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提纲:……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重要意义
(一)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顺应农业现代化发展的必然要求
(二)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促进农民增收致富的重要途径
(三)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深化农业农村改革的关键抓手
二、肯定工作成效,准确把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阶段性特征
(一)政策支持体系不断完善,主体发展环境持续优化
(二)服务支撑能力显著提升,主体发展基础更加坚实
(三)联农带农机制不断创新,主体发展质效持续提升
三、聚焦突出问题,清醒认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短板弱项
(一)主体发展规模与质量有待提升,市场竞争力仍需增强
(二)要素保障瓶颈尚未完全破解,发展活力有待进一步释放
(三)服务体系建设存在薄弱环节,支持保障力度仍需加大
四、强化责任担当,扎实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
(一)完善政策支持体系,为主体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二)提升要素保障水平,为主体发展筑牢基础支撑
(三)创新联农带农机制,为主体发展拓展增值空间
(四)强化组织保障措施,为主体发展凝聚工作合力
……
全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作推进会议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作推进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三农”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相关工作要求,
总结我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作成效,分析当前面临的形势与挑战,部署下一阶段重点任务,进一步凝聚共识、汇聚力量,推动全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为
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筑牢产业根基。参加今天会议的有各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分管农业
农村工作的负责同志,市农业农村局、
财政局、金融监管局等相关市直部门主要负责人,以及部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代表。刚才,*县、区政府和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代表作了
汇报发言,讲得都很具体、很有针对性,既分享了成功经验,也提出了实际需求,我完全同意,希望各地各部门认真学习借鉴,结合实际抓好落实。下面,结合我市农业农村发展实际,我讲四点意见。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重要意义
(一)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顺应农业现代化发展的必然要求
农业现代化是实现乡村振兴的基础工程,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为农业现代化的“排头兵”,其发展水平直接关系到农业产业的质量效益和竞争力。从我市实践来看,截至2025年5月,全市家庭农场已发展到3.2万家,农民合作社稳定在5600家左右,覆盖了粮油、果蔬、畜禽、水产、茶叶、苗木等全部主导产业,这一数据较2020年分别增长了120%和85%,充分体现了经营主体蓬勃发展的态势。以县为例,该县通过政策引导,近三年新增家庭农场800余家,其中种植规模超500亩的达150家,带动全县粮食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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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农场管理效率提升40%,这充分说明经营主体是吸引和培育农业人才的重要载体。
二、肯定工作成效,准确把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阶段性特征
(一)政策支持体系不断完善,主体发展环境持续优化
近年来,我市始终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作为“三农”工作的重点任务,构建了全方位、多层次的政策支持体系。在财政扶持方面,将经营主体纳入*市促进“两强一增”行动若干政策、促进经济发展若干政策等补助范围,2023-2024年累计安排财政资金1.5亿元,用于经营主体基础设施建设、设备购置、品牌创建等。以*县为例,该县对新认定的市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奖励,近三年带动县级财政投入3000万元,新增市级以上示范主体80家。在金融服务方面,创新推出“农信保”“劝耕贷”等金融产品,建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评价体系,全市金融机构对经营主体贷款余额达120亿元,较2020年增长80%,市农商行通过“活体抵押贷款”模式,为养殖场提供贷款500万元,解决了畜禽养殖主体融资难问题。在风险保障方面,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实现水稻、小麦、玉米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全覆盖,2024年为经营主体赔付农业保险金1.2亿元,区家庭农场在遭遇台风灾害后,通过农业保险获得赔付80万元,有效降低了损失。
