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新文秘网>>贿赂/法院/政法武装/毕业论文/文教论文/>>正文

单位行贿犯罪有关问题的探讨

发表时间:2006/8/13 16:42:14


  单位行贿犯罪有关问题的探讨
  伴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以及多种经济成份的出现,单位作为犯罪主体进行犯罪的现象日趋严重,其犯罪方式已向公开化、多样化迅速发展,其中单位行贿犯罪越来越引起社会特别是司法机关的普通关注,其社会危害性也是显而易见的。我国刑法典第三十条规定:“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从而第一次在刑事基本法中确认了单位可以成为犯罪主体,为司法机关打击单位犯罪提供了强有力的立法保障。单位行贿犯罪作为单位犯罪中的一种,其基本特征除包含单位犯罪和自然人行贿犯罪形态的共同特征外,具有其特殊性。但是,因我国规定和打击单位犯罪的时间并不长,单位行贿犯罪的主体多元化及复杂性状况突出,刑法的有关规定较为原则,实践操作中有许多困难,有待进一步完善。
  一、
……(新文秘网https://www.wm114.cn省略592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未完,全文共3290字,当前仅显示1661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单位行贿犯罪有关问题的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