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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乡土性”遇上“现代化”——由《乡土中国》引发的对当代中国法制建设的思考

发表时间:2013/6/7 16:35:05

当“乡土性”遇上“现代化”
——由《乡土中国》引发的对当代中国法制建设的思考
【摘要】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中言简意赅的阐述了中国社会的乡土性,面对现代化,乡土社会应该如何应对?这是这本书现实意义的所在。我想从法治与礼治这个角度来谈谈我的一些想法。
【关键词】礼治,法治,乡土社会,现代化
【正文】
上世纪40年代,费孝通先生通过大量的社会调查与思考的基础上写成了《乡土中国》一书。书中提出了这要一个基本的论点——中国社会从基层上看是乡土性的,并发现到这种乡土性带来的中国社会各方面的特点:
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农民依从土地生活,没有流动性,“形成了生于斯、死于斯的社会” 。人们每天面对的是同样的人,同样的事。这样的社会里连文字几乎也是多余的。中国社会结构的格局是差序格局,以“己”为中心推出去,关系由近及远,有等级差别。“这种由己向外推以构成的社会范围是一根根私人关系,每根绳子被一种道德要素维持着” 人们按照道德传统进行“合式”的行为,就是说中国社会是一个“礼治”的社会,“无法”的社会。人们习惯于“熟悉人社会”的生活圈,即使出现纠纷的状况也
……(新文秘网https://www.wm114.cn省略759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状况:
如今的中国正处于乡土社会向市民社会转型时期。在市场经济的驱动之下,社会形成了一种利益之上的风气,传统礼俗赋予我们的道德思想正在逐步瓦解,我们迫切地需要法制建设出一个“法治”社会,来迎合时代发展的需求。这就是法制建设上的“乡土性”与“现代化”的碰撞。近年来一系列法律制度的创制和变革,使我们形式上似乎走向了法治,传统的礼治秩序逐步瓦解,但这两种变革都还在过程之中,即“乡土性”残留和不完全的“现代化”同时存在,许多矛盾就此产生,使得中国的法制建设道路坎坎坷坷。在我看来,在现今的城市人群中,法制建设进行的总体情况还是不错的,但到欠发达的一些城乡地区以及不发达的广大农村地区,问题就比较严重了,我认为这是中国法制建设存在的最严峻最紧迫的问题。我将这些为题归纳为以下三点:
1大众法律知识的匮乏
中国的法律宣传教育确实做的不够,就我自身一个大学生来说,自认不懂法,更何况那些受教育程度更低一些的人呢。因此,中国人普遍缺少必要的法律知识,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意识相对比较薄弱。
这里,我想拿一个有切实感受的例子来说。我的家乡处于上海的郊区,这里有很多工厂,聚集了许许多多的外来务工人员。这些工厂在职工保障、待遇各方面都存在着违规操作,比如很多工人是没有劳动合同的,连雇佣关系都没有法律的保障,工人的其他权利还有什么能保障的呢?另外就算是有合法的合同的,这些工人的权益依旧无法得到保障,这些工厂的工作量都很大,每天工作时间在10小时左右,上夜班的话每日工作时间大约为13~14个小时,没有双休日,而是一两周才休息一天,这样长时间的工作换来的收益却是极不相称的,基本工资只有一千左右,关于加班费,厂方显然也没有按照劳动法的规定,按照正常工资翻倍补偿。这不是赤裸裸的“剥削”吗?然而被剥削者不反抗,剥削者自然是偷着乐了。这其中的原因,除了市场经济下人为了生存不得不作出的选择,更重要的是,这些人并不知道劳动法对于这些问题到底是怎么规定的,那么就更谈不上什么对自我权利的保护意识,法律作为公民保障自身权利的武器就是这么被搁置的。
2法律信仰的缺失
美国著名法学家伯尔曼在他的《法律与z-教》一书中有一句非常著名的话——“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他将形同虚设” 。而在乡土社会,人们信仰的不是“法律”,是“礼”,是道德的教化。当出现纠纷的时候,百姓寻求的不是法律手段,而是采用“息事宁人”的做法,因为一旦走上法律程序,在中国人看来是丢脸的事情,这就是费孝通先生说到的“无讼”的传统诉讼观念。这种观念从本质上来讲就是法律信仰的缺失。时至今日,情况似乎也没有太大好转,农村地区尤为明显。这种法律信仰的确是主要来自对法律的漠视和敌视。所谓“漠视”就是想费先生所说的,礼治社会的特性,人们用“礼”的思想来规范道德行为,纠纷少,即使出现也是靠一些德高望重的人来调停一下就可以了,总之,人们不需要法律,“法”是无用的,这就是对法律效用的漠视。而说到“敌视”,也是常见的情况。中国几千年的封建统治培植了农民的“权利崇拜”和“权利之上”的信仰和权威观念。而改革开放以后的经济飞速发展有带来了“金钱崇拜”和“金钱之上”的观念,对于没权没钱的普通百姓来说,有钱有权的人是权威,法律本身遵循的是“人人平等”的原则,但在实际执行中,常常出现金钱、权力主导法律的状况,“法的实效与农民的期望不成正比”, 这往往就造成了人们对法律的敌视情绪,这是对法律信仰的最致命的打击。
3中国法制的不完善
正如前文提到的,在许多人心中,法律是公权力机关的象征,因此当有的行政、司法人员以权谋私、贪污腐败时,社会公众就会认为“权大于法”。这其实从一个侧面反映出现今中国法律自身以及法律执行上的缺陷。 今年来,在对社会问题政治中,法律空白大量显现,法律相对于经济发展明显滞后、与时不是。
以上的三个原因是有因果关系的联系,综合作用下产生了现代中国法制建设的困境,特别是农村法制建设的坎坷道路
三、任重而道远的农村法制建设
乡村社会法 ……(未完,全文共4222字,当前仅显示2133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当“乡土性”遇上“现代化”——由《乡土中国》引发的对当代中国法制建设的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