(二)服务支撑能力显著提升,主体发展基础更加坚实
农田、技术、人才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三大支撑,我市围绕这三个方面持续发力,为经营主体发展筑牢根基。在农田保障方面,全市已建成高标准农田面积446万亩,占永久基本农田的72.17%,县镇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使耕地质量提升1-2个等级,亩均粮食产量增加150公斤,带动周边20家家庭农场亩均增收1200元。在技术支撑方面,推进科技强农、机械强农、农事服务综合建设,建成各类农业“三中心”507个,其中育秧中心154个、烘干中心261个、综合农事服务中心92个,区农业科技园区通过与科研院所合作,引进蔬菜新品种20个,推广绿色栽培技术10项,带动园区内30家合作社亩均效益提升30%。在人才培育方面,除“耕耘者”“头雁”项目外,2024年全市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训500场次,培训人员2万人次,*市组织的“新农人电商培训班”,帮助100家经营主体开设网店,年销售额突破5000万元,家庭农场主李通过电商培训,将自家种植的草莓通过直播销售,价格较传统渠道提高50%,日销量达2000斤。
(三)联农带农机制不断创新,主体发展质效持续提升
我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发展过程中,积极探索多种联农带农模式,实现了自身发展与农户增收的双赢。在梯度发展机制方面,促进大户转“场”、农场转“社”,构建了由“小”到“大”的培育链条,全市种粮家庭农场约1.6万家、种粮合作社约2000家,占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总数的48%,*县通过“县级示范-市级示范-省级示范-国家级示范”的梯次培育,目前拥有国家级示范家庭农场5家、省级示范合作社12家,形成了示范引领效应。在产业链延伸方面,经营主体围绕主导产业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和新业态,全市开展电子商务、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的主体逐年上升,区合作社打造的“草莓采摘+农家乐”模式,年接待游客10万人次,带动周边50户农户从事餐饮、住宿服务,户均年增收3万元。在社会化服务方面,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达6900个,服务面积超过660万亩次,县农业服务公司为小农户提供“耕、种、防、收、售”全程托管服务,每亩收费800元,较农户自种成本降低400元,同时保证农户每亩粮食产量不低于1000斤,这种“保底+分成”的服务模式,有效解决了小农户“种不好、卖难好”的问题。
三、聚焦突出问题,清醒认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短板弱项
(一)主体发展规模与质量有待提升,市场竞争力仍需增强
虽然我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数量增长较快,但“小而散”“大而不强”的问题依然存在。从规模看,全市家庭农场平均经营规模约150亩,其中50亩以下的占比达30%,农民合作社成员平均不足50人,与发达地区相比差距明显。以市为例,该市家庭农场平均规模达300亩,合作社成员平均100人以上,规模化效益更突出。从质量看,市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合作社占比仅为15%,部分主体管理粗放,缺乏品牌意识,全市拥有省级以上农业品牌的经营主体不足10%,县合作社虽然种植面积达1000亩,但因缺乏品牌认证,农产品售价较同类品牌产品低20%。从市场竞争力看,多数主体仍以初级农产品生产为主,精深加工能力不足,产业链条短,全市农产品加工转化率为60%,低于全省平均水平5个百分点,区家庭农场生产的大米仅进行简单包装,附加值低,而市*合作社通过加工糙米、胚芽米等产品,使附加值提升3倍。
(二)要素保障瓶颈尚未完全破解,发展活力有待进一步释放
土地、资金、人才等要素制约仍是影响经营主体发展的重要因素。在土地方面,虽然全市土地流转率达65%,但碎片化、短期化问题突出,流转期限在5年以下的占比达70%,镇家庭农场因土地流转到期无法续包,导致投入200万元建设的温室大棚闲置,造成重大损失。在资金方面,尽管推出了多项金融产品,但经营主体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依然存在,据
调研,30%的经营主体认为贷款额度不足,20%认为融资成本过高,县养殖场想扩大规模,但因缺乏抵押物,只能获得50万元贷款,远低于100万元的资金需求。在人才方面,经营主体普遍面临“用工难”“留才难”,从业人员中50岁以上占比达60%,高中以上学历不足20%,区合作社招聘农业技术人员时,因待遇和发展空间有限,连续三个月未能招到合适人才,只能聘请退休技术员兼职,影响了新技术推广。
(三)服务体系建设存在 ……(未完,全文共6643字,当前仅显示3062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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