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新文秘网>>毕业论文/文教论文/法制/政法武装/道德/>>正文

论文:论现代法治及其道德关怀2

发表时间:2012/1/11 17:27:01

论文:论现代法治及其道德关怀2

接上一篇


二、法治的起源与基础解析

(一)道德是法治的起源
即法治源一个道德的判断。当人类最终摆脱“自然状态”进入复杂的社会状态或国家状态之时,选择一种什么样的治理或统治方式构建人类秩序,一直是人类最为关切的问题。于是,在_文明发源之地—古希腊出现了“一人之治”与“法律之治”的争论,而与此同时,在东方文明古国—中国也出现了“礼治”、“德治”与所谓的“法治”的争论。
稍作分析,我们会发现,这两种对立的治国主张的背后隐藏着一个相同的道德愿望即“善治”,和一个不同的道德判断,即人性“善”与“恶”。在人治者看来,人性是善的,圣者和智者的统治是“善治”;而在法治者看来,人性是恶的,人的统治难以避免人性弱点所带来的罪恶,因而只有公平正义的法律统治才是善良的统治。可见,无论是人治,还是法治的提出都是人们从道德的“善恶”标准对人性的判断。其实,人治和法治的差异并不在于他们道德追求上的差异,而在于他们道德认识和判断上的差异,由于善与恶本身是一对对立的道德规畴,所以对人性不同的道德判断成为他们最终的分水岭。
在_,较早以善恶的道德判断标准对人性进行善恶评判而提出治国主张的思想家是柏拉图。最初,他主张的“善治”的最好形式就是人治,原因在于他对人性的道德判断是善。他认为人类理性的生活也就是有德性的生活,是最高的善,这种生活才是人类真正的幸福。人类之所以能够获得这种理性的、有德性的生活是由人的本性所决定的,而人的本性又是通过人的灵魂表现出来的。在柏拉图看来,当灵魂的各个部分能够完美结合的,即具有智慧、勇气、节制和正义美德的时候,人就是一个具有崇高德性的人。但是柏拉图并不把他的道德观局限于个人的评判,而是进一步将其推演并应用
……(新文秘网https://www.wm114.cn省略1172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未完,全文共18297字,当前仅显示3291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论文:论现代法治及其道德关怀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