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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产权保护的经济学分析

发表时间:2015/6/18 21:42:59

论文:产权保护的经济学分析

本篇论文研究了产权保护的经济学含义,区分了公力产权保护和私力产权保护,通过恰当的假定,建立了内生化产权保护行为的经济模型,运用基本的边际分析和均衡分析,论文发现公力产权保护对经济绩效的积极作用,以及在个体从事生产活动上的激励作用;论文在对交易成本进行局部的均衡分析过程中,引入“效率成本当量”以用来对付跨时期的问题,发现公力产权保护与私力产权保护是边际替代关系,同企业与市场之间的关系类似,它们之间并不是此消彼长的关系,对社会效率而言取决于它们在边际上的比较;论文发现制度结构决定了公力产权保护制度对外界获利机会的捕捉成本,也就决定了公力产权保护制度对技术变迁的反应弹性,不仅如此,论文发现制度结构几乎决定了公力产权保护制度的变迁路径,而存在一个阈值,制度结构在阈值以下对社会经济而言几乎是灾难性的。

关键词:交易成本,公力产权保护,私力产权保护

ABSTRACT

In this paper, public protection of property rights and private protection of property rights will be defined and distinguished. Through appropriate assumptions, the paper constructs an economic model with endogenous property rights. After the marginal analysis and equilibrium analysis, the model finds that public protection of property rights plays an active role on the economic performance. In addition, it provides the incentives in that individual engaged in production activities. During the partial equilibrium analysis on the transaction costs, “efficiency cost equival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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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方便性而且不至于影响结果的可预见性。
公力产权保护是一种对产权进行保护的集体行为,也可以说是一种集体的制度安排。本文将表明,它是一种对私力产权保护行为的替代,其存在的必要性在于它相对于私力产权保护的规模经济,与企业对市场的替代类似,公力保护与私力保护的边界也在于边际上的比较。正如在现实中一样,公力产权保护行为在本文中被假定缺乏弹性,是一种长期行为,在短期内在模型中被视为给定,这就导致公力产权保护行为与私力产权保护行为的边界划分并不一定是有效的。



