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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消防救援队伍受处分人员教育管理关怀工作报告

发表时间:2024/8/8 15:16:43
目录/提纲:……
一、受处分人员教育管理关怀工作现状
(一)支队受处分人员基本情况
(二)支队受处分人员特点分析
一是干部违纪人数多于消防员违纪人数
二是人员偏年轻化,30岁以下的占比接近二分之一
三是违反廉洁纪律问题相对集中,3名干部涉及违反廉洁纪律问题
四是“包袱”心理严重
五是“纪盲”现象凸显
六是“翻身”难
(三)支队受处分人员教育管理关怀的实践探索
二、当前受处分人员教育管理关怀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思想教育不够深入,“后半篇文章”重视不够
(二)靠前工作不够充分,执纪效果不够理想
(三)动态监管不够到位,教育管理质效不佳
三、进一步加强受处分人员教育管理关怀工作的对策及建议
(一)加强领导,压实责任,解决好重视度不够的问题
(二)因人施策,建章立制,解决好针对性不强的问题
(三)协同配合,严格处分,解决好执行不彻底的问题
(四)跟踪回访,搞好转化,解决好工作不深入的问题
……
全市消防救援队伍受处分人员教育管理关怀工作报告

_总书记强调,要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更好激发广大党员、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在总则中明确,党的纪律处分工作遵循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应当实行惩戒和教育相结合,做到宽严相济。近年来,随着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逐步深入,我们也发现对于受处分处理人员的帮扶教育转化“后半篇文章”存在一定的短板不足。如何衡量相关人员在处分影响期前后的工作表现,如何做好相关人员在处分影响期前后的管理教育和思想转化,如何帮助受处分相关人员摘掉“受过处分”的“帽子”,实现“解压松绑”“落雁归队”,实现从“有错”向“有为”的转变,是新时期纪检部门需要探讨解决的现实问题。
一、受处分人员教育管理关怀工作现状
(一)支队受处分人员基本情况。近五年来,**市消防救援支队共有**人受到党纪行政处分。从处分类别看,受党纪处分**人,占77.7%;受行政处分**人,占33.3%;既受党纪处分又受行政处分**人,占11.1%。从“四种形态”运用看,受第二种形态处理**人,第三种形态处理**人。从人员类别看,干部**人,占干部总数的2.4%,占受处分人数的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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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一些单位党组织存在“重处分、轻执行”“重教育、轻引导”“重管理、轻跟踪”等“一处了之”现象,对受处分人员的关心帮助不够,教育引导走过场、浮在面上,致使受处分人员认识不清、认知不准、认同不足,容易产生消极情绪和应付思想,甚至导致理想信念缺失、党员意识不强、法纪观念淡薄等问题。从个人层面看,受处分人员较为敏感,抵触情绪和疑心加重,怕领导对自己有看法,怕被同事另眼相待、打标签,怕被歧视,在同事家人面前感觉没有脸面,最怕发展受限,前途受到影响。若受处分人员心中的思想疙瘩没有及时解开,心中顾虑得不到化解,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工作积极性,甚至产生躺平混日子、破罐子破摔的念头。从家庭层面看,一些家属对受处分人员缺乏应有的理解包容鼓励,对组织实施的处分过于敏感抵触,要么不能正确看待受处分人员所犯错误,要么不能很好地配合组织开展教育转化工作,进而引发家庭矛盾,影响受处分人员转变。
(二)靠前工作不够充分,执纪效果不够理想。有的单位没有在研究的状态下开展工作,针对受处分人员大多有思想包袱的现实状况,担心管太多会适得其反,做工作的形式方法单一,主动性不够、针对性不强,跟踪回访随机随意,工作做不到点子上、做不进心坎里,特别是对受处分人员后续的观察了解、疏导沟通、帮扶挽救较为欠缺薄弱,未能做到以理服人、以情化人、以纪教人,让受处分人员心存疑虑,不愿敞开心扉。有的单位跟踪回访准备不充分,对受处分人员的心理状态和性格特点把握不准,对他们的思想、学习、工作、生活和家庭等情况了解不清,传达组织意图、组织关爱不准确、不及时,大多限于与受处分人员谈心谈话、就事论事,对受处分人员所犯错误未能从政治思想、工作作风、能力水平和改进提升等方面进行教育帮扶,谈问题遮遮掩掩,讲政策含糊不清,提要求大而化之,思想政治工作难以引起共鸣、打到痛点、触及灵魂,工作难起作用。
(三)动态监管不够到位,教育管理质效不佳。一些单位领导存在好人主义倾向,对部分受处分人员的违规违纪苗头性问题隐患发现不及时、提醒不到位,甚至对他们过于宽容袒护,开展教育管理理不直气不壮,在岗位安排、生活待遇调整方面一味迁就照顾,搞待遇补偿,致使这部分受处分人员认知错位、得意忘形。一些单位把工作重心放在查处、惩治上,对受处分人员在心理上能否深刻反思、正确对待,在情感上能否认同组织、感恩组织,在行动上能否轻装上阵、痛改前非,所在党组织是否认真履行日常教育管理职责等没有及时跟进,致使有的受处分人员对处分决定口服心不服,并没有念党情、跟党走,有的甚至错误认为风头已过可以平安上岸,进而更加不知止、不收敛,致使更为严重的违纪违法行为发生。
三、进一步加强受处分人员教育管理关怀工作的对策及建议
加强对受处分人员的教育管理关怀工作,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应有之义,是落实“两个责任”的重要内容。
(一)加强领导,压实责任,解决好重视度不够的问题。站在全局的高度,深化思想认识,加强工作统筹,强化责任担当,落实落细受处分人员教育管理关怀工作。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落实好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和其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把党组织的关心关爱向处分后续延伸,贯穿影响期全程,确保各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干。支队纪委要积极协助党委做好受处分人员教育管理关怀工作,督促指导相关单位落实具体任务,不能抱着“处分一宣布、任务就完成”和“案结事了”的态度当甩手掌柜,撒手不管,甚至不闻不问。相关单位和条线要对照职责细化责任分工,指定专人具体负责,探索制定关怀责任人制度:大队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受到处分的,由联系或分管的支队副职领导作为教育管理关怀责任人,大队另一名主官(或班子成员)作为教育管理关怀协助人。领导班子成员受到处分的,由所在党委主要负责人作为教育管理关怀责任人;机关科室负责人受到处分的,由分管领导作为教育管理关怀责任人;其他干部、消防员受到处分的,由所在党支部主要负责人或者科室负责人作为教育管理关怀责任人。通过教育管理关怀责任人的确定,进一步避免工作缺项断档、回访落虚落空、人员失控漏管,防止教育管理关怀缺失缺位。
(二)因人施策,建章立制,解决好针对性不强的问题。“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干部受到处分以后,情绪上消极是一个常见的状态,要避免他们“一蹶不振”,就需要在“扶一把”上下功夫。要根据不同干部的实际情况 ……(未完,全文共4371字,当前仅显示2302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全市消防救援队伍受处分人员教育管理关怀工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