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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改进干部作风实行责任追究的规定

发表时间:2006/4/14 19:50:34


  为了切实加强的教育管理,切实改进干部作风建设,提高工作质效,重塑沙洋各级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改善沙洋经济发展的软环境,促进党的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结合实际,特作以下规定。
  一、总则
  第一条,对干部的教育管理,推荐考察和作风建设实行层级负责和责任追究。
  第二条,加强干部的教育管理,实行转变干部作风,实行责任追究,要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干;立足教育,着眼防范;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给合;谁主管,谁负责;县委抓乡局,乡局抓村(居)、站所,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第三条,加强干部的教育管理,转变干部作风,实行责任追究,必须坚持思想教育、制度建设和督办检查相结合;
  第四条,党员干部必须认真学习马列主义、_思想、_理论,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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