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新文秘网>>城建/建筑/城建讲话/管理/规章制度/>>正文

周村区城区建筑垃圾管理暂行规定

发表时间:2006/1/9 12:11:44


  第一条为加强城区建筑垃圾管理,保持整洁、美观、文明的城市环境,根据国家、省、市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和城市建筑垃圾管理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城区是指城市规划区以及城市规划区以外的主干道两侧。
  本规定所称建筑垃圾是指建设施工单位或个人对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进行建设、拆除、修缮过程中所产生的渣土、弃土、弃料、余泥等废弃物。
  本规定所称的建筑垃圾管理是指对建筑垃圾的收集、清除、运输、消纳、倾倒等方面的管理。
  第三条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是对全区建筑垃圾进行统一管理的主管部门。区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应
……(新文秘网https://www.wm114.cn省略445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未完,全文共1966字,当前仅显示1250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周村区城区建筑垃圾管理暂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