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提纲:……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宅基地确权登记工作的重要意义
(一)宅基地确权登记是保障农民权益的根本举措
(二)宅基地确权登记是推进乡村治理的重要基础
二、聚焦工作进展,准确把握当前宅基地确权登记的形势与挑战
(一)取得的阶段性成效
(二)存在的突出问题
三、坚持问题导向,明确宅基地确权登记工作的重点任务
(一)加快推进权籍调查和登记发证
(二)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四、强化要素保障,为宅基地确权登记工作提供坚实支撑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
(二)强化资金和技术支撑
五、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宅基地确权登记任务如期完成
(一)建立常态化督导机制
(二)做好宣传引导和群众动员
……
在全市宅基地确权登记工作推进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市宅基地确权登记工作推进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意见》《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
总结全市宅基地确权登记工作进展情况,分析当前存在的问题与挑战,部署下一阶段重点任务,进一步压实责任、强化措施,确保如期完成宅基地确权登记成果汇交国家任务。参加今天会议的有市自然资源局党委班子成员、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全体人员、市局确权登记科负责同志,以及各县(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和业务骨干。刚才,*县自然资源局作了经验交流
发言,*区、*县等分别
汇报了工作推进情况,讲得都很实在,既分析了问题,也提出了可行的推进计划,我都同意,希望大家对照目标、狠抓落实。下面,结合全市工作实际,我讲五点意见。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宅基地确权登记工作的重要意义
(一)宅基地确权登记是保障农民权益的根本举措
宅基地是农民安身立命的基本保障,确权登记是依法保障农民财产权益的关键环节。_总书记多次强调,要深化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保障农民财产权益。当前,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农村人口流动加剧,宅基地权属争议、非法买卖等问题日益突出,只有通过确权登记,才能明确宅基地的权属关系,从法律层面保障农民对宅基地的占有、使用、收益等权益。以县为例,该县在推进
……(新文秘网http://www.wm114.cn省略999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截至2024年2月底,全市累计完成宅基地确权登记万宗,完成率达75%,其中县、*区完成率超过90%,提前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县通过“政府主导、部门联动、乡镇落实”的工作机制,组建10支党员先锋队,深入各村组开展“上门服务”,仅用6个月就完成了全县80%的宅基地确权登记工作,其经验被省自然资源厅作为典型案例推广。*区创新采用“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模式,开发宅基地确权登记APP,实现申请、审核、公示等环节全程线上办理,将办理时限从法定30个工作日压缩至5个工作日,群众办事效率大幅提升。
重点难点问题得到有效破解。针对历史遗留的“一户多宅”、权属来源证明缺失等问题,各县(区)探索出了一系列务实举措。如*县制定了“分类处置、因地制宜”的政策,对1982年《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前的宅基地,凭村民委员会证明即可确权;对超占面积的,在登记簿和证书上注明超占部分,待以后分户或翻建时再作处理,这一做法既尊重了历史事实,又维护了政策的严肃性,已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500余宗。*区则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聘请专业测绘队伍开展权籍调查,投入资金500万元,完成1.5万宗宅基地的测绘工作,确保了登记成果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二)存在的突出问题
工作进度不平衡问题依然突出。虽然部分县区进展较快,但*县、*区完成率仍低于60%,与全市平均水平相差20个百分点。经
调研发现,县主要存在乡镇工作力量薄弱问题,全县10个乡镇仅有不动产登记工作人员20名,平均每人负责5000余宗宅基地的登记工作,难以保证进度和质量。区则受权籍调查经费不足影响,尚有8000余宗宅基地未完成测绘,导致登记工作无法推进。从全市来看,截至2月底,仍有万宗宅基地未完成确权登记,按9月底前完成汇交任务计算,平均每月需完成万宗,任务十分艰巨。
权属纠纷和资料缺失问题制约工作推进。据统计,全市未登记的宅基地中,有30%存在权属争议或资料不全问题。县乡村因土地改革时期的档案缺失,导致100余户村民的宅基地权属无法确认,群众多次上访反映。区镇村则存在兄弟之间因宅基地分割不清引发的纠纷,涉及20余户,虽经乡镇多次调解,但因缺乏有效证据,至今未能解决。此外,部分农户法律意识淡薄,对确权登记不重视,不愿配合提供相关材料,*县在排查中发现,有15%的农户因外出务工等原因,未能及时提交申请资料,导致登记工作滞后。
信息化建设和数据整合存在短板。目前,全市尚有*个县区未完成宅基地确权登记数据与省级数据库的对接,*区的登记系统仍采用手工录入方式,效率低下且容易出错。*县虽然完成了数据采集,但因坐标系转换问题,导致1万余宗宅基地的空间坐标数据无法导入省级系统,需要重新进行测绘,预计增加经费支出200万元。这些问题如果不及时解决,将直接影响9月底前的成果汇交工作。
三、坚持问题导向,明确宅基地确权登记工作的重点任务
(一)加快推进权籍调查和登记发证
以未登记宅基地为重点,全面开展权籍调查“清零”行动。各县(区)要在3月底前完成权籍调查摸底工作,建立未登记宅基地台账,实行“一宗一策”精准施策。对权属清楚、资料齐全的,要在4月底前完成登记发证;对存在权属争议的,要组织乡镇政府、村委会等力量,集中开展调解,力争6月底前解决90%以上的纠纷;对资料缺失的,要简化程序,通过村委会证明、邻里指界等方式补充材料,确保8月底前全部具备登记条件。*县要加快落实权籍调查经费,通过申请专项债券、统筹涉农资金等方式,解决8000万元经费缺口,确保5月底前完成剩余2万宗宅基地的测绘工作。区要组建由乡镇干部、村干部、村民代表组成的调解专班,每周至少开展2次纠纷调解,确保6月底前解决村等重点区域的权属争议问题。
推行“集中办理+上门服务”模式,提高登记效率。各县(区)要在乡镇政务服务中心设立宅基地确权登记专窗,实行“一站式”服务,对偏远山区、行动不便的农户,要组织工作人员上门办理。县要借鉴区的经验,开发宅基地登记APP,实现线上申请、材料上传、进度查询等功能,力争6月底前上线运行,将登记时限压缩至3个工作日以内。*区要在现有10个专窗的基础上,再增设5个流动服务点,每月深入各村组开展集中办理,确保每月完成登记不少于2000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要加强对县区的技术指导,4月底前编制完成《宅基地确权登记常见问题处理指南》,统一政策标准和操作流程。
(二)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制定分类处置政策,依法依规解决“疑难杂症”。各县(区)要在3月底前出台历史遗留问题处理细则,对“一户多宅”、超占面积、权属来源不明等问题,区分不同时期、不同情况制定处理办法。对1987年《土地管理法》实施前占用的宅基地,在确认属于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前提下,可按实际使用面积确权;对1987年以后超占的面积,要在登记簿和证书上注明,待以后重新审批宅基地时再作调整。县要重点解决乡*村等因档案缺失导致的登记难题,通过查阅老地图、走访老村民等方式,收集历史权属证据,力争5月底前完成100余户的登记工作。*区要对“一户多宅”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对符合分户条件的,及时办理分户登记;对不符合条件的,引导其自愿退出或流转,6月底前完成200宗闲置宅基地的处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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