1.2 论题的提出

对经济增长有意义的是有效的产权[ 见Grossman(2001)],而产权保护的目的是为了形成有效的产权,不管是公力产权保护还是私力产权保护。按照Grossman(2001)的观点,有效的产权是指个体对有价值资源的利用及这种利用所产生的成果的享用的控制权。根据前面的论述,有效的产权可以说是考虑了侵蚀行为和保护行为之后的产权的经济价值。传统上的均衡模型都把有效的产权是为给定的,即个体对自己的禀赋和收入享有完全的控制权和使用权,在此基础之上分析个体的优化行为以至经济增长和均衡模型。但任何社会都无法排出一部分人或团体对其他人或团体合法资产和合法收入[在不考虑公力产权保护的模型中如Grossman(2001),合法的概念似乎是多余的,但在本文中考虑了公力产权保护,合法的是指与公力产权保护行为一致,如生产和私力产权保护]的侵吞,比如偷盗行为,海盗行为,抢劫行为,腐败,走私行为等,而根据Murphy等(1993)的定义,都可称为是寻租行为,根据他们的定义,寻租是指一切已占有资源为目的的再分配行为[从这个定义出发,产权保护行为也属于寻租范畴,但在论文中只把侵蚀他人生产所得的行为成寻租行为
]。从这个意义上讲,传统的经济增长文献,一方面个体对生产行为和消费行为优化,但另一方面却排除了对寻租行为的优化,而是视为给定,或假定不存在。本文试图把寻租行为或从另一方面讲,产权保护行为内升化到优化模型中。
本模型研究一个封闭的社会,对于个体的优化选择行为可分为几个阶段来分析(实际上个体是一步完成的,分为几个阶段只是为了分析上的便利)。第一步,在生产或寻租之间选择(只能选择其一),选择生产的话,则个体的消费依赖于劳动所得;选择寻租的话,则个体的消费依赖于寻租所得。第二步,对选择生产的个体(记为个体)而言,由于部分的合法收入存在被另一部分选择寻租的个体(记为个体)非法占有的可能,从而产权保护行为(比如:筑起高墙,配备警卫等)是有利可图的,所以个体会选择一个最优的产权保护成本;对于个体,寻租行为也是有成本的,而成本与寻租收益之间存在边际优化关系,那么个体会选择一个最优的寻租成本或者说侵犯他人合法产权的成本。第三步,比较个体和个体的有效收入,;如果>,则会有寻租者转化为生产者,直至=,此阶段得到一个均衡状态,个体无论是选择生产还是选择寻租都是最优的,个体选择的产权保护成本以及由此产生的有效产权也是最优的,个体选择的寻租成本以及由此产生的寻租收入也是最优的。当然,所有这些优化行为是在一个既定的产权制度环境下进行的,制度环境的不同,或者说公力产权保护力度的不同会导致不同的选择行为,从而对经济产生影响。
从传统的产权理论出发,本文所阐述的模型框架可如下理解。界定清晰私有产权可以使所有者对所拥有资源排他性的使用,将外部性内生化,或者说消除外部性,从而使个人的最优选择与社会的最优选择一致;但问题在于,私有产权的实行和维护需要成本,正如Coase(1960)所强调的,任何关于资源分配的制度框架的施行都要花费成本。在本模型中,个体的生产行为是有外部性的,因为它生产收入的一部分会比例地被个体侵蚀掉,而维持有效的产权或者说排除外部性需要成本,故最优的个体行为可能是维持一种次有效的产权形式,并不完全排除外部性,但这种最优的个人选择是否与社会最优选择一致?福利学第一定律说,在完全竞争的市场经济下,个体的分散决策与社会福利最大化一致,但该定律的暗含假定是外部性是被完全消除的,这么看来,本模型的均衡结果与社会福利最大化并不一致,而这也是本文的考察内容之一。张五常(1987)曾说,一种产权以公有产权形式存在[而不是以有效的私有产权存在]是因为实施排他性的成本大于由此所获得的租金,在这种情况下,租金的耗散不是无效率的;从张(1987)的看法出发,维持次有效的产权形式并不与社会福利最大化存在逻辑上的矛盾。
正如上面所讲,模型的三步分析法可以分析在既定的公力产权保护框架下,个体的各种优化选择,生产者与寻租者之间的均衡比例,以及考察次有效的私有产权下个体行为与社会福利最大化的一致性;而个体却无法选择公力保护力度,从而以个体优化选择的形式内生化。
Rawls(1999)在伦理学上的演绎思路给这个问题的解决提供了借鉴,Rawls为了演绎和证明其所描述社会的正义性,构造了一个原初状态(The Original Position),从社会契约论的角度推导出他的正义的社会。正义性的保证是通过无知之幕(The Veil of Ignorance)来完成的,在原初状态下,每个人由于无知之幕的作用对个体的特殊参数都一无所知,但对非个体知识都明白,如伦理学,经济学,数学等。本模型可类似地采纳此种方法,以演绎内生公力产权保护制度的经济学模型。
需要额外声明的是,在本文中我们把个体所有的财产简化为货币收入,个体通过劳动或寻租所得到的各种形式的财产,比如房产、耐用消费品、证券、保险、股票等,我们忽略各个财产的特殊属性,都折合为货币收入进行讨论。在一般的情况下,这样做是不妥的,因为无论如何都不会相信对拥有的土地的产权的保护和对拥有债券权益的保护会有相似之处,对土地可能会采取围起栅栏的办法,而对债券可能要通过搜集大量的市场信息来做出决策从而实现保护的目的。可由于有了交易成本这个概念,从而使得这种简化分析成为可能,首先虽然财产的形式不同,可他们共同的特点是可以给所有者带来收入流或效用流,而这个特点就可以把他们简化为货币收入进行分析;第二,虽然对各种财产的保护的形式不同,可这些保护都是要花费成本的,也就是交易成本,而这是可以通过货币进行折算的,在对土地围起栅栏时可能会计算边际的栅栏,这同计算边际的货币成本是等价的。

1.3 文献综述

产权保护的问题涉及私力产权保护(Grossman and Kim, 1995; Grossman, 2000a, 2001; Meza and Gould, 1992; )和公力产权保护(Grossman,2000b; Hoff and Stiglitz; Krueger, 1989),以及公力产权保护制度的变迁(Tornell, 1997; Lin, 1989; Binswanger and Ruttan, 1981; 诺斯,1992; 纳尔逊和温特,1997)等问题,还有一部分是关于寻租方面的文献,如:Murphy等,1993;Paolo,1995等,就这几个方面,下面讨论几篇比较典型的文献。
Meza 等(1992)考察了私力产权保护的效率问题,这篇文献的贡献在于:第一,明确地提出所有者保护私有产权要花费成本,并以此出发来建立模型。第二,证明了即使在完全竞争的经济里,私力产权保护仍可能与社会效率所暗示的有所偏差。这篇文献提出私有制是否必然能够导致资源的社会效率配置的问题,指出如果注意到保护产权的成本问题,私有制必然导致资源的效率利用的命题是不恰当的。这篇文献在引入私力产权保护成本的基础上用新古典的方法(边际,均衡,帕累托最优)讨论了效率问题,并得出一个不确定的结论(在一个完全竞争的经济里,私人保护产权的投入及可能大于社会效率下的最优投入也可能小于,而且存在多个稳定的均衡状态)。在本文中,我提出,脱离了公力产权保护来谈私力产权保护的效率是不恰当的,正如本文中分析的那样,公力产权保护和私力产权保护在性质上类似Coase(1937)讨论过的企业和市场的关系,如果脱离了企业我们来讨论市场的效率,我们就会发现市场的很多行为从效率角度是无法理解的,这也正是我在“交易成本分解”一部分所作的工作。
Grossman(2001)在 ……(未完,全文共24386字,当前仅显示4386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论文:产权保护的经济学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