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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残疾人法律援助的探索与思考

发表时间:2013/9/27 16:44:27
目录/提纲:……
一、残疾人法律援助的必要性和现实意义
二、主要作法和社会效果
(一)建立了初步完善的残疾人法律援助政策体系
(二)组建了适应发展需要的援助机构和工作队伍
二是资格审查三是会同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律师,为申请的残疾人提供法律代理服务
(三)形成了各部门参与,上下联动的社会化机制
(四)社会效果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分析
(一)援助资金缺乏,渠道单一
(二)援助空间狭窄,社会互动机制有待进一步形成
(三)少数法律服务质量差,效果不理想
(四)许多残疾人存在着“惧讼”思想,法制意识淡漠
四、建议和对策
(一)建立残疾人法律援助基金,保障法援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二)整合社会法律资源,拓展法律服务空间
(三)开展社区法制宣传教育,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
……
对残疾人法律援助的探索与思考


现代社会,权利的保障主要是通过法律来实现,法律是人权最基本的制度保障。近年来,在残疾人上访反映的各类事件中,涉法事件逐年增加,广大残疾人法制意识也逐步增强,在残疾人_领域里,法律保障手段逐步取代行政手段而占主导地位。然而,由于残疾的客观存在,在许多情况下,残疾人缺乏必要的财力来聘用法律服务,法律上的平等难以成为事实上的平等。在建设社会主义法制社会的进程中,如何让残疾人通过正当程序,可以获得一定标准的法律服务呢?我市结合实际在残疾人法律援助领域进行了有益的实践与探索,取得了一定的社会效果。

一、残疾人法律援助的必要性和现实意义

我市共有各类残疾人11.75万,占全市总人口的7.25%,涉及到全市四分之一的家庭,30余万人口,是一个庞大的具有特殊困难的_。改革开放以来,天门的经济得到了长足发展,残疾人的生活状况也有了明显的改善,但是由于社会转型期人们法制观念的淡薄,加上残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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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应形势要求的具体规章,所以残疾人法律援助的法律基础相当薄弱。天门市的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基本处于一种自在状态,在此背景下,天门市残联积极向市政府法制办和市人大法工委反映情况,市人大法工委及时组织了政府法制办、司法、法院、民政、残联等五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商讨制定了市残疾人法律援助办法的事项。随后,残联多方征求了有关法律专家的意见,组织召开了两次残疾人座谈会,整个过程历时一年多,在此基础上,《天门市残疾人法律援助办法》于二OO三年十月十五日出台。

《天门市残疾人法律援助办法》融汇了司法部门的法律援助和法院的司法救助,明确了法律援助机构和法律援助人员的责任和义务,对残疾人申请法律援助的对象、程序、范围、责任和权利进行了规范,填补了天门市残疾人法律援助无章可循的空白。

随后,针对《天门市残疾人法律援助办法》的具体实施,市残联、市法院、市司法局协商形成了一致的意见,建立了《天门市残疾人法律援助申请制度》和《天门市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管理制度》,解决了法律援助规范运作的问题。

(二)组建了适应发展需要的援助机构和工作队伍。

按照《天门市残疾人法律援助办法》规定,市司法局成立了法律援助中心残疾人工作部,安排了4名专职法援律师。在市内各律师事务所,明确了12名注册职业律师为残疾人法律援助的兼职律师,全市成立了13个法律援助工作站,共有70名基层法律服务人员承担相应的残疾人法律援助任务。市残联_组联科承担残疾人工作部的日常工作,一是接受残疾人的申请;二是资格审查;三是会同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律师,为申请的残疾人提供法律代理服务。

(三)形成了各部门参与,上下联动的社会化机制。

残疾人法律援助是一个系统的社会工程,不单是政府行为,更不是律师和司法部门或残联单方面的事,而是需要政府各执法部门及社会各个方面的共同参与。天门市残疾人法律援助打破了部门之间的界限,初步形成了社会化的工作机制。在援助范围上整合了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在法律依据上,统一按照《天门市残疾人法律援助办法》的规范运作,操作程序协调统一。需要援助的残疾人首先到法律援助中心残疾人工作部申请,工作部人员接受申请后,进行资格审查,然后提交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律师,在司法诉讼阶段,市法院据残疾人工作部受理援助的材料,对残疾当事人予以司法救助。救助措施包括:司法鉴定费用、诉讼费用以及执行费用的缓减免。

(四)社会效果。

自2003年以来,天门市解答残疾人法律咨询2357件次,每年平均为困难残疾人提供无偿法律援助40件次,切实解决了残疾人打官司难的问题,使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受到残疾人的好评。2009年天门市法律援助中心和天门市法律援助中心残疾人工作部被湖北省残联和湖北省司法厅命名为“残疾人_示范岗”。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分析

通过问卷调查和系统分析,天门市在残疾人法律援助实践中,尽管收到了一定的成绩,但仍暴露了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援助资金缺乏,渠道单一。

天门市司法局原分管法律援助工作的周义成副局长说:“法律援助资金来源是三个‘一点’,即政府拨一点,社会捐助一点,律师奉献一点,目前就天门市来看,援助资金主要靠律师‘奉献一点’。”

据了解,许多地方残疾人法律援助经费都不足,要应付包括残疾人在内的法律援助案件,无疑是杯水车薪。经费缺乏问题已成为制约残疾人 ……(未完,全文共3784字,当前仅显示1911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对残疾人法律援助的探索与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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