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提纲:……
(三)圩镇、自然村、农林牧渔场、矿山及路、街、巷等居民地名称
(四)大楼、大厦、花园、别墅、山庄、商业中心等建筑物、住宅区名称
(七)交通道路、桥梁、隧道、立交桥等市政交通设施名称
(八)其他具有地名意义的名称
(一)不得损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民族尊严和破坏社会和谐
(二)符合城乡规划要求,反映当地历史、地理、文化和地方特色
(三)尊重群众意愿,与有关各方协商一致
(四)道路、街巷、住宅区应当按照层次化、序列化、规范化的要求予以命名
(六)一般不以人名作地名,禁止使用国家领导人的名字、外国人名、外国地名作地名
(一)使用规范的汉字,避免使用生僻或易产生歧义的字
(三)不得使用单纯序数作地名
(四)禁止使用重叠通名,不得单独使用通名词组作地名
(二)路:道路红线宽度在20米以上(含20米)、55米以下
(三)街:道路红线宽度在10米以上(含10米)、20米以下
(四)巷:道路红线宽度在10米以下
(一)不符合本办法第八条第(一)项规定的地名,必须更名
(三)一地多名,一名多写的,应确定一个统一的名称和名字
(一)行政区划名称的命名、更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一)地名命名(更名)申报表(在地名主管部门索取)
(二)需命名(更名)的地理实体或规划设计平面四至图
(三)申报单位和有关方面的意见及相关材料
(一)涉外协定、文件
(二)机关、团……
**市地名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地名管理,适应城乡建设、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需要,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省地名管理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地名的管理。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地名,是指用作标示方位、地域范围的地理实体名称,包括:
(一)山(峰)、河(涌)、湖、沙滩、水道、关隘、沟谷、泉、瀑、洞、地形区等自然地理实体名称;
(二)行政区划名称,包括各级行政区域名称和各级人民政府派出机构所辖区域名称;
(三)圩镇、自然村、农林牧渔场、矿山及路、街、巷等居民地名称;
(四)大楼、大厦、花园、别墅、山庄、商业中心等建筑物、住宅区名称;
(五)台、站、港口、码头、铁路、公路、水库、渠道、堤围、水闸、水陂、电站等专业设施名称;
(六)风景名胜、文物古迹、纪念地、公园、广场、体育场馆、自然保护区等公共场所、文化设施、保护区名称;
(七)交通道路、桥梁、隧道、立交桥等市政交通设施名称;
(八)其他具有地名意义的名称。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
……(新文秘网https://www.wm114.cn省略862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未完,全文共4790字,当前仅显示2419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
收藏《地名管理规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