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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市社会保障领域府院联席会议上的讲话

发表时间:2025/5/27 9:27:29
目录/提纲:……
一、深刻认识社会保障领域府院联动的重要意义
(一)府院联动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必然要求
(二)府院联动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途径
(三)府院联动是优化营商环境的有力举措
二、准确把握当前社会保障领域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行政执法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是执法标准不够统一
二是执法程序不够规范
三是执法力度不够均衡
(二)行政复议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是案件受理范围不够明确
二是案件审理质量有待提高
三是与行政审判的衔接不够紧密
(三)行政审判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是案件审理难度不断加大
二是调判结合不够充分
三是司法建议的作用发挥不够明显
三、扎实做好下一步社会保障领域重点工作
(一)强化信息通报机制,提高工作协同效率
一是建立定期通报制度
二是搭建信息共享平台
三是加强专项信息通报
(二)完善会商指导机制,统一执法司法标准
一是建立专题会商制度
二是加强个案指导交流
三是开展联合培训活动
(三)深化法治共建机制,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一是共同开展法治宣传活动
二是共同推进依法行政
三是共同研究社会保障领域改革问题
(四)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一是明确责任分工
二是加强协作配合
三是强化考核评价
……
在全市社会保障领域府院联席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市社会保障领域府院联席会议,主要任务是全面总结近三年来全市社会保障领域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审判的总体情况,深入剖析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下一步工作进行科学安排部署,推动建立健全信息通报、会商指导、法治共建等常态化机制,凝聚社会保障领域矛盾纠纷实质化解工作合力,促进全市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参加今天会议的有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司法局、市人社局的领导班子成员,以及市县(区)两级法院行政审判部门、司法行政部门法制机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相关业务科室的负责同志。刚才,**县人社局、**区司法局、**镇政府等部门和地区作了汇报发言,大家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分享了在社会保障领域行政执法、行政复议和行政审判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分析了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了许多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意见和建议,讲得都很好,我都同意,希望大家相互学习借鉴,认真抓好落实。下面,结合全市社会保障工作实际,我讲几点意见。

一、深刻认识社会保障领域府院联动的重要意义

(一)府院联动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必然要求

社会保障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公平、增进人民福祉的基本制度保障,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重要制度安排。近年来,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社会保障覆盖范围不断扩大,保障水平逐步提高,全市参加基本养老
……(新文秘网http://www.wm114.cn省略958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向法院通报社会保障领域的政策变化和执法动态,法院可以向行政机关反馈企业在社会保障方面的司法需求和典型案例,共同为企业提供精准的法律指导和服务。例如,在处理企业与职工之间的社会保障纠纷时,通过府院联动,快速化解矛盾,既保障了职工的合法权益,又为企业营造了稳定的用工环境。近三年来,全市通过府院联动机制,成功化解了起涉企社会保障纠纷,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万元,有力地促进了企业的健康发展。同时,府院联动还可以共同开展社会保障法治宣传活动,提高企业和职工的法律意识,引导企业自觉遵守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职工依法维护自身权益,营造良好的社会保障法治氛围。

二、准确把握当前社会保障领域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行政执法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是执法标准不够统一。不同地区、不同部门在社会保障行政执法过程中,对同一法律条款的理解和适用存在差异,导致执法结果不一致。例如,在工伤保险认定中,对于“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等关键要素的认定,不同地区的人社部门存在不同的标准,引发了一些行政争议。近三年来,因执法标准不统一导致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占比达到**%。二是执法程序不够规范。部分行政执法人员对法定程序重视不够,存在调查取证不充分、文书制作不规范、送达程序不到位等问题。例如,在行政处罚过程中,有的执法人员未按照法定程序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和听证的权利,导致行政处罚决定被撤销。近三年来,因执法程序不规范被行政复议机关撤销或确认违法的案件有件。三是执法力度不够均衡。一些地区对社会保障领域的违法行为打击不够有力,存在重审批、轻监管的现象,对企业拖欠社会保险费、未依法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等违法行为未能及时发现和处理,导致部分职工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例如,区在2024年开展的社会保障专项执法检查中,发现有家企业存在拖欠社会保险费的问题,但由于执法力度不够,截至目前仍有家企业未完成补缴。

(二)行政复议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是案件受理范围不够明确。由于社会保障领域政策复杂,涉及多个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导致在行政复议案件受理过程中,对一些边缘性、交叉性问题的受理范围存在争议。例如,对于职工与企业之间因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产生的争议,是否属于行政复议的受理范围,不同地区的司法行政部门存在不同的认识,导致部分案件被错误受理或不予受理。二是案件审理质量有待提高。部分行政复议人员对社会保障领域的专业知识掌握不够扎实,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不能准确把握案件的事实和法律适用,导致案件审理周期过长,复议决定的公信力不高。近三年来,全市社会保障领域行政复议案件的平均审理周期为天,高于法定审理期限天,且因审理质量问题被法院判决撤销或变更的复议决定有**件。三是与行政审判的衔接不够紧密。在行政复议过程中,与法院的沟通协调不够及时、充分,对法院在行政审判中发现的问题未能及时反馈和整改,导致一些同类问题在行政复议和行政审判中反复出现,影响了行政争议的实质化解。

(三)行政审判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是案件审理难度不断加大。随着社会保障领域改革的不断深入,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涌现,如新业态从业人员的社会保障问题、养老保险跨省转移接续问题等,这些问题涉及面广、法律关系复杂,给行政审判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近三年来,全市法院受理的社会保障领域新类型行政诉讼案件数量逐年增加,2024年较2022年增长了**%。二是调判结合不够充分。在行政审判过程中,过于注重判决结案,对调解工作重视不够,导致一些案件虽然作出了判决,但当事人的矛盾没有得到根本化解,引发了上诉、申诉等情况。近三年来,全市社会保障领域行政诉讼案件的调解率仅为**%,低于其他行政案件的调解率**个百分点。三是司法建议的作用发挥不够明显。法院在行政审判过程中,发现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后,未能及时向行政机关发送司法建议,或者发送的司法建议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导致行政机关无法有效整改,未能从源头上减少行政争议的发生。

三、扎实做好下一步社会保障领域重点工作

(一)强化信息通报机制,提高工作协同效率

一是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市县(区)三级法院、司法行政部门和人社部门要建立定期的信息通报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信息通报会,及时分享社会保障领域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审判的工作数据、典型案例、政策变化等信息。例如,人社部门要及时向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门通报社会保障政策的调整情况、行政执法的重点领域和重大案件办理情况;法院要向行政机关通报行政审判中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和典型案例;司法行政部门要通报行政复议案件的受理、审理和纠错情况。通过定期通报,实现信息共享,为工作协同提供有力支撑。二是搭建信息共享平台。依托全市政务信息平台,搭建社会保障领域府院联动信息共享平台,实现行政执法信息、行政复议信息、行政审判信息的实时共享和动态更新。通过信息共享平台,行政机关可以及时查询法院的裁判文书,了解司法裁判标准;法院可以实时掌握行政机关的执法动态,为案件审理提供参考。同时,信息共享平 ……(未完,全文共5837字,当前仅显示2690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在全市社会保障领域府院联席会议上的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