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和完善地税部门激励机制的探索
一、 激励基本理论比较及其启示
激励,简言之,就是在工作中调动人的积极性的过程。首先,激励是一个循环往复的过程;其次,激励过程受内外因素的制约;再者,激励具有时效性,不能一劳永逸。激励机制,也称激励制度,指的是管理者依据法律法规、价值取向和文化环境等,对管理对象之行为从物质、精神等方面进行激发和鼓励以使其行为继续发展的机制。具体到地税部门,就是地税部门为实现公共行政目标,按预定的标准和程序将行政资源分配给
公务员或行政组织,从而引导公务员的行为方式和价值观念的过程,简言之,就是引导干部职工的行为方式和价值观念以实现行政目标的过程。建立和完善一套完备的激励机制,不仅可以提高干部职工的办事效率,增强干部职工之间的凝聚力,保证政策、制度有效合理的进行下去,而且还可以增强群众对地税部门的认可度,使之廉洁公正形象深入人心。
1、激励模式和种类。帕特和劳勒以期望理论为基础导出的激励模式,较好地说明了整个激励过程(图表1),激励并不是简单的因果关系,设置了激励目标,不一定就能获得所需的行动和努力,要形成奖励目标→努力→绩效→奖励→满意以及从满意反馈回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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