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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院绩效考核意见

发表时间:2013/1/27 9:15:13
目录/提纲:……
一、考核对象
二、考核方式、主体与程序
三、考核结果的应用
四、考核内容
4、群众满意度是指听取群众的意见,对每个职工实行满意度测评
(一)医德医风与行业作风(15分)
6、收受病人红包、索要礼品,发现一次扣1分
5、自2011年1月1日起规范财务制度,处方一律不予记账
8、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或降低收费标准,发现一次扣1分
10、科室物品摆放不整齐,卫生状况差,每检查发现一次扣当班人员1分
(三)工作数量、工作质量、工作业绩和工作效率考核标准(60分)详见下表
(四)社会效益及群众满意度(10分)
1、设立群众意见箱,公布投诉电话,接受患者和办事人员的投诉
五、绩效考核的管理与监督
3、截留传染病人,导致疫情扩散和蔓延的扣7分
(一)坚持绩效考核与社会效益挂钩,突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公益性
(四)坚持考核结果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财政补助、工作人员待遇相结合
(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考核内容
(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的考核内容
(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考核
(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的考核
(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考核程序
(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的考核程序
(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考核结果运用
(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的考核结果运用
(一)要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
(二)要成立专门机构,确定专人负责
(……
东峨镇中心卫生院绩效考核工作意见

随着农村卫生医疗工作的不断深化改革、乡镇卫生院在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中的枢纽作用。为进一步建全农村卫生服务体系,规范医疗卫生管理,完善服务功能,“痛病人之所痛,想病人之所想”、“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为病人创造一个良好的就医环境,不断提高农村居民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充分体现“以人为本”构建和谐东峨的社会氛围。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我们工作的准则,全面贯彻学习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结合各级人民政府对农村医疗工作改革的实施意见,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充分发挥乡镇卫生院及一名医务工作者的作用,根据元卫发【2011】15号文件精神关于印发《元江县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实施细则(试行)等的通知,并专题召开了院务会及职工代表大会并通过。本年度我院按相关要求实行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办法,做到以制度管人,工作体现三个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少干多不一样”,旨为把我镇卫生预防保健、妇幼、医疗、卫生监督、公共卫生服务等各项工作在十二五规划初期打下坚实的基础。考虑到不同岗位风险、责任、兼职等因素确定岗位系数为:公共卫生岗0.12,医疗岗0.12,护理药剂岗0.12,妇幼保健0.115,工勤岗位0.10。
以下为我院绩效考核实施细则(试行)。
一、考核对象
本院卫生院工作人员(院长奖励性绩效工资不参与在院内考核,由县卫生局统一考核计算)
二、考核方式、主体与程序
在县卫生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卫生院经院务会及职工代表会讨论负责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绩效考核办法(方案)按要求对本单位工作人员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县卫生局。对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的绩效考核分为半年考核和年终考核,半年考核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于每年7月初完成,年终考核于每年12月底完成。
对单位职工量化综合考核(即:年终考核)确定等次参照以下标准:优秀(91分以上)、合格(71-90分)、基本合格(61-70)分和不合格(≤60分)四个等次。优秀等次人数指标占单位在职在岗职工总人数的15%(四舍五入),考核为优秀等次人员应在本单位实行公示。
三、考核结果的应用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的考核结果作为其考核周期
……(新文秘网https://www.wm114.cn省略1525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6、收受病人红包、索要礼品,发现一次扣1分。
7、科室及个人出现私自设账户、小金库、私自收费、出售药品、器材等(除收费人员及出纳)的,凡在各种工作中弄虚作假,非法进行非医学需要作胎儿性别鉴定,发现私自收费或者提取费用时,当事人当年度履职考核为基本合格,第二年度以降聘处理(聘用时中职降低至初职,初职降低至无职称),并处以私自收费的费用100倍的罚款,情节严重时,交纪委处理。
(二)工作纪律、劳动纪律(15分)
1、遵守院内的规章制度,必须按时参加市、县及院内所召开的各种会议及业务学习等活动(在外学习及特殊休假的除外)必须按时到场,若无故缺席一次扣考核分10分,出现临时性请假或者迟到的扣5分(特殊事情除外),要求有会议笔记,少一次扣1分,要求职工因上班或者休息不到会要补记会议及学习记录,人员迟到、早退及不到按上班制度处理。
2、不遵纪守法,目无法纪,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造成严重后果的,除追究个人刑事责任外,单位将取消合同,不再聘用。
3、实施“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开展“行政问责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和限时办结制”如无故不服从组长或者院领导的临时性或者指令性任务,经查明后以不服从分工为由,扣除当事人的考核15分,当年履职考核为基本合格。
4、请假及休假制度:认真遵守院内规章制度,对不遵守院内规章制度,有事不请假,不按时上、下班的职工给予严加处理:(1)卫生院全体职工在赶集天不能休息(如特殊事情要休息,必须向院长请假没有请假按旷工处理);治疗组按轮流排班休息制,防保组及后勤人员按排班制度,以组长排班为准(不服从组长排班自行休息者),按不服从分工处理,扣除考核分15分。当年履职考核为基本合格,情节严重履职考核按不合格处理--以组长汇报院领导调查后为准);(2)每个职工暂时按每月休息8天计算,全年应休息102天,应出勤258天,按排班表执行;未经院方安排或者同意;在休息期间若有特殊事需再休,应提前一天与组长联系,准假后方可休息,若当日请假的一律按旷工处理(紧急事情除外);(3)因单位工作需要安排加班而未休息者,按相关政策执行(注:全院职工读书或者所用的假,必须用自已的休息天补,如超过应休的按事假处理),(4)如迟到早退≥10分钟,事先未请示扣2分。迟到和早退超过1小时按旷工处理,凡未经请假一天未到岗者,按旷工处理,连续或者累计出现三天旷工者按待岗处理(待岗时间为三个月),属履职考核不合格,第二年降低聘用职称标准(中职降低至初职,初职降低至无职称)。待岗期间只发给300元生活费,照常上班,不上班按自动离职处理(4)病假:小病提倡坚持上班,大病必须持县级或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证明方可办理病假手续。如因病需要休息,除应休的休息天外,病假每超过1天扣1分,超过1个月按病休处理。一月以内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的一半,一月以上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3个月以上请示主管部门后解决。(5)事假:3天内科室内部调剂,超过3天必须经院长批准,但不得超过一周。如既不履行请假手续又超过一周者按旷工处理,不享受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并请示主管部门后解决(6)各类法定假均需事先履行排班制度。事假条超过三天由院长批准,请假条交由副院长签字备案,方可离岗。休假人员有紧急情况需及时到岗 ……(未完,全文共23812字,当前仅显示4283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卫生院绩效考核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