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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局基层单位绩效考核细则4

发表时间:2009/7/31 13:04:16


  消费_
  食品安全和九类重点商品监管
  67
  建立健全食品、九类重点商品经营户经济户口台账
  0.5
  未建立专项台账不得分,台账记录每少一户扣0.1分
  结合电子台帐抽查
  68
  流通领域食品经营主体前置许可齐全,合法有效,实名登记率100%
  1
  每发现一户扣0.1分
  抽查10户
  69
  九类重点商品和食品经营户均按要求签订《商品质量承诺书》、《食品安全承诺书》、《食品经营户责任书》并上墙,建立索证索票制度,进(销)货台帐建立完整并持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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