落由各单位有关人员将该项工作形成的全部文件材料,经系统整理后送交综合档案室归档
(三)外出开会、考察、学习、参观形成或带回应归档的文件材料,在该项活动结束时交由综合档案室归档
(四)年度单位工作总结、各种年报、党员、干部名册,会议纪要记录应于次年3月底前交综合档案室归档
(一)归档的各类文件材料必须齐全、完整、准确、真实并符合国家规定……
煤矿档案管理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新形势下的档案工作,进一步加强我矿的档案管理,积极开发档案信息资源,充分发挥档案的凭证性、依据性作用,更好地为我矿的生产经营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省档案管理条例》和《**矿务集团档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我矿所形成的文书、科技、会计、人事、职工、信访、保卫、纪检案件、医疗及照片、影像特殊载体等各类档案。
第二章 档案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三条 矿成立档案工作领导小组,党委副书记任组长,总工程师任副组长,党政办公室、党群工作部、生产技术部、安全监察部、规划发展部、风险防控部、财务管理部、人力资源部、机电科、 **煤炭销售公司、职校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以及实业公司副总经理为成员。
第四条 矿建立综合档案室,隶属矿党政办公室,负责矿煤业范围内的文书档案、科技档案、会计档案、电子档案、实物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党群工作部负责对人事档案、数码照片、影像等特殊载体档案的统一管理。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工人档案的统一管理。实业公司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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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及公用建筑、土地征迁等
(七)科学技术研究类。包括综合(基础理论研究与应用技术研究综合性文件材料)、科技环境、地质勘测、采掘、电气、选煤、土建、医疗卫生、文教、火工、环保及其他。
(八)设备仪器类。包括综合(有关设备管理使用、维修等综合性技术文件材料)、采掘设备仪器、运输设备仪器、提升设备仪器、通风设备仪器、压风设备仪器、排水设备仪器、施工设备仪器、动力设备仪器、安全监测设备仪器、洗选设备仪器、通讯设备仪器、试验化验设备仪器、环境保护设备仪器、火工设备仪器、地质勘探设备仪器、机电检修设备仪器等。
(九)产品类。包括综合(有关产品生产、设计、制造、规范、汇编等材料)、机械产品、煤炭加工产品、电气产品、火工产品、建材产品及其他。
(十)会计类。包括凭证、帐簿、报表、工资清册及其他。
(十一)职工管理类。包括干部档案、工人档案、离退休职工档案、死亡职工档案。
(十二)特殊载体类。包括照片档案、录音、录像、磁盘、微缩胶片、光盘、实物。
第七条 归档份数
(一)应归档的各类文件材料一式一份,比较重要和使用频繁的应归档两份。
(二)照片档案应归档照片和电子档案各一套。
(三)荣誉、实物档案应如数归档。
第八条 归档时间和方法
(一)矿接收和下发的各类文件,由党政办公室文书收集于次年3月底交由综合档案室归档。
(二)工程项目结束或告一段落由各单位有关人员将该项工作形成的全部文件材料,经系统整理后送交综合档案室归档。
(三)外出开会、考察、学习、参观形成或带回应归档的文件材料,在该项活动结束时交由综合档案室归档。
(四)年度单位工作
总结、各种年报、党员、干部名册,会议纪要记录应于次年3月底前交综合档案室归档。
(五)综合档案室每年3月底前,对各类文件材料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归档,各单位要把上一年应归档而未归档的全部文件材料,移交综合档案室归档。
第九条 归档要求
(一)归档的各类文件材料必须齐全、完整、准确、真实并符合国家规定的文件、图纸格式要求。
(二)应归档的文件、材料应由单位专(兼)职档案人员收集齐全,整理完毕并编制移交清册,由单位或项目负责人签字核准后移交综合档案室,重要项目的文件材料移交时应编写归档说明。
(三)归档的文件材料应为原件,因故无原件的可归具有凭证作用的文件材料。签发稿与正文主件或附件、请示与批复、来文与复文一起归档。文件材料归档后不得更改。
(四)归档的照片、录音带、录像带要写上文字说明。
(五)各类文件材料的归档,均须建立归档手续,填写移交清单,做好文件材料的清点登记、交接验收并签字认可。清单一式两份,移交部门和档案部门各执一份以备查考。
第四章 档案的借阅管理
第十条 全矿工作人员查阅本业务范围内的档案材料,应办理查借手续;查阅非本工作范围内的档案,需经有关领导同意后方可进行。
第十一条 外单位到矿综合档案室查阅档案,需持单位介绍信并经矿相关领导签字批准,由本单位有关人员陪同方可办理登记手续查阅,不得抄录或借出。
第十二条 凡查阅档案者,一律在档案室查阅,不准划道、涂改、折卷、裁剪、拍照、撕毁等。特殊情况需借出本室档案材料、底图时,必须办理外借批准及登记手续,但借出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月。需继续使用者要办理续借手续,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第十三条 由综合档案室提供的重要电子档案利用完毕后要及时删除,禁止个人私存、转发。
第十四条 珍贵的实物档案、重要的照片、底片、缩微胶片等档案一律不得借出。
第十五条 凡私自抄录、拍摄、描绘、拆散、删刮、撕毁档案等行为者,严格按照国家《档案法》、《b_m法》予以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 凡查借档案者,要认真填写《档案利用效果登记簿》,以便档案室的统计工作。
第五章 档案的b_m管理
第十七条 档案是国家的宝贵财富,企业各门类档案本身具有机要性质,因此,档案部门和工作 ……(未完,全文共4162字,当前仅显示2102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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