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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城市居民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管理的调研与思考

发表时间:2024/8/12 11:53:07
目录/提纲:……
一、居民住宅小区消防治理主要举措
(一)强化部署调度,压实工作责任
一是集中统一部署
二是强化工作调度
三是压实工作责任
一要务,资金再困难也优先保证”
(二)强化隐患排查,建立问题清单
一是明确排查标准
二是加强隐患督改
三是推动源头整改
(三)强化车道治理,打通“生命通道”
一是合力推动
二是严厉惩处
三是疏堵结合
(四)强化宣传培训,提升消防素质
一是强化“网络宣传”
二是强化“流动宣传”
三是强化“阵地宣传”
二、现存的主要问题
(一)消防安全隐患十分突出
一是高层住宅消防设施完好率不高
二是基础配套设施建设缺乏
三是堵塞占用消防车道、疏散通道问题易反弹
(二)消防安全责任难以落实
一是物业企业消防责任落实难
二是消防设施维修整改难
三是部分居民消防素质不高
(三)消防安全监管未形成合力
一是消防执法力量严重不足
二是基层消防安全监管部门监管合力有所弱化
三是融入基层综合治理还不够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进一步压实小区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一是厘清责任主体边界
二是规范物业管理职责
三是融入基层综合治理体系
一是持续开展物业市场秩序专项整治
二是持续开展物业服务培训
三是加强物业服务企业诚信体系建设
(三)进一步厘清职能部门消防监管责任
(四)进一步打通维修基金审批使用瓶颈
一是加大维修基金政……
关于加强城市居民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管理的调研与思考

**州目前共有小区937个,其中有物业管理的小区401个、单位自管小区181个、业主自治小区242个、无管理组织小区(街道社区托管)113个,由于消防管理水平低、消防设施损坏多、消防通道易堵塞等问题,居民住宅火灾已超过全州火灾总数的60%,消防安全风险相对突出。为回应人民群众对身边安全的关切,**支队联合多部门到小区实地调研,全面了解居民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状况,找准问题症结,提出六个方面对策建议报送党委、政府、人大、政协和相关行业部门。
一、居民住宅小区消防治理主要举措
(一)强化部署调度,压实工作责任。一是集中统一部署。州政府统一安排对8个县市逐一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州安委会、消安委联合实施住宅小区消防安全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由消防救援机构牵头,住建、公安、经信、应急、城管、供电等部门分工配合,各县市政府具体推进实施。二是强化工作调度。州市两级安委会、消安委办公室多次召开视频调度会议,督导推进专项行动,确保工作落实落地。州安委会牵头组织对**市住宅小区消防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现场督导。三是压实工作责任。州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出台9项措施破解老城区、老旧小区消防治理难题,要求“要把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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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开展培训;利用消防宣传车,夜间深入城区繁华路段和居民住宅小区宣传;发动下沉党员、网格员、物业公司工作人员等开展“敲门行动”,入户开展安全用火、用电、用气宣传提示。三是强化“阵地宣传”。联合住建、物业协会在住宅小区集中开展“消防安全关爱行动”;以“人走关火、出门断电”为重点,依托小区单元楼栋大门、电梯等载体建立消防宣传橱窗,提醒业主养成良好习惯。
二、现存的主要问题
虽然近几年我州居民住宅小区消防安全工作不断加强,取得明显成效,但对照消防法律法规要求、居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还有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消防安全隐患十分突出。一是高层住宅消防设施完好率不高。以莲湖花园、西湖花园、恒嘉时代广场、书苑新城等为代表的小区消防设施未施工完就交付使用,先天隐患突出;以怡锦苑、怡馨苑、怡泰苑、旗峰安居小区等为代表的安置房、经适房小区消防设施设备无人维保情况较为突出,多为瘫痪状态;以滨江花园、朝泰丽水湾等为代表的小区,受2020年洪灾影响,自动消防设施至今未恢复运行。二是基础配套设施建设缺乏。部分老旧小区缺乏消防通道、消火栓、公共停车场等配套设置。部分小区在设计之初前瞻性不足,小区规划停车位不足,满足不了业主停车需要,导致车辆停在消防通道上。此外,部分小区未在方便居民生活的区域,集中设置电动车车棚和集中充电装置,导致业主飞线充电、进楼充电等现象。三是堵塞占用消防车道、疏散通道问题易反弹。由于部分居民消防安全意识不强,加之“车多位少”矛盾突出,导致车辆乱停乱放堵塞住宅小区消防车道问题屡禁不绝;一些居民随意将废弃物、可燃物堆置楼层疏散通道内,影响了疏散通道正常使用。
(二)消防安全责任难以落实。一是物业企业消防责任落实难。部分物业单位将主要人力、物力放在物业经营、代收代缴、停车收费等盈利性服务方面,对小区公共消防安全管理和消防设施设备维护投入不足,例如低价聘请缺乏消防基础知识和技能的人员充当消防管理人员,对建筑消防设施的检查、维护、操作不专业,日常消防安全巡查流于形式,无法及时有效发现和排除消防安全隐患,消控中心形同摆设。二是消防设施维修整改难。目前,对住宅小区消防设施设备的故障和破损没有统一规范的责任认定机制,一旦涉及消防设施设备需要整改或维修的,开发商、物业单位、业委会(业主)等方面通常相互推诱扯皮,导致整改或维修工作无法启动或停滞不前。此外,小区动用维修基金维修消防设施启动难、审批难、监管难。三是部分居民消防素质不高。州城居民住宅小区电动车“违停违充”,生活用火用电用气不规范,违规堆放可燃物品,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等现象反复发生,部分居民缺乏必要的家庭防火安全常识和自救逃生技能,人为造成了许多不安全因素,一旦发生火情,将影响人员逃生、消防车通行,延误灭火救援时机。
(三)消防安全监管未形成合力。一是消防执法力量严重不足。从《消防法》《**省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等法律法规看,办事处、社区和应急、公安、消防、住建等部门均对小区消防安全有检查和督改职责,但存在“权责不对等”问题,除审批环节违法行为由住建部门查处外,停用消防设施、堵塞通道等常见违法行为,仅消防救援机构有处罚权。全州县市消防救援大队执法人员仅31人,要承担属地火灾防控调度、消防监督执法及火灾调查等工作。二是基层消防安全监管部门监管合力有所弱化。本轮机构改革前,因消防部门同属公安机关序列,基层消防执法主要由公安派出所承担。机构改革后,消防部门脱离公安机关序列,办事处、社区、公安派出所对住宅小区消防安全检查弱化和表面化,未经常性开展消防检查,不能发现深层次隐患;住建部门对小区物业的指导规范缺乏力度,缺乏物业服务质量标准。三是融入基层综合治理还不够。从实地调研和座谈了解情况看,当前基层综合治理工作主要集中在社区组织建设、矛盾纠纷化解、创文创卫等方面,在对物业小区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安全隐患查改和消防宣传方面指导督促不多。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进一步压实小区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一是厘清责任主体边界。对于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问题,根据消防安全隐患成因分清责任主体,由责任方出资整改消防安全隐患;消防隐患整改涉及多个责任主体的,由相关各方根据隐患成因等实际,共同协商出资整改,做到“谁的责任、谁担责”,不搞“和稀泥、一刀切”。二是规范物业管理职责。根据《**省物业管理条例》,依法规范和明确物业单位、业委会等主体在住宅小 ……(未完,全文共5130字,当前仅显示2364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关于加强城市居民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管理的调研与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