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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农村和谐社会需处理的几个关系

发表时间:2008/4/12 11:29:38
目录/提纲:……
一、农村干部与群众关系
一要建设好村党支部和村委会,切实提高党员和干部素质
二要保证村组党员干部为群众办好事、做实事、解难事,关心群众的生产生活
三要扩大群众知情权
四要落实村民自治
二、村党支部与村委会关系
一是坚守各自职能,注意工作方法
二是在换届选举中要充分体现党意和民意
三、村基层组织与其他组织的关系
一要严厉打击农村各种“三乱”行为,整治各种针对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不合理收费
二要在降低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准入门槛的同时,规范其内部经营管理
四、外出人员与在村村民的关系
一要加强亲情联系,履行家庭责任,特别要抚养小孩和瞻养老人
三是外出者要给村里提供信息,支持村里的事业,介绍村里劳力外出,履行应有义务
四是村民与打工者要积极影响,正常交往,帮助其家里农忙,照料老人小孩
五、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与土地流转关系
一要看到两个转移是一种社会进步
二要根据劳动力转移的状况逐步进行土地等资源的流转
三要做好劳动力转移工作,为加速土地等资源的流转创造条件
四要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流转土地等资源
六、人与自然相处的关系
……

  党的十六大报告把社会和谐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项重要任务。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社会,是巩固党执政的社会基础、实现党执政的任务的必要要求。要适应我国社会的深刻变化,把和谐社会建设摆在重要位置,注重激发社会活力,促进社会公开和正义,增强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和诚信意识,维护社会安定团结。”近年来,胡锦涛总书记和其他中央领导人在多种场合强调,要加强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和理论探讨,着力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本领,把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键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正确处理社会中由于利益多元化而产生的各种矛盾。这些矛盾从本质上说,是在共同利益和根本利益一致的基础上产生的,也就是人民内部矛盾。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背景下,农村和谐社会的构建有其特殊意义,农村的党员、干部,农村的各种组织,农村改革开放的举措,农村自然环境的现状,都是积极影响和带动农村发展的重要因素。积极化解和与这些因素相关的矛盾,是解决农村其他社会矛盾,促进农村社会和谐发展的关键。
  一、农村干部与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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