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提纲:……
一、传统消防监管模式面临的挑战
(一)社会面火灾防控风险高位运行
一是火灾高风险场所面广量大
二是高层建筑火灾防控难度日益加大
三是危化品企业火灾不可预见性高
四是小单位小场所消防监管难
(二)消防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
一是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尚未有效解决
二是社会单位主体责任不落实
三是公众消防安全意识依然淡薄
(三)消防工作基础依然薄弱
一是队站建设仍存在空白区域
二是市政消火栓建设保养不到位
三是专职消防队伍待遇保障仍需提升
二、消防安全综合监管的现实需求和法律依据
(一)消防安全综合监管的现实需求
一是消防法律法规已经修改调整
二是消防监督员数量不足
三是消防执法理念和监管模式有待进一步转变
(二)消防安全综合监管的法律依据
(三)消防安全综合监管的制度安排
三、消防救援机构如何行使消防安全综合监管职能
(一)敢于依托消防安全委员会平台发挥综合监管作用
(二)善于利用消防消防安全委员会平台发挥综合监管作用
一是推动政府落实领导责任
二是协调部门落实监管责任
三要建立完善工作督办考核奖惩机制
(三)消防安全综合监管的其他形式方法
一要建立完善消防安全源头信息共享机制
二是建立完善消防安全信用监管机制
三是建立完善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机制
……
浅谈新时期消防救援机构如何履行消防安全综合监管职能
《消防法》第四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由本级人民政府消防救援机构负责实施”,《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对消防救援机构开展消防监督检查的形式、内容和程序制定了具体的规定。据此,长期以来,消防救援机构将自身的职能归结为“督促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也就是“到社会单位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将大量的精力放在了督促社会单位火灾隐患整改上面。另外,受消防救援机构相对独立_的影响,一些监督执法干部高高在上、不愿融于地方、与地方政府部门合力不足,在整治火灾隐患方面,造就了消防救援机构一家单打独斗的局面,加之火灾隐患的动态属性,使得消防监管疲于奔命、收效甚微。这一点,在消防转隶改制后,特别是近年来地方党委政府统一部署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大环境下,尤为凸显。就做好安全生产工作,_总书记曾指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要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监管、安全监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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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中,仅把自身职能定位于收租、保洁、保安等工作,火灾防控的主体责任难以落到实处。三是危化品企业火灾不可预见性高。危化品企业历来为火灾重点防控单位,据统计,全市在生产化工企业有39家,重大危险源企业27家,重大危险源127个。化工企业生产工艺流程复杂,从原料、生产到成品等各环节都易产生易燃易爆、毒害性、腐蚀性物品,如温度、压力控制不好,会随时发生火灾爆炸事故。四是小单位小场所消防监管难。随着我市城镇化步伐的加快,居民住宅火灾比例和亡人数居高不下,尤其是部分地区的“三合一”、经营性自建房、“九小场所”风险已经成为全市普遍性突出问题,有的地方还产生了群租房、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多种风险聚集的场所,加剧了火灾亡人风险。
(二)消防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一是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尚未有效解决。一些地方政府和行业部门特别是“末端”工作人员,对消防安全重视程度不够,履行职责不到位,管理作用发挥不充分。一些地区在彩钢板建筑、电动自行车、密室逃脱、储能电站等领域管理职责不清,未明确具体的监管部门。虽然去年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消防工作的意见》,但各地工作开展不平衡,离全面突破还有差距。二是社会单位主体责任不落实。受
疫情影响,一些单位日常消防管理缺失,防火巡查检查流于形式,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不到位,安全疏散通道堵塞,违规施工、违章作业等问题较为普遍。如全市部分高层建筑不同程度存在室内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无法正常使用的现象。三是公众消防安全意识依然淡薄。**作为**欠发达地区,基础教育水平相对较低,一些群众接受消防教育的积极性、主动性不够,特别是基层务工人员和老年人、未成年人等弱势_,消防安全自我防范意识不强,缺乏基本的火场自救逃生常识,极易成为火灾肇事者和受害者。分析近三年火灾事故,共发生火灾5357起,伤亡7人,而发生在集镇及
农村地区的火灾数达3083起,伤亡4人,分别占总数的57.4%和57.1%。
(三)消防工作基础依然薄弱。一是队站建设仍存在空白区域。长期以来,**县区级、乡镇级经济开发区及工业园区消防设施未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道路消火栓、天然水源取水点等公共消防基础设施欠账多。城市建成区消防站建设数量也存在布点稀、距离远、服务半径大以及广大乡镇农村地区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缺项等问题。二是市政消火栓建设保养不到位。根据《**市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消防基础工作三年行动计划》工作要求,虽然全市消防水源建设大幅提升,但老旧街区等火灾风险高的地段市政消火栓仍有缺建、损坏现象。三是专职消防队伍待遇保障仍需提升。全市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待遇保障水平不高始终困扰着这支队伍的建设发展,与苏南、苏中等地相比,全市专职队员、文员待遇保障水平仍有较大差距,相继离职队员108、文员18人。近年来,因工资待遇低、管理严格等因素,导致政府专职消防员职业认同感不足、离职率高,“招不来、留不住、战斗力不强”等问题仍然严重,亟需研究解决。
二、消防安全综合监管的现实需求和法律依据
消防工作涉及各行各业,事关千家万户,关乎每一个人,做好消防工作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所以《消防法》第二条规定,“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这就为实行消防安全综合监管奠定了现实和法律基础。综合监管工作不同于单一监管,其主要职责在于确保消防工作方针政策与总体部署得到有效落实,重点在于对各负有安全生产专项监管职责的部门进行协调、指导、监督与检查,是对部门消防工作 ……(未完,全文共5496字,当前仅显示1930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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