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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财大工商管理学院财务管理暂行办法

发表时间:2014/2/19 20:47:43


南财大工商管理学院财务管理暂行办法

    根据《高等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南京财经大学差旅费管理办法》、《南京财经大学财务报销规定》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财务预决算规定
   (一)预算编制原则
   编制预算应当遵循“量入为出、收支平衡”,支出预算要确保基本支出、重点支出和急需支出,勤俭节约等原则。
   (二)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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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特别开支,由党政一把手共同审批或提请党政联席会议决定,报销时须附会议记录;发给教职工个人的成批大宗物品采购,须由院理财小组进行市场调研寻价后,列出采购计划交院党政联席会议通过,报请校纪委审批。
   2、院党政领导正职或主持工作的副职,以及各类经费规定的批准人不得签报本人的各项费用。
   
   三.出差费用报销有关规定
  (一)差旅费是指院工作人员离开南京市主城区开展公务活动所必需的费用(不含出国出境),其开支范围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差旅费实行凭据报销与定额包干相结合的办法。其中,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在规定的标准内凭据报销,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实行定额包干。
  (二) 出差人员的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以城市间交通费票据和住宿费票据为凭据,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实行定额包干,不凭凭据报销。无城市间交通费和住宿费票据的,不得报销伙食补助和公杂费。不分途中和住宿,伙食补助费每人每天补助标准为30元。公杂费每人每天标准为20元,用于补助其市内交通等零星支出,原则上出差期间出差目的地出租车票、电话通讯费不再报销。
  (三)工作人员出差要按照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不含出租车和旅游船,),凭据报销城市间交通费。乘坐交通工具等级、住宿费等级标准(见下表):

   职 务   火 车  轮 船  飞 机   其他交通工具(不包括出租小汽车)  住宿费
教授及相当职务的人员  软席(软卧、软座) 一等舱 普通舱   凭据报销   240
处级领导、副教授及相当职务人员  软席(软卧、软座) ……(未完,全文共1367字,当前仅显示869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南财大工商管理学院财务管理暂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