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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民主管理实施办法

发表时间:2019/9/23 13:38:59
目录/提纲:……
(一)审议建议权
(二)审议通过权
(三)监督评议权
(四)法律法规赋予职代会的其他权利
(二)征集职工代表提案,提出职工代表大会议题的建议
(七)受理职工代表的申诉和建议,维护职工代表的合法权益
(九)建立和管理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档案
(一)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职工代表大会及其工作机构组织的民主管理活动
(三)对公司领导人员进行评议和质询
(四)在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公司执行职工代表大会决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一)遵守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提高自身素质,积极参与公司民主管理
(五)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三)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公司提案工作委员会的人员数量由5-7人组成
(一)组织征集职工代表提案
(二)根据实际需要,组织提案人座谈或实地考察
(三)对提案进行审查、分类、汇总
(四)检查督促提案的办理情况
(五)向提案人反馈提案办理结果并征求提案人的意见
(六)向职代会报告提案的征集情况和落实情况
(三)提案要一事一案,提案征集表填好后交工会初审
(四)提案征集一般为一年一次,也可视需要随时征集
(六)提案工作委员会对各代表团(组)或工会征集的提案进行审查
(七)提案征集结束,提案工作委员会负责人向职工代表大会作提案征集情况的报告
(三)提案的反馈和检查
(一)由公司工会按照条件推荐指定 ……
**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民主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能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推进厂务公开,支持职工参与企业管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依据_总工会《企业民主管理规定》、《国资委关于建立和完善_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中煤发展资源集团公司民主管理实施办法》,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单位。
第三条 公司民主管理工作在公司党委领导下,以_理论、“_”_想、_、____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_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指导方针。党委应当加强对民主管理工作的领导和支持。
第四条 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下同)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是企业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公司按照合法、有序、公开、公正的原则,建立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实行厂务公开,推行民主管理,尊重和保障职工
……(新文秘网https://www.wm114.cn省略729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加。
第十三条 职工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审议建议权。听取公司工作报告,审议公司经营方针、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财务预决算等重要事项的报告;审议公司改制方案和重大改革措施;审议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措施,职工教育培训计划和经费使用情况;听取公司经营方面的重大问题、制订重要规章制度的情况、实行厂务公开及集体合同履行等情况的报告。并对上述事项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审议通过权。审议公司提出的职工奖惩办法、集体劳动合同草案及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规章制度,并对上述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形成通过或不通过的决议。
(三)监督评议权。职代会应在公司党委领导下,每年或定期组织职工代表听取公司领导班子成员或已建立规范法人治理结构的公司的经营班子成员报告履行职责和廉洁自律的情况,并由职工代表进行民主评议。民主评议的结果可根据干部管理权限,报企业管理部门。
(四)法律法规赋予职代会的其他权利。
第十四条 职工代表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可以与公司年度工作会议合并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全体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职工代表出席。
第十五条 职工代表大会议题和议案应当由公司工会听取职工意见后与公司协商,并在会议召开7日前以书面形式送达职工代表。
第十六条 职工代表大会可以设主席团主持会议。主席团成员由企业工会与职工代表大会各团(组)协商提出候选人名单,经职工代表大会预备会议表决通过。其中,工人、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不少于50%。
第十七条 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和表决相关事项,必须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经全体职工代表的过半数通过。对重要事项的表决,应当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分项表决。
第十八条 职工代表大会在其职权范围内依法审议通过的决议和事项具有约束力,非经职工代表大会同意不得变更或撤销。
公司应当提请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决定的事项,未按照法定程序审议、通过或者决定的无效。
第十九条 公司工会委员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提出职工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方案,组织职工选举职工代表和代表团(组)长;
(二)征集职工代表提案,提出职工代表大会议题的建议;
(三)负责职工代表大会会议的筹备和组织工作,提出职工代表大会的议程建议;
(四)提出职工代表大会主席团组成方案和组成人员建议名单;提出专门委员会(小组)的设立方案和组成人员建议名单;
(五)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和职工代表大会提案的办理情况、厂务公开的实行情况等;
(六)在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负责组织专门委员会(小组)和职工代表就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和职工代表大会提案的办理情况、厂务公开的实行情况等,开展巡视、检查、质询等监督活动;
(七)受理职工代表的申诉和建议,维护职工代表的合法权益;
(八)向职工进行民主管理的宣传教育,组织职工代表开展学习和培训,提高职工代表素质;
(九)建立和管理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档案。
第二十条 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有选举和被选举为职工代表大会代表的权利。依法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代表,其代表资格自行终止。
第二十一条 职工代表以区队、部室等为基本选举单位由职工直接选举产生,每个基本选举单位原则上要有一名职工代表。
公司职工代表人数、结构、比例由公司工会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报公司党委、上级工会审查确定,经本部各部门职工大会选举产生。
第二十二条 罢免职工代表,应当召开选举单位职工代表会议,会议应有三分之二以上职工代表参加。选举、罢免职工代表的决定,应经全体职工代表的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
第二十三条 职工代表实行常任制,职工代表任期与职工代表大会届期一致,可以连选连任。职工代表出现缺额时,原选举单位应按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及时补 ……(未完,全文共5828字,当前仅显示2046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民主管理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