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新文秘网>>公司/企业讲话/管理/计划规划/规章制度/>>正文

集团法务人员管理办法

发表时间:2021/10/13 14:16:38
目录/提纲:……
(一)合同管理1、建立完善公司合同管理制度,规范合同的审核、签订、履行、管理等环节
(三)法律咨询与服务1、及时掌握和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为公司各业务部门提供法律咨询
(四)诉讼案件管理1、制订诉讼案件管理制度,制定诉讼案件管理具体工作流程,并监督执行
(五)法治宣传培训1、为公司每年集中学法提供法律服务与支持
(六)法律事务管理制度建设根据公司实际制订、定期修订完善法律事务管理制度,完善法律事务具体工作流程
(七)其他1、对外聘律师进行监督和评价,并及时将意见提交集团审计法务中心
(三)保守公司商业秘密,按规定方式和范围使用在履行职责时获取的资料
……
集团法务人员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对集团及各成员企业法务人员的管理, 规范法务工作,进一步推进依法治企,根据《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_*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实施意见》以及_*市委办公厅*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 *市国资委《关于在市属企业开展总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结合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本部、分公司及各级控股子公司(分公司及各级控股子公司简称“各成员企业”)。 控股子公司指集团公司出资、持股 50%以上,或虽出资、持股未达到 50%,但以集团公司出资或持股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子公司。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法务人员,是指由集团公司本部或各成员 企业聘用专门从事公司法务工作的内部法务人员,包括集团公司 审计法务中心法务人员及各成员企业
……(新文秘网https://www.wm114.cn省略683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理; 11、指导公司其他非诉法律事务并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条 法务人员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制 度要求,依法、认真履行职责,在职权范围内充分发挥在依法治企、防范法律风险中的作用,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第十一条 法务人员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一)合同管理 1、建立完善公司合同管理制度,规范合同的审核、签订、履行、管理等环节。 2、根据公司业务需要,制定公司各类标准合同文本。 3、起草、审核公司各类合同,参与重大合同的谈判。 (二)合法性审核 1、协助正确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参与公司重大经济活动,对公司重大经营决策进行法律论证,提出法律意见,提供法律依据,必要时配合外聘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保障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的 安全性与合法合规性。 2、对公司制订或修订的各项规章制度进行合法性审查,必要时要求外聘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3、审核公司各类法律文书、信函。 (三)法律咨询与服务 1、及时掌握和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为公司各业务部门提供法律咨询。 2、建立健全公司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保护体系,从公司研发、 销售、客服、经销商及客户等环节进行规范保护。 3、参与公司章程的制订、修订,为规范公司法人治理提供法 律服务与支持。 4、配合相关部门处理公司内部的合同、劳务等各类纠纷。 (四)诉讼案件管理 1、制订诉讼案件管理制度,制定诉讼案件管理具体工作流程, 并监督执行。 2、配合外聘律师全面负责处理公司各类诉讼仲裁案件的应诉 及诉讼事务。 3、规范案件管理,及时做好案件的上报和资料存档工作。 (五)法治宣传培训 1、为公司每年集中学法提供法律服务与支持。 2、完成上级各项普法宣传工作安排。 3、开展法律培训,根据财务、人力、销售等不同培训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普法宣传与培训,提高全员法律意识,丰富法律 知识和实践技巧。 4、拟订未来五年普法规划,每年拟订普法工作计划并落实执 行,每年对当年普法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 (六)法律事务管理制度建设 根据公司实际制订、定期修订完善法律事务管理制度,完善 法律事务具体工作流程。 (七)其他 1、对外聘律师进行监督和评价,并及时将意见提交集团审计 法务中心。 2、对公司经营管理存在的问题进行法律分析,提示法律风险, 提出方案和建议。 3、处理公司各类非诉法律事务,切实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4、完成公司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四章 法务人员的管理与监督
第十二条 法务人员应严格按照制度要求,对于重大合同签订、重大投资、担保以及诉讼案件等向集团公司履行审批、报告 程序,未及时履行审批、报告程序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将依 据《*集团岗位责任追究管理暂行办法》进行责任追究, 并要求相关人员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 法务人员应当属守以下职业规范:(一)恪守职业道德,不断提高职业素养和业务能力; (二)忠于职守,遵守法律法规,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三)保守公司商业秘密,按规定方式和范围使用在履行职 责时获取的资料。
第十四条 集团公司建立法务人员例会制度,集团公司审计法务中心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法务人员例会,总结本人上季度工作 完成情况,并就可能对公司经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予以说 明;通报公司发现的问题和出现的相关动态,并提出应对方案; 交流工作经验;学习有关文件,传达集团公司领导有关指示精神;布置工作任务。法务人员每季度首月 5 日前应以书面或电子文件形式汇报上述相关内容,按时到会,不得缺席、迟到,因故缺席 应事先向集团公司审计法务中心请假。
第十五条 集团公司 ……(未完,全文共3798字,当前仅显示1918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集团法务人员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