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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乡(镇)、村招标投标管理实施意见

发表时间:2012/11/16 10:43:15
目录/提纲:……
一、工作机构和监管职责
(二)组织乡有关业务部门对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现场监督
(五)负责公共资源交易站的行政和业务管理
二、监管内容
(二)国有资产、集体资产资源的处置
(三)其它规定的社会公共资源交易事项
三、监管办法
4、各部门各单位要积极配合乡公共资源交易站开展好招标投标工作
四、工作流程
五、责任追究
(一)按规定应统一纳入公共资源交易站公开招标而未进入的
(二)将应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以规避招标的
(三)以其他方式规避招标的行为
(一)在招标投标过程中违反交易程序等有关管理规定的
(二)在交易过程中有串标、围标、泄密等行为的
(三)未按规定发布交易信息,缴纳保证金的
(四)违反规定签订合同的
(五)其他违反招标投标有关规定的
六、本实施意见由县公共政务管理局负责解释
……
县乡(镇)、村招标投标管理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推进乡(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乡”)和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村”)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进一步加强我县乡、村公共资源交易的集中统一管理,规范招投标行为,实施“阳光工程”,提高公共资源的使用效率,维护公共利益,大力构建符合我县乡村实际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专项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市、县政府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县乡村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工作机构和监管职责
成立乡、村招标投标领导小组,由乡长任组长,乡纪委书记、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农业、集镇、财政、纪检等相关机构的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分管农业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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