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提纲:……
一、立法的意义
二、《卫健法》主要内容介绍
(一)条文结构
(二)重点内容
(一)政府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与其他组织投资设立非独立法人资格的医疗卫生机构
(二)医疗卫生机构对外出租、承包医疗科室
(三)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向出资人、举办者分配或者变相分配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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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以下简称《卫健法》)在2019年由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0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卫健法》共十章章,110条。《卫健法》作为我国卫生健康领域第一部基础性、综合性法律,在我国卫生健康立法史上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昭示着“健康中国”战略实施和国民健康权利保护体系建设的推进。下面,结合工作实际我将从立法意义、主要内容中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医疗卫生机构、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重点解读。
一、立法的意义
《卫健法》的颁布,有利于落实宪法规定,加强顶层设计,确立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工作的基本原则、主要制度和保障促进措施,完善卫生健康法治体系,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
二、《卫健法》主要内容介绍
(一)条文结构
《卫健法》在条文结构上分为总则、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卫
……(新文秘网http://www.wm114.cn省略632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生服务。
2.医疗卫生机构
《卫健法》第三章第三十四条至五十条,明确了医疗卫生事业应当坚持公益性原则,一方面,《卫健法》继续重申“鼓励社会力量依法举办医疗机构”的政策,明确规定社会力量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在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重点专科建设、科研教学、等级评审、特定医疗技术准入、医疗卫生人员职称评定等方面享有与政府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同等的权利。社会力量可以选择设立非营利性或者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社会力量举办的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按照规定享受与政府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同等的税收、
财政补助、用地、用水、用电、用气、用热等优惠政策,并依法接受监督管理。另一方面,《卫健法》明确政府举办医疗机构“保基本”的职能定位,并强调政府举办的医疗机构应当坚持“公益性质”,对政府医院与社会资本合作进行了严格限制和监管,明确规定“政府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不得与其他组织投资设立非独立法人资格的医疗卫生机构,不得与社会资本合作举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由此可见《卫健法》对社会力量举办医疗机构继续持鼓励政策,但从严监管并规范政府医院与社会力量合作办医。
3.法律责任
《卫健法》第九章第九十八条至一百零六条,从法律责任中明确了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卫生人员、药品采购投标人等主体的法律责任。
第九十九条规定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执业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和药品、医疗器械,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按一万元计算。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上十五倍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按一万元计算;情节严重的,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第一百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按一万元计算;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政府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与其他组织投资设立非独立法人资格的医疗卫生机构;
(二)医疗卫生机构对外出租、承包医疗科室;
(三)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向出资人、举办者分配或者变相分配收益。
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医疗卫生机构等的医疗信息安全制度、保障措施不健全,导致医疗信息泄露,或者医疗质量管理和医疗技术管理制度、安全措施不健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等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责令停止相应执业活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案例分析:
2021年1月我局接到群众举报**正在从事非法行医行为,执法人员立即前往投诉人提供的地点,进行现场调查核实。检查发现室内有美容床、无影灯、医疗器械包、酒精、碘伏、手术刀片、医疗垃圾(使用过的印有HUTO*INJ.标识的药品两瓶,经翻译为肉毒素A型;使用过的注射器4支),现场有两名女性。我局执法人员在现场进行了取证,并对检查中发现的医疗垃圾进行封存。对**及现场的两名女性进行了调查询问并制作询问笔录,**拒不承认其非法行医行为。事后**离开**,搬到***居住,我局执法人员多次联系,要求其回来配 ……(未完,全文共2792字,当前仅显示1775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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