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提纲:……
一、请假制度及规定
(一)审批权限
2、副科级干部请假半天(含半天)及以上者由局长批准,并履行请假手续
(二)事假
1、事假必须按审批权限履行书面请假手续,说明请假理由
2、请事假每月累计不能超过3天,如超过3天则下月不能再请事假
(三)病假
(四)休假
二、考勤程序及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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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川汇分局及所属机构工作人员考勤管理办法
食药监分局及所属机构工作人员考勤管理办法
为强化内部管理、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严明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保证机关高效有序运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务员法》、《国家公务员考核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请假制度及规定
局机关工作人员因病、因事不能上班,应履行书面请假手续,所有书面请假手续(请假条)交人事教育科保存,没有书面请假手续的视为旷工。假期结束后,由科室负责人签字,本人到人事教育科销假。
(
……(新文秘网https://www.wm114.cn省略391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四)休假
1.休假(包括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产假,下同)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凡经批准休假者,一律到人事财务股备案。
2.休假期满,应按时返回工作岗位。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时间的,按请假办理手续。不办理请假手续的,按旷工处理。
3.年休假
(1)工作人员工作年限己满1年不满1 0年的,年休假5天;己满1 0年不满2 0年的,年休假1 0天;已满2 0年的,年休假1 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以及国家工作人员依照规定应该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的假期均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2)工作人员应提前向单位提出休假申请,单位保证工作人员当年享受年休假。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各股室(队)对工作人员的年休假要科学安排,通盘考虑,不能影响工作的正常开展。
(3)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①工作人员事假累计20天以上;
②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工作人员,请病假(含非因公负伤、产假续假,下同)累计2个月以上的:
③累计工作满1 0年不满2 0年的工作人员,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④累计工作满2 0年以上的工作人员,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二、考勤程序及规定
(一) 工作人员应自觉严格遵守机关考勤制度,按时上下班,认真履行职责,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缺勤。
(二) 考勤登记以书面签到为主,每个工作日二次。时间:上午早8点前,下午上班时间提前10分钟为签到时间。超过规定时间为迟到。
1、考勤督查
成立考勤督查工作组。考勤督查工作组办公室设在人事财务股。考勤督查工作组领导及成员,轮流对考勤情况进行督查,每星期不少于2次。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2、考勤公示
办公室于每月初将考勤情况汇总后向分局党组
汇报,考勤和督查结果每月向全体工作人员公示一次。
3、考勤结果
(一) 考勤结果的处理按有关规定执 ……(未完,全文共1726字,当前仅显示1097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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