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提纲:……
一、2015年工作总结
(一)狠抓增收节支,力促财政平稳运行
(二)发挥杠杆作用,促进经济稳定增长
(三)支持创新驱动,提高经济发展质量
(四)优化资源配置,协调城乡区域发展
(五)着力改善民生,切实增进民生福祉
(六)深化财政改革,建立现代财政制度
(七)加强财政管理,提升财政管理效能
(八)加强财政监督,完善绩效评价管理
(九)推进预算公开,提升财政透明度
(十)规范债务管理,有效防范财政风险
二、2016年工作计划要点
(一)加强收支管理
(二)支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三)支持城乡区域协调发展
(四)支持补齐民生社会事业短板
(五)深入推进财政改革
(六)加强财政风险防控
(七)加强财政监督、绩效管理和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
(八)加强部门自身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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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财政厅2015年工作总结及2016年工作计划要点
一、2015年工作总结
2015年,省财政厅协调引导全省
财政系统和协同配合省直各部门,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全面深化财税_改革,千方百计为全省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防风险提供有力支撑。
(一)狠抓增收节支,力促财政平稳运行。增强抓收支管理的主业意识,强化增收节支,推动财政收入基本与经济增长速度相适应,财政运行态势良好。一是加强收入管理,收入保持稳定增长。适应新预算法关于收入增长从任务性向预期性转变的要求,加强收入管理,建立财税等部门间的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对收入运行的监测和分析;会同执收部门强化收入组织工作,规范收入征管秩序,促进应征尽收;制定印发《广东省市县财政收入质量考核办法》,对市县非税收入可比增长率、非税占比超过规定上限的通过财政_手段适度控制,提高收入质量。来源于广东的财政收入完成20934.01亿元,增长9.7%;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9364.75亿元,增长16.2%,税收收入占78.8%,剔除11项政府性基金转列一般公共预算因素后可比增长12%;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962.25亿元,同比增长8.8%。二是加强支出管理,支出进度更加均衡。深入贯彻新预算法,按照中央关于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要求,多次召开全省视频会议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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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亿元,预期带动社会资本投入超过3000亿元。四是落实税费减免,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落实小微企业、创新型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继续对全省范围内所有企业免征32项中央设立和7项省设立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省级收入;取消和暂停征收征地管理费等12项中央级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对小微企业免征42项中央级行政事业性收费,对非营利性养老和医疗机构建设全额免征、营利性机构减半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支持创新驱动,提高经济发展质量。贯彻省委、省政府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决策部署,2015-2017年省财政计划统筹近1,000亿元支持创新驱动战略实施,综合运用补助、贴息、风险补偿、设立引导基金等方式,瞄准创新驱动的重要环节,精准发力。一是围绕重点环节,支持科技创新。重点支持实施企业研究开发事后奖补、创新券补助政策试点、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和省市共建面向科技企业孵化器的风险补偿金等。二是围绕创新主体,激发创新驱动内生动力。包括:设立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金,对纳入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未获得国家授予的高新技术企业称号的企业,给予再培育补助;2015-2017年省级财政安排256.25亿元(其中新增高水平大学专项资金60亿元),支持高水平大学及理工科院校建设;创新保障机制,省财政出资支持省科学院重组和清华大学珠三角研究院建设等。三是围绕成果转化,支持科技和经济融合。整合资金105.5亿元,设立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基金、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扶持专项资金、应用型科技研发扶持专项资金。四是围绕创新链条,专项支持各环节创新工作。安排下达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专项资金(省自然科学基金)、公益研究与能力建设专项资金、协同创新与平台环境建设专项资金、前沿与关键技术创新专项及省产业技术创新与科技金融结合专项资金等共27亿元。同时,注重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建立面向创新企业的政府采购预算份额预留制度、创新产品(服务)政府采购需求标准和评审制度以及激励创新驱动发展的政府首购和订购制度等。
(四)优化资源配置,协调城乡区域发展。充分发挥财政资源配置效应,坚持财力向
农村倾斜,向欠发达地区倾斜,缩小城乡区域发展差距,提高协调发展水平。一方面,促进城乡协调发展。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完善强农惠农政策体系,推动城乡统筹发展,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发展。一是改善农业生产条件。继续推动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省级水利建设示范县建设,支持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海堤加固达标等水利项目建设,开展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统筹安排23亿元,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探索巨灾保险试点;下达自然灾害救助资金28亿元,支持强台风“彩虹”及其他灾害受灾地区救灾复产重建。二是支持改善农民生活环境。安排53亿元,支持泥砖房、茅草房等农村危房改造,开展具有岭南乡村特色和生态宜居的省级新农村示范片建设,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继续推进扶贫“双到”工作。安排8.4亿元,完善农村基层组织工作经费保障制度。另一方面,发挥财政资源配置效用,促进区域均衡发展。一是促进粤东西北加快发展。认真贯彻实施粤东西北加快发展“三大抓手”决策,统筹中央和省级一般公共预算资金等393亿元,支持高速公路、轨道交通、航运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安排16.5亿元,对粤东西北地区中心城区公益性基础设施项目给予一次性贷款贴息,支持粤东西北地区新区和中心城区扩容提质;安排24.46亿元,支持粤东西北地区产业园区提质增效。二是支持珠三角优化发展。大力支持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等重大产业发展;继续推动重大平台建设和发展,落实横琴、南沙、中新知识城等重大发展平台省级税收增量专项补助。
(五)着力改善民生,切实增进民生福祉。认真贯彻实施《广东省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纲要(2009-2020年)》,突出建机制、补短板、兜底线,加大公共产品、公共服务投入,健全公共服务体系,提高民生保障水平。一是落实民生保障资金。2015年全省民生类支出完成8912.66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69.6%,比上年提高2个百分点。全省和省级十件民生实事支出2139.4亿元和900.28亿元,完成预算的110.9%和113.6%;全省和省级底线民生保障支出254.05亿元和139.9亿元,完成预算的111.8%和123.1%。二是提高民生保障水平。包括将城乡免费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小学从950元提高1150元,初中从1550元提高到1950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补助标准从年人均320元提高到380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从每人每月8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00元;城镇低保补差水平从每月333元提高到每月374元,农村低保补差水平从每月147元提高到每月172元;城乡医疗救助人均补助标准从每年934元提高到1556元;残疾人生活津贴从每年600元提高到1200元,重残护理补贴从每年1200元提高到1800元等,推动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三是完善民生保障机制。深化民生财政保障制度改革,扩大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综合改革试点,新增珠海、河源、湛江市纳入 ……(未完,全文共11354字,当前仅显示2701